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2月1日讯】1966年5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通过标志发动文革的纲领性文件《五·一六通知》。《通知》中最后一段被视为画龙点睛、也是最为要害的文字出自毛泽东的手笔,其中指称“赫鲁晓夫那样的人物,他们现正睡在我们的身旁,各级党委必须充分注意这一点。”正是从这段文字刘少奇敏锐而不无栗惧地感到了毛泽东的权力图谋,感到自己要挨整了。这种感觉来自于刘少奇与毛泽东长期以来实际存在的矛盾斗争、尤其是62年以来与毛尖锐冲突所形成的本能反应,同时也来自于权力中人特有的政治敏感与判断。几十年党内激烈斗争中脱颖而出的经历,会议期间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被捆绑打成反党集团并受到的激烈批判,以及会场外邓拓和田家英与此不无关联的相继自杀,这一切都在告诉刘少奇,此次运动来势凶猛,有别于以往的任何一次运动,毛泽东此回绝对来者不善,自己恐是大难临头,凶多吉少。
面对整肃来临,政治生命岌岌可危,刘少奇是怎样的反应,我们已不得而知。但根据政治历史常识,我们不难推断,他有着三种可能的因应选择:一、挺胸而出,对《五·一六通知》说不;二、主动辞职,避其锋芒;三、逆来顺受,侥幸涉险过关。从政治家政治作为和历史评价的角度,三种选择的排序依次为上策、中策和下策。
人们一定会认为,第一、第二种选择属天方夜谭,绝无可能。在毛泽东拥有巨大权威和声望的历史条件下,刘少奇没有那份胆量与其公开对抗,也没有那份勇气提出辞呈。不错,从宏观历史的角度,由于长期以来以刘少奇自己为首的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让毛成了党的化身,位尊全党之上,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与权威,任何对毛的抵触就意味着对党的抵触,是引发全党共愤的反党行为,刘或不敢也无力与毛直接对抗;而在毛泽东捅破最后一层窗纸之前,主动辞职无异于长城自毁。然而,如果我们从微观历史的角度,也就是从刘少奇作为政治行动者自主行动这一角度,考察历史,我们会获得不尽相同的看法。
一、选择挺胸而出,对《五·一六通知》说不,不是没有可能。以1949年之后的具体历史而言,虽然毛泽东威望日隆,权位至高,但并不意味着总是真理在握,一贯正确,任何时候任何事情都一言九鼎,说一不二,没有遇到任何的质疑与挑战。1959年彭德怀庐山会议上对毛泽东发动的大跃进的质疑姑且不论,就刘少奇,至少1962年与1964年两度“冒犯”过毛泽东,前者关乎农村经济政策调整,后者涉及四清运动重点指向,刘均大胆地向毛提出了自己的不同意见,发表了自己不同的看法。再从现实政治操作的可行性看,刘少奇也有一充足的理由可以将《五·一六通知》束之高阁。我们知道,《五·一六通知》主要是批判否弃《二月提纲》的,而《二月提纲》却是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在京中央常委集体讨论通过的,并报送了在外地的毛泽东。少数服从多数,这是中共无以撼动的组织原则。坚持组织原则,凭此一由,刘就有了可以说不的底气。何况会议由刘少奇主持,毛泽东并不在场(不在京),没有与毛的面对面的难堪与直接冲突的压力,刘于行事更为有利。无论既往历史和现实情形都显示,历史存在着刘少奇可以说不的可能性。假如刘少奇做出了这一选择,历史很可能就是另外的模样,至少不会像我们后来看到的那样疯狂。那么,为什么刘少奇没有做出这一选择,没有挺胸而出抵制这份危及自己政治生命的纲领性文件呢?
