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中共开始镇压法轮功后,法轮功学员上天安门展示横幅和平请愿(看中国配图)
【看中国2014年06月04日讯】(看中国记者李甄综合报导)日前在山东招远发生所谓“全能神”成员传教不成打死人之后,中国多个媒体报导,“全能神”是中国政府“明确认定”的14个“邪教组织”。同时,也公布了这14个“邪教组织”的名单。此举,引发海内外诸多媒体报导及网路上的热烈讨论。
据BBC中文网报导,“中国媒体说,官方认定的“邪教”共有14个,但是网友发现官方口中的“邪教”-- 法轮功不在其中。”报导中提到,法轮功是中共近年来在中国国内和国外强力打压的对象之一。
法轮功不在官方名单中
对邪教的认定来自两个不同的官方机构。据《青年时报》报导,官方认定的“邪教组织”共有14个。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确认7个邪教组织包括:呼喊派、徒弟会、全范围教会、灵灵教、观音法门、新约教会和主神教。公安部认定7个“邪教组织”则包括:被立王、同一教、三班仆人派、灵仙真佛宗、天父的儿女、达米宣教会和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
报导称,此名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的规定来认定“邪教”。该法条规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但早在中共公安部2000年和2005年发布的两个公文中,所认定的14种“邪教”名单内都无法轮功。
而法轮功是中国近年来中共当局耗费巨资,投入资源完全超过一场战争的强力打压对象之一。过去15年来,许多法院也以“邪教”对法轮功学员判刑。据国际追查迫害法轮功学员组织统计,已有数百万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更有6万5千名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盗卖。
法轮功被定性打压15年毫无法律根据
大陆众多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一直都表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大陆知名律师郭莲辉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可查到的资料,主要是1999年10月25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污称法轮功是“邪教组织”,以及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的特约评论员文章,此外,最高法院要求下级法院学习人大决定和两院司法解释的一个内部通知中。“但这三样东西显然不具法律效力,也不能作为司法依据”。
郭莲辉律师说,谎言蒙蔽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和司法人员,他们都以为中国法律如此定了法轮功,事实上根本无法律依据,他们都蒙在鼓里。
北京律师谢燕益也表示,迄今为止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如此认定法轮功,信仰法轮功完全合法。
维权律师江天勇在其推特网页上批评说“法轮功被中共以‘邪教’被迫害打压近15年”。他说:“无数修炼者被跟踪、抓捕、关押、抄家、劳教、判刑、关洗脑班等等,但却居然不在14种所谓‘邪教’名单里!这么多年残酷血腥打压的法律依据何在?!”。
在网络上,也有网友针对此现象提出质疑。网友张奉宝:“我认真地读了几遍14种‘邪教’,不无惊奇地发现,法轮功不在其列”。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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