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冤案:何有“正义”可言?(图)

发表:2014-08-24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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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4年08月24日讯】8年,9审,4次死刑,6次延期。这对其他人而言,是数字;对念斌,是炼狱。福州市平潭县,位于福建省东部海域,是大陆距台湾最近的一个岛县。念斌,是平潭县澳前镇的杂货店个体户。在他30岁那年,邻居丁某的两名小孩中毒身亡,他被警方认定为犯罪嫌疑人,从此开启自己长达8年的和国家机器的拉锯生涯。


带了8年镣铐的念斌,和家人相拥而泣

据大陆媒体报道,2006年7月27日晚,福州平潭县澳前镇,丁云虾家和房东陈炎娇家一同吃晚饭,两家分别吃自家煮的稀饭,一起吃丁云虾家做的青椒炒鱿鱼和煮杂鱼。到了晚上10点,丁云虾10岁大儿子俞攀和8岁的女儿俞悦,相继出现腹疼、头疼、呕吐和抽搐等症状,送往平潭县医院后,被诊断为食物中毒,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宣布该案系“人为投毒”,于当日刑事立案。

嫌疑人的选定:仅仅因为念斌“神色可疑”

在案件最开始的侦破阶段,嫌疑人并不是念斌。警方锁定的“重大嫌疑人”是丁云虾店铺楼上的邻居。经过调查,认为此人有作案时间、案发前与死者一家有矛盾,警方还从其家中搜出四包老鼠药和一瓶液体老鼠药,特别是当警方找其调查时,该人竟然“紧张的晕倒在地,浑身抽搐。”警方经初步调查认为,投毒者是直接将毒物投到丁云虾和陈炎娇两家共同吃的“青椒炒鱿鱼”里面,作案时间是2006年7月27日下午1:40分到晚上6点前。

法医对死者进行解剖检验后,将死者的“胃内容”、“胃”、“肝脏”、“心血”、“尿液”等送往福州市公安局检验。

但警方并未公布死者“肝”、“胃”和“胃内容”的化验结果,而是称在死者的“心血”、“尿液”和垃圾筐内的呕吐物中发现剧毒物——氟乙酸盐。
但是,在楼上邻居家搜出的两种老鼠药,经检测不包含氟乙酸盐,那么就无法形成一个证据链,

这个时候,当地警方果断更换嫌疑人,念斌登场。根据警方的卷宗,在投毒现场,没有任何念斌的指纹,而念斌,只是因为被侦查人员所说的“神色可疑”,就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重要物证造假:8月1日才“送检”的铁锅,7月31日就已经“检出”氟乙酸盐

警方初入现场时,认定的作案时间是7月27日下午1点40分至6点之间,作案手段是把毒直接投在鱿鱼里。这一判断原本是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做出的。但当他们把重大嫌疑人从楼上邻居变成念斌之后,念斌并没有作案时间,警方于是将作案时间修改为7月26日深夜(27日凌晨),可是7月26日深夜丁云虾的公公还没送来鱿鱼,念斌无法作案。所以,警方又把作案手段从投毒投在鱿鱼里,改为投在水壶里。

据警方提交的念斌口供,念斌在7月26日深夜(27日凌晨)潜入丁云虾厨房,从丁云虾水壶嘴内投毒。如果要证明念斌“实施”了这一犯罪行为,其口供是“真实”的,便要送检相应物品。

事实上,检验报告上记载着8月1日才“送检”的铁锅,福州公安局早在7月31日就已经“检出”氟乙酸盐了;而水壶和高压锅,警方在“2006年8月8日下午同时提取并送检的”,可是8月9日深夜高压锅竟然还在现场。

内地和香港的顶级毒物专家,在对铁锅、壶水、高压锅等六份检出氟乙酸盐毒物的检验报告进行审查后,震惊地发现所有“检出”氟乙酸盐毒物的数据都不能成立。所有“检出”氟乙酸盐阳性的检验操作,都存在违反操作流程和规范的情况,甚至存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无法原谅的严重错误。

警方提交的审讯录像有明显的“断点” 但顺利通过鉴定

在历次庭审中,念斌都疾呼自己是屈打成招:“他们把我吊在窗户上,两肋垫上书本用锤子敲打,用竹片挑,并威胁说如不承认就抓我妻子,我疼痛难忍,又担心妻子被抓无人照顾家人,被迫按照公安的提示承认有毒,所述内容全是编的。”

对于念斌咬舌自尽, 现任福州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朱某出庭作证称,其与另外两位平潭县公安局领导,从下午6点钟左右开始,给念斌做“思想工作”到次日凌晨3点多钟,突然发现念斌嘴角两边流血,咬舌自尽,“当时那个血淋淋的场面啊!我们叫来医生抢救,还给念斌戴上了牙套”。念斌的辩护律师斯伟江当庭质问,是什么样的“思想工作”,能够把人做得咬舌自尽?

警方为了证明念斌的有罪供述是“自愿认罪”,向法庭提交了念斌的审讯录像光盘,但辩护人发现该光盘在10分55秒处存在明显的“断点”,而这个关键的“断点”恰好是念斌从不招供到痛哭招供的节点。念斌说自己被迫同意招供后,警察教他如何描述购买鼠药,如何投毒。

据念斌律师分析,当地警方用一盘没有断点的录像光盘,贴上与提交给法院的录像光盘同样的标签,送往公安部进行鉴定,骗到了公安部出具的没有“断点”的鉴定书,他们把公安部的鉴定交给法院,法院以此做为念斌有罪的“王牌证据”。

虽然这种说法是单向的,并不完全值得采信,但迫于各方压力,警方终于在2014年6月25日的庭审中,出具情况说明,承认其移送给法院的审讯录像光盘在10分55秒处存在中断,在这个断点处,审讯录像整整中断了“两个小时”。

纠缠8年,4次判死的念斌,以无罪释放告终

2006年,念斌因“投毒”被判死刑。念斌不服,在之后的8年期间,念斌经历多次上诉,并四次获判死刑。

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指称证据不足,而念斌过去做出的有罪供述是在警方的刑讯逼供下所承认的。福建省高级法院周五在福州市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宣判,撤销过去对念斌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纠缠8年,4次判死的念斌,以无罪释放告终。

有人认为,这是“迟到的正义”。但更多的人认为,由始至终,这根本就是中国体制黑暗体现的一个冤案,根本就没“正义”可言。



责任编辑:张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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