毛泽东的巨大存在和文革反修防修的“政治正确”,是影响刘少奇行为选择的两种显而易见的重要因素,除此之外,我们认为,另有第三种因素,或许更深刻的因素,在阻止刘少奇做出抵制《五·一六通知》这一行动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这就是,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党员行为准则规范。“党的利益高于一切”,是党的一项重要组织原则。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对这一原则有过堪称经典的表述:“一个共产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都应该首先想到党的整体利益,都要把党的利益摆在前面,把个人问题、个人利益摆在服从的地位,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我们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原则。”刘少奇以“原则性、组织性和纪律性很强”而称誉党内,对党的原则从来就是“身体力行,说到做到”。(刘澜涛:《共产党人的典范》)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这一原则已完全内化为刘少奇坚定不移的信念,成为指引与规范其政治行为的准则。
刘少奇心里当然清楚《二月提纲》并无原则问题,《五·一六通知》对它的批判不过借题发挥,其真实目的乃是冲己而来,但《五·一六通知》提出的进行文化大革命运动,彻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及其代表人物,是包括刘在内的全党共识,是党的一项伟大事业。正是因此,面对着发起文革运动与个人挨整下台的矛盾,也就是在面对革命前途与个人命运冲突之时,刘少奇受“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这一行为准则的指引与规范,也就是受到它的限制与约束,未能勇敢地挺胸而出捍卫自己,却不由自主地服从了前者。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历史的深刻悖论:刘少奇由于遵循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行为准则,而未能做出正确(最佳)选择,从而导致后来的命运悲剧;而如果要避免悲剧命运,则需要做出正确的选择,做出正确的选择,就意味着遵循良知,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发出自己的声音。不得不承认,就是在今天,在坚持集体主义至上的社会,奉行这一准则仍是无以动摇的天经地义,但又不能不指出,历史以残酷的事实已告诫人们,如果人们不能遵循内心的良知,不能为捍卫自己的权利而站出来发声,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进行辩护,那么接下来的一定是悲剧的开始。
二、刘少奇未能挺胸而出,抵制《五·一六通知》,做出最佳选择,那么,退而求其次,选择辞职呢?辞职是政治家遭遇严重政治冲突或遇到重大挫折难以为继时用以化解危机摆脱困境的一种策略和手段。把它看成自毁长城是一种政治无知与偏见的表现。既然刘少奇知道毛泽东绝对来者不善,自己不能做抵触对抗,又清楚党内斗争的残酷无情,主动引咎辞职,避其锋芒,未尝不是一种保全自己的策略选择。刘少奇以什么原由辞职呢?《二月提纲》是刘主持常委会批准通过的,《五·一六通知》既把《二月提纲》视为严重原则问题,批得一无是处,不妨以此为由,引咎辞职。遗憾的是,刘少奇却是近三个月过后,在文革战火已燎原全国,毛泽东愤笔写出致刘于政治死地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纸报》,中央常委会改组,其接班人被废,排名降至第八之时,提出的辞职(见《刘少奇年谱》),而此时已错过最佳时机。刘少奇未能在发觉毛泽东整肃自己的5月,在文革发动之时选择辞职,与其说缺乏勇气与智慧,毋宁是心存侥幸,怀抱幻想。
诚然,毛泽东既决意清除掉刘少奇,刘辞职不辞职,结局都一样,都会被揪出打倒。但效果大不相同,历史评价也有分别。试想,刘选择5月辞职,其情形很有可能如釜底抽薪,文革势焰势必大减。因为毛泽东发动文革主要冲刘少奇这只“大老虎”而来,刘主动辞职在很大意义上就变成了“死老虎”,面对“死老虎”,别说群众打起来没劲,毛也会自觉无趣,失去大半鼓动的理由。更为主要的,对刘少奇而言,因此可避免直接卷入文革运动,而不会出现后来使其令名蒙受玷污的负面行为,在历史评价上可以得到更多加分。
当然,从另一角度,正因毛泽东以刘辞职成为“死老虎”感觉无趣,失去鼓动群众的造反理由,而不会接受这一行为。为了达到政治的最大效果,显示文革扫荡牛鬼蛇神的强大威力,毛需要让刘保持一定的政治身份,接受群众的批斗而遭受煎熬。事实也正是如此。1967年1月13日,被公开打倒而受到群众批斗的刘少奇幻想破灭,彻底醒悟,再次向毛提出辞职,请求“辞去国家主席、中央常委和《毛泽东选集》编委会主任职务,和妻子儿女去延安或老家种地,以便尽早结束‘文化大革命’,使国家少受损失。”虽说刘没在5月辞职,陷入被动,是一失误,但亡羊补牢,犹未晚也。刘从自身的屈辱体验感受到了文革的厉害,意识到了自己及家人的危险处境,愿意以辞职来换取自身和家人的生命安全保障,平息陷入混乱的社会动荡。这是政治失败者发出的最卑微请求,也是落水者没顶之前欲抓住的最后一个救生圈。假如这一请求被接受,假如毛泽东抛下这一救生圈,就绝不会出现后来谁也不愿看到和接受的刘受尽凌辱而瘐死开封的悲惨一幕。
