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性侵幼女,大逆转成"萝莉援交"?
万宁校长开房案,狗血当头,事件一波三折……想几天前还幸灾乐祸,笑印度瘪三印度神油抹多了,都乱了性,连80岁老妇都不放过。谁知五十步笑百步,我们这厢频频发生奸淫幼女事件,有“主持正义”的警察叔叔,也有为人师表的校长……乱了,相当乱了……
听闻校长开房事件,我先是愤怒;再到警方发表说明,倍感荒谬无耻,出离愤怒;现在各方言论纷起,除了“无论自愿与否,与幼女发生性行为即为犯罪”观点不变以外……貌似故事有得引申,可能大逆转,诚如网友所言,性侵幼女变成萝莉援交……莫非我们的官方要导演荒诞剧了?
一问:人渣们何以窃居公门?
令民众困惑和愤怒的是,为什么强奸幼女案中,总是活跃着不少公职人员参与?学校校长有之,派出所所长有之,党政办主任有之,就像万宁事件中,我们看到,除了这位校长之外,还有另外一名嫌犯,新闻中只给出了“政府单位职员”的介绍。
狼们,都堂而皇之地披着“官家”的皮...(看中国配图)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海南万宁市纪检部门通报,决定开除陈姓校长、冯姓工作人员公职和党籍——有人不禁纳闷了,没事的时候,招这个进来,升那个职务,跟我们老百姓没一毛关系,事情一出来,就把这种人渣一踢,又踢到群众中来了,这似乎有些过分。这人间垃圾就这样随随便便地扔向老百姓里来,百姓又不是垃圾回收站……
在此不妨盘点一下1年来活跃着公职人员身影的强奸幼女案,绝非个案:
2012年5月,河南永城原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涉嫌强奸未成年女性10余名;
2012年8月,福建霞浦县松城街道办事处原党政办主任游某,涉嫌强奸13岁中学学生;
2013年3月,广西全州县原东山乡派出所所长吕宏,以“破处”的名义涉嫌强奸13岁中学生;
2013年4月,甘肃原兰州城关分局某派出所副所长胡某,通过一女皮条客以5000元不等的价格,嫖宿数10名幼女,年龄最小的只有12岁;
……
可见,权力绝对是最好的春药。手中有权的公职人员其实更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力资源和人脉关系,达到满足自己性变态的心理。另外,公职人员也更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力钻一钻司法不独立的空子,利用“嫖宿幼女罪”的漏洞,来降低犯罪成本。这也是为何幼女强奸案中,每每都有公职人员的最大原因。
当然,这还不是最关键的问题,民众最想质问的是什么?我想就是问一下,为什么这些衣冠禽兽的流氓都混进了公职部门,并且占据了重要领导岗位?是谁让这样的全无良知和道义的人上了位?
众所周知,我们庞大的公职人员群体,素质最为堪忧,人渣化程度越来越高,他们若不乱吃乱喝,饭店生意明显下降;他们若不不寻花问柳,休闲场所就门可罗雀……悲哀啊,管好干部,管出这么多二犊子来,不得不让人笑话。
据说组织部是掌握党的手里,而党又声称要管好干部。为什么我们党偏偏要让王八蛋们飞黄腾达?更令人感到无可奈何的是,这些王八蛋们即使东窗事发,也总能化险为夷,最后易地为官,继续在官场里发育。如此护犊心切,貌似这些王八蛋们不复出,我党的干部队伍就没人了。这不,最近又有新闻曝出,曾因短信拉票被免原太原市长张兵生光荣复出了。
陈姓校长,这样是官渣校长,若无此事曝出,会不会在官场里发育?笔者认为完全有可能,前不久还作为优秀后备干部成为竞争副局长的3名候选者之一。
二问:公信力为何总被绑架?
不是老百姓不相信政府,只是政府的公信力被人们信任的官员彻底摧毁了!
在众多社会事件中,政府的种种行动总表现高深莫测,让人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反正一头雾水了,也许是我们这些民众的觉悟远未达到戴三个表的高度,只能表现无法理解。
政府公信,彻底落入“塔西佗陷阱”(看中国配图)
此次海南万宁校长开房事件中,警方的动作,简直是花枝乱颤,心猿意马,总让人觉得里面的水很深,必须目光如炬,火速围观,以免老母鸡变鸭:
先以涉嫌最轻“猥亵妇女罪”来定调,接下来尽量以幼女主动邀约、给钱等“细节”以备万一,不行就往“嫖宿幼女罪”上靠;最后以“处女膜完整”认定未性侵,将“奸淫幼女罪”堵死——如此刻意地“导演”,莫非想来个剧情大逆转?诚如网友调侃:是6个女孩心怀叵测、巧设迷局、步步惊心,而校长陈在鹏和某机关临时工冯某松天真无邪、涉世未深,对社会复杂性缺乏必要的判断,又缺乏父母和单位的监护,以至于一步步被骗钱K歌开房甚至夜不归宿险些失身,如不是神勇警察及时赶到,后果不堪设想。
围观几天,发现原来是蹩脚的狗血剧而已,一个简单的检查竟然也会前后矛盾:
13日晚,海南万宁警方发布公告称“遭猥亵小学女生经法医鉴定未被性侵”,同时公布了四名受害未成年人在13日进行法医鉴定的结果。称经鉴定,六名未成年女生在与校长陈某鹏和公职人员冯某松接触期间,并未发生性行为。
然而,警方这份未被性侵害的结论遭到了受害未成年女生家长的质疑。因为早在5月10日下午3时,受害未成年女生就接受过第一次身体检查,特别是与冯某松接触的两名女生经法医鉴定被性侵了,而且家长都签了字的。如此一来,岂不是两份医检鉴定前后矛盾了?
