金融的一大属性,就是猎杀财富。这种属性是无法改变的,否则,便不可以称作为金融。
在自由主义国家,这种属性是大家都能理解的,所以,再大的经济危机也能避免对普通民众的伤害。比方说,在克林顿时代,美国推出一项金融活动,执行总统对民众的承诺,在全美实行“居者有其屋”的活动,这样一来房价上涨成为必然。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美国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哪里有钱赚资本就往哪里去,这也是资本的本质属性,是不可改变的。正是这种资本的属性,房利美房地美应运而生,于是,创造出一种金融衍生品,将房贷收益打包出售,名曰次级贷款债券。这种债券在房价上涨期间不会出问题,从而保证住房贷款人在还不起贷款时有机构做担保,但是,在美国房价下跌后,种种矛盾就暴露出来了。因为房价在十年内翻了一倍,很多人越来越买不起房子,而房子此时却越盖越多,终于有开发商顶不住开始降价,危机在2007年开始爆发,2008年导致雷曼兄弟破产,全球经济为此停摆。尽管造成如此之大的灾难,但是,美国人没有人因此而跳楼,因为政府一切都保底,失去房子的家庭由政府安排居住,交不起月供而欠债也没有解决问题的有法律保护,以破产方式解决问题。
而在中国没有私人破产法,私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出了问题只有自杀。这就麻烦了。这就是温州、鄂尔多斯已经出现的情景。记得郭树清担任银监会主席时闻听此事表示,这些人为什么不主动找政府提供帮助呢?我们准备了3万亿就是预防这些事件的。当时我就在想,这明明是政府的伪善,为什么不出台私人破产法呢?只要没有私人破产法,这样的悲剧就一定不是结束,而是刚刚开始,因为中国房价泡沫巨大,而房价并没有因此而去泡沫化,反而政府在有意放大泡沫,并且是以货币对内贬值的方式让市场产生错觉,以为是房价上涨,实际上是货币贬值,导致他们倾尽家产背上几十年都还不清的债务买进房子,造成房价更大的泡沫,这种房价泡沫是全世界第一次出现,最后的结果必然导致体制的崩溃。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完全不可收拾,因为金融的猎杀机制一定会出现,我敢保证。记得日本当年的海啸吗?半个小时前还是阳光灿烂,海水平静如绸,不一会儿,狂风大作海浪滔天,谁也不明白发生什么,直到灾难降临,很多人已经葬身于灾难之中。不错,金融海啸也是如此,有可能不到当事人回过神来,一切都为时晚矣。
看看一些对比的数据,一是美国次贷危机当时房价上涨的幅度是十年翻一倍,而在中国的一线城市是五年翻三倍;试问,有多少家庭在这五年可以实现翻三倍的收入?起码80%做不到。二是美国次贷危机爆发时住宅贷款余额占房地产总贷款乘数的30%,而中国目前全国的数据是66%,可见将要影响多少家庭。金融的力量就是绞杀多数人的财富,有可能影响到这些年刚刚成长起来的中产家庭。剿灭一个阶层,对金融来讲是很容易的,这是因为金融天生具有猎杀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