前已指出,政治家辞职是化解政治冲突与危机的有效手段,也是政治失败者承担政治责任的一种表现。在讲究政治规则的现代民主国家,国家内部的政治冲突与危机,往往是通过负其责任的政治人物的辞职下台而得以化解,从而避免引起政治与社会的进一步动荡。但在文革中国,最高领袖却拒不接受刘少奇辞职。乍看起来这或许是毛泽东为了实现其政治效果的最大化,突显文革运动的现实意义,致政治对手于难堪而采用的一手阴招,但往更深一层看,它折射的却是,一个组织内部其成员个人自由权利的丧失殆尽与一无所有。中共以铁的组织纪律原则而著称。这一纪律原则规定,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而所谓服从中央,归根结底,就是服从党的主席这一最高权力。所以,除了最高权力一人,关键时候,包括党的副主席在内的任何一人都没有属于自己的意志和自由。因此,别说辞职(求生)不能,就是自杀(求死)也要受到谴责。罗瑞卿不堪其辱选择自杀,被视为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陈伯达重压之下准备自杀,需要援引马克思女婿拉法格自杀后依然受到列宁的纪念为例,来证明共产主义者自杀不为背叛。一个组织或社会,如果走到其成员连辞职的权利和自由都没有时,距离悲剧也就一步之遥了。
三、刘少奇为党员行为准则所规范,又心怀一定的幻想,如此,他能做的选择惟有第三种选择。其所以做逆来顺受的选择,自是希望通过最后的努力,以具体行动消弭毛泽东对自己的怀疑和误会,争取重新获得毛的信任,以化险为夷,涉险过关。然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在运动中态度鲜明,立场坚定,表现积极,有所作为,以此来证明自己坚定的革命性和对毛的紧跟服从。于是,在其受权领导文革运动初期的几十天里,刘少奇一方面主持对彭、罗、陆、杨等已倒台的党内高层进行揭发批判;另一方面派出工作组进驻北京大专院校,将众多文教领域的权威人士打成黑帮,把大批师生活跃分子作为右派进行揪斗。但很不幸,尽管如此,刘少奇还是不免掉进毛泽东早已设计的“请君入瓮”的陷阱,未能摆脱被揪出打倒的厄运。更不幸者,这些用以证明自己的文革行为,到头来却成为遭人诟病的负面现象,令其英名蒙受玷污,让自己从受害者同时成了施害者。
这其中,最发人深省、也是最能显示刘少奇命运悲剧性因素的,是其对于党内彭真、罗瑞卿等被打倒的同志的批判性行为态度。彭、罗堪称刘左臂右膀的亲信僚属,对中共的忠诚和贡献刘最为清楚和了解。他们的突遭整肃,受到不实指责与诬陷,刘事先并不与闻,但事中保持沉默,未置一词,事后主持批判,毫无含糊,让人困惑。尤让人不解的是,罗瑞卿跳楼自杀,刘少奇态度不屑,辞色严厉,谴责“他的这种行动,是对抗情绪,是严重地对抗党,对抗同志们的批评。”
诚然,以前者而言,人们可以认为刘保持沉默是高压之下的违心之作,主持批判是划线切割的自我保全,但他如此自断其臂、向毛输诚的同时,显然忘记了“唇齿相依,唇亡齿寒”的古训。这一古训的一个隐蔽含义,翻用当代话语,那就是,如果我们今天看他人蒙冤而保持缄默,明天他人就会见我们沉沦而陷入沉默。1968年10月中共召开八届十二中全会,刘少奇被诬指为“叛徒、内奸、工贼”,与会代表133人,除全国总工会副主席陈少敏一人外,“一致通过决议: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消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党的最精英人物中已没有任何人为其说话,“竟无一人是男儿”。
就后者来说,人们也固可以认为罗的行为确含愤激的情绪,但即便如此,对不堪其辱而自杀这一行为的追加谴责无疑反映了党内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对不幸者缺乏哀矜勿喜的同情和怜悯。没有同情与悲悯,实质就是人道主义的失落。人道主义是包括自由主义、社会主义等人类诸多“主义”之本。它的存在与施行,可以让人们哀于逝者,痛于伤者,扶于弱者,悯于败者。惟其如此,人类社会才不至因权争利斗而过于残酷无情,也不因尔诈我虞而陷于绝望境地。人道主义一旦丧失,人们为权争利斗必是残酷无情,不到你死我活,不肯罢休。刘少奇后来正是因此而遭遇非人待遇与折磨,以至于惨死开封。
刘少奇惨死开封,时间在1969年11月。然而,资料显示,1966年6月下旬,就在他谴责罗瑞卿自杀的同时,他自己就有了死的预感,并为此做了准备。据刘少奇之子刘源回忆,1966年6月底,刘少奇将儿女们召集一起,说出一番令其“吃惊”的话:“今天我要对你们几个大孩子说一说,我老了,干不了多少年了。我死后,党和政府会给一些抚恤,但你们不能靠党和政府的照顾,要靠自己。你们的妈妈级别、工资不高,你们几个大一点的孩子有责任帮助妈妈,把弟弟妹妹带大带好。特别是允斌,你是老大,要承担起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允斌“受到震动,当场拿出200元钱,后来存到了小妹潇潇的存折上。”(黄铮:《王光美访谈录》页106)
这不能不让人感到震惊,更为之悲哀。毫无疑问,刘少奇这是想到了死,在交代后事,做死的准备。但他想到的肯定不是自杀(自杀是自绝于党,被打倒之后刘明确表示“我绝不会自杀”),他想到的一定是被整死,死于他人之手。这就意味着,刘少奇已洞悉一切,看穿了这场运动的黑幕与与残酷,不然,他怎么会想到死,想到向家人交代后事?可是,他现在仍然是党内排名第二的副主席和国家主席,在主持领导这一运动,他为什么宁死也不站出来,与毛泽东摊牌,叫停这一运动?