有记者带着这个疑惑向海南万宁警方求证,政府的回应可谓破绽百出:
万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叶国彪透露,由于不允许对未成年人进行处女膜破裂的鉴定,法医只能对受害未成年人进行受伤创伤鉴定。按他这样的解释,那么就自相矛盾了,警方为何公布处女膜完整的医检报告?
当调查记者如此一问,叶国彪直接挂电话,再也联系不上了。后来,万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兴章向记者转述了警方答复,说根本“不存在两次检查鉴定”,声称为避免影响案件侦办,暂不提供其他信息了。
而与此同时,受害者家长开始爆料:5月14日晚,万宁2位副市长和10名政府工作人员,约见了受害者父母,领导笑称:“不要接触媒体,这种事闹大对谁都没有好处!”随后,他们提出私了……受害者家长称:目前他们的压力很大!
政府每每遇到这样的社会事件,总是抱着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能捂则捂,能压则压,先应付过去,往往透支了自己的诚信。殊不知,真相才是粉碎谣言的利器,政府如此举动,草率、粗暴、甚至野蛮,这无疑也是加深人们对政府的信任感。于是,政府就掉入“塔西佗陷阱”之中,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
政府掉入这样的陷阱之中,其实不能苛责于民众,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社会情绪的蓄积,也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你习惯性撒谎,习惯性护恶,根本无真相、不正义,谁敢相信你?
三问:拿什么来保护我们的孩子?
完全超越我们正常思维的想象范围,也打破了我们的心理承受底线:学校校长竟然带着女学生开房,而且还是四个小学生!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被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校长除了是管理师生的行政领导,更应该是言传身教的典范,是诠释社会文明的教育使者。然而,世风日下如此,我们看到了一个良心泯灭的人渣校长,一只亵渎了教育的衣冠禽兽,竟然还竞选过教育局副局长!
其实,像这样的害群之马还真不少。除了海南万宁这位开房校长,最近安徽一禽兽校长也让人出离愤怒,不得不骂娘,大喊牲畜都不如。安徽潜山县某小学校长杨启发,12年间在办公室里先后性侵9名女孩,最小的才6岁。
开房校长陈在鹏和禽兽校长杨启发,他们的所作所为法理不容,必定会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无论事后怎么惩处他们,都无法消弥这些孩子心中刻骨铭心的创伤,这种创伤甚至永远不会消散,会影响她们的一生。
针对各类幼女被性侵的社会恶性事件,我们应该深刻反省我们的幼儿保护现状,家长、学校与社会应合力,从法律、制度、观念等各方面切入,构建起儿童安全的防火墙,切实加强预防和教育,普及和强化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让他们学会规避伤害和自救,有效预防潜在的危险。
除了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外,还需要建立起一张由法律和制度编织起来的保护网。这里不得不再提及具有中国特色的“嫖宿幼女罪”。
即使在“性开放”的西方国家,大多数国家规定,凡是幼女在法定年龄之下,不管有没有钱物交易,不管是否自愿,与幼女有性行为一律界定为强奸,而且绝对依照量刑从重的原则,因为保护弱势群体特别是儿童是一个政府天然职责。其实,地球上每一个文明国家都无法容忍的两种行为:一是法西斯,二是性侵儿童。要知道,迈克•杰克逊也就抱抱亲亲,官司就打到破产。然而,在我们国家,“嫖宿幼女罪”却给人渣们——特别是“官渣”们的护身符。说出来,这正是我们人民政府的最大失血之处。
“嫖宿幼女罪”的存在,让很多人在奸淫幼女的事实败露后,都强调自己给过被害幼女金钱或其他财务等作为嫖资,最终将自己的强奸行为转化为“嫖宿”行为,从而逃避法律的制裁。这无疑是一种莫大的讽刺,法律本是保护幼女免遭“官渣”们摧残的最后防线,可现实中,“嫖宿幼女罪”却成了奸淫幼女的挡箭牌。
恶法无理,恶法当废!在此,完全有必要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因为按强奸罪惩处,奸淫幼女罪最高可判死刑,而“嫖宿幼女罪”最多只是判处5到15年的有期徒刑,所以,强烈建议“凡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者,一律按强奸罪严惩”。废除“嫖宿幼女罪”就是保护我们的女儿,需要大家行动起来!
结语:真相是粉碎谣言利器,政府要找回公信力,就先找回真相。清华朱令案如此,校长开房案亦是如此。
校长开房案,要真相,不要让孩子再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