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7月25日讯】据香港媒体报导,7月23日晚19:30,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山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杨森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官方履历显示, 58岁的杨森林,曾在山西省委办公厅工作28年(1975―2003年),其后赴晋城市任副书记;2006年进入山西省纪委,先后任省纪委副书记、省纪委常务副书记。
直至落马前杨森林并未进入中管干部行列,仍为厅级干部。一般而言,中纪委负责省部级干部和中管干部,为什么厅级干部的贪腐案件会“惊动”中央纪委,由中纪委宣布对其进行组织调查?
三种情况下可能“惊动”中央纪委
察时局了解到,对于中纪委主导查办杨森林案,一种分析是,今年3月中央纪委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该室查办案件的对象包括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的纪检干部以及各省纪委班子主要成员。省级而言,省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及其他纪委常委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在其监管之列。
另一种分析是,杨森林与今年2月份被中纪委调查的金道铭有关。按照惯例,在同一案件中,中纪委的专案组会把其他涉案人员进行并案处理,这时非中管干部也可能由中纪委查处。比如余刚、谈红都并非中管干部,但因为他们都牵涉同一案件,都是由中纪委对其进行调查后开除党籍。
公开履历显示,杨森林曾是金道铭的副手,2006年,杨森林就任山西省纪委副书记2个月,金道铭到任山西省纪委书记,二人共事5年。去年,中央巡视组对山西省的巡视中曾指出山西纪检监察机关“一些案件查处失之以宽、失之以软”,其后,山西重启旧案调查,在整改报告中称“对已查处案件进行回头看”。
还有一种可能是,上级纪委有权对下级纪委进行监督检查,中纪委可以越过山西,对该省纪检系统干部启动调查。
省级纪委常务副书记职权有多大?
在公开报道中,“省纪委常务副书记”落马极为少见,这一职位干部的职责权限、违纪违规后的查办流程,也随着杨森林被调查呈现在公众面前。
察时局了解到,在省级纪委领导班子设置中,以前并未有“常务副书记”。最近几年来,随着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先后设“常务副书记”,省级纪委也陆续增设该岗位。
作为省级纪委常务副书记,其职责包括协助省级纪委书记主持纪委的日常工作,此外,他还有自己分管的具体业务部门和案件室。
有纪检系统人士向察时局指出,纪委领导班子中,各位副书记都有各自分管的职能部门和案件处室,一般互不插手他人领域的案件线索和办案进展。但涉及到多部门的案件和事务,便需要由常务副书记协调;而常务副书记在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案件线索初核和办理等方面,则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在省一级纪检监察系统,省纪委常务副书记就是『二把手』,与整个纪检系统的工作人员非常熟悉,并有诸多工作交集。”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也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由山西省纪委来主导办理“老领导”的案件显然已不合适。
庄德水向察时局指出,目前,山西官场呈现出“群体腐败”趋势,由中央纪委主导该案件的查办,也将突破地方保护主义和当地的官场关系网,一方面既能确保办案的效率,同时也有助于获得更为客观的案件查办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