“这次大革命在历史上是空前的,来势很猛,对资产阶级,封建阶级的文化来了一个很大的冲击,最后是要摧毁、消灭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建立无产阶级的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这是很广泛的革命,不是一下可以做到的,是个长期的斗争过程。但是这是大革命的群众运动,有了这个大革命运动可以来个突变,来个大的变化。”
这是刘少奇6月27日的一个会上讲话,与其对家庭的谈话发生在同一时间。两相比照,我们不难找到一种合理的解释:与外部世界在经历一场疾风暴雨一样,刘少奇内心正处在一种剧烈冲突和极度分裂的状态,一方面坚持于肯定认为文革运动的革命性、正确性与必要性,因而对外保持高调;另一方面畏惧于毛泽东可怕的权力图谋及其黑幕与残酷,对个人前途悲观无望,而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由于毛泽东是党的领袖,而党的领袖代表着党,是党的利益的集中表现,与毛摊牌,意味党的分裂,党的利益和形象就会受到损害。这就是说,刘少奇想到“最坏的打算”,也不与毛泽东摊牌,乃是为了维护党的团结和利益这一大局。此与一个月前选择逆来顺受同出一理,别无二致,都是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这一行为准则规范下的身不由己(当然也可以说是自觉自愿)。
为了维护党的利益大局和形象,刘少奇悲壮地走向祭坛,不仅没有如其所愿维护住党的利益和形象,党的利益和形象反而一落千丈。因为,刘少奇之死将党领导的文革运动毫无人道人性的残酷与残忍暴露无遗。(但,这已与刘少奇毫无关系,不是刘之过,此正如毛泽东发动文革整肃刘,使全国人民从文革中觉醒,不是毛的功一样。)
刘少奇断不会想到自己忍辱负重的行为会是这样的结果。不,刘少奇应该想到了这点。只不过他是从另一个角度,从他作为一个忠诚的马克思主义者、一个终生献身于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革命家被打成“叛徒、内奸、工贼”、“永远开除出党”,受尽迫害与折磨的角度。在被打倒到死去的近三年的时间里,他应该对此有过痛苦的反思。反思的结果,只是因为太过残酷,他不愿意承认,也不愿说出。正如彭真,历经文革劫波之后,被问及文革时说道:“文化革命很复杂,我心中有数不好讲。”不好讲就是怕讲,怕什么呢?怕影响党的形象,影响最高领袖的形象。这仍然不出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之党员行为准则的规范。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966年5月当刘少奇察觉毛泽东发动文革整肃自己的图谋时,他面临着上、中、下三种因应对策选择,由于毛泽东的巨大存在和文革的“政治正确”,更由于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这一党员行为准则的严格规范,使得刘少奇未能作出挺胸而出捍卫自己、抵制《五·一六通知》的最佳选择;而对毛泽东的心怀幻想,又使其错失了在最佳时机提出辞职的第二选择;于是,刘少奇做出了三种选择中最不好的选择,这一选择不仅让他的英名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害,也直接导致了他的命运悲剧。其悲剧因与民族国家密不可分,所以巨大;而悲剧显示由“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行为规范,党员自由权利的丧失殆尽与一无所有,和毫无怜悯与同情之心的人道主义的失落”这三大因素所构成,因而深刻。
(本文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