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掌管国家专项资金的职务便利,陈柱兵每给相关企业发放一笔专项资金就要求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给其提取好处费,最高达40%。
【看中国2013年12月24日讯】(看中国记者张正闻综合报导)据官媒报导,中共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因犯受贿罪于12月20日被判处无期徒刑。检方指控陈柱兵从2001年到2011年的10年间受贿2454.4万元,主要是在陈担任中共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处长期间,利用掌管国家专项资金的职务便利,陈柱兵每给相关企业发放一笔专项资金就要求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给其提取好处费,最高达40%。为此,有网民指出,国家设立以项目的方式向基层提供财政经费支持,很自然地为上级财政官员提供了权力寻租空间。
八年间受贿两千余万元
据报导,陈柱兵被控的9项罪行中,开始时间最早、持续最长的一笔是2001年9月至2009年11月,陈柱兵利用自己承办或管理冶金独立矿山专项资金、乳粉临时存储财政贴息资金、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职务便利,伙同黄某为湖南省怀化市某区获得冶金矿山独立专项资金、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乳粉临时存储财政贴息资金及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获得基本建设贷款贴息资金提供帮助,共索取好处费155万元。
援藏期间 捞最大一笔好处费777万元
2005年12月至2007年1月间,作为财政部选派到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的援藏干部,陈柱兵伙同另一名被告人为西藏自治区某公司获得冶金独立矿山专项资金向财政部企业司工作人员提出予以关照,从而索取该公司好处费人民币206.5万元。此后至2011年间,陈柱兵又伙同他人为数家西藏自治区公司获得冶金独立矿山专项资金提供帮助,从上述公司获得好处费共计777万元,这也是他涉案数额最大的一笔。
审批项目 索要高达40%资金回扣
援藏结束后,陈柱兵仍继续从藏企捞油水,索贿金额达1500余万元。这其中,有364万元来自有关联的两家藏企,西藏某集团公司的常务副总张某是另一家藏企的实际控制人。张某为上述两家公司获得相应资金,先后给陈柱兵、方某及李某364万元。
指控中提到的方某,当时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工作,自称与陈柱兵及李某是朋友。三人商定,利用陈柱兵了解财政部财政专项补贴资金情况的便利,让李某联系一些藏企申请国家财政专项补贴,加上方和陈就是负责自治区和财政部报批审批工作的,一旦申报成功,他们就向企业索要好处费。
2010年上半年,张某向方某表示,西藏某集团公司准备向财政厅申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扶持资金。方某告诉张某,自己有朋友在财政部有稳定关系,能帮忙,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好处费,张某同意,但提出要财政资金到账后支付。张某同意按35%的比例给好处费。
于是,张某将申报材料上报到自治区财政厅,经财政厅审批,方某又将材料上报到了财政部企业司。约两个月后,陈柱兵告诉方某300万元的扶持资金已经批下来了,后李某向西藏某集团公司要了105万元好处费。
2011年上半年,张某又让方某帮忙向财政厅申报了清洁生产的项目,双方最后商定的好处费比例高达40%。
12月20日,中共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陈柱兵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柱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单独或伙同卜凡金等5人利用职务便利或由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以受贿罪判处陈柱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卜凡金被认定受贿罪,获刑14年6个月;其余4人分别判处12年6个月至12年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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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小钱换大钱?和这是一回事。国家设立以项目的方式向基层提供财政经费支持,很自然地为上级财政官员提供了权力寻租空间。什么叫争取项目,就是以各种方式行贿才能获得项目。各级领导如果说没听过这种事,不了解情况,那就成了笑话。这里的猫腻 都是内行人 干的 一般的真不懂 就是国家正常给的 老百姓 也不知道要啊.
在英国ATM双倍吐钞200人排队取钱 银行称错在自己不必还;在中国,也是ATM机的毛病,许霆多取钱被判无期徒刑,才17万。现在一个贪官受贿近2500万?这个数据我先不说是不是有所隐瞒或是还未彻底查清楚,你们觉得这样法律判决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