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台湾举行新闻发布会呼吁拒绝中国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提出的建立两岸器官移植机制的提议,中央社图片。
【看中国2014年12月27日讯】(看中国记者许家栋编译报道)据《台北时报》(英文版)报道,一些医生和人权组织12月22日呼吁台湾政府,拒绝中国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的建议,即建立一个机制以促进来自中国的器官输入台湾。医生和人权组织们说,这使台湾陷入参与中国猖獗的、不道德器官索取的行为,从而成为同谋。
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Covenants and Conventions Watch)召集人黄嵩立在台北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中国摘取的器官,来源不明早已臭名昭著,其严重侵犯了人权。”
中共官方机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委黄洁夫上周来台。上周五,在参观高雄长庚医院时,黄洁夫提出,希望建立一个从中国运送器官到台湾的平台,他说这一机制将使台湾人不必通过地下渠道前往中国大陆寻求器官移植。
黄嵩立说,在过去14年里,有近3700名台胞冒着自己健康受损害,昧着良心在中国接受器官移植,而不知道器官供体的来源。
他说:“据黄洁夫说,中国今年有创纪录的1500位器官捐献者,但有超过30万位中国公民在器官等待的名单上。鉴于这种情况,中国怎么可能提供器官给台湾患者?这些器官会来自于哪里?”
黄嵩立表示,中国一家报纸援引黄洁夫本月早些时候的话说,如果死刑犯自愿放弃器官并签署捐赠同意书,他们的器官将被视为由“公民”捐赠的,而不是从处决的犯人身上摘取的。
他说:“这种说法证明,北京再三宣扬,针对人权问题,明年1月1日停止移植死刑犯器官,不过是一个谎言。”
他补充道:“由于中国政府不仅判处杀人犯死刑,也包括政治犯和良心犯,并同意从这些来源身上获得器官,这无异于‘中国持刀杀害无辜的人’。”
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是器官捐献和移植两个基本要求
国际护理暨器官移植协会(Association for International Care of Organ Transplants)台湾分会副总干事长黄士维说,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是器官捐献和移植的两个基本要求。
他说:“如果中国真的要严肃改善器官捐赠制度,就应该从2000年到今年期间,发布中国600家医院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确切人数的详细列表开始,以及有多少被处决的死刑犯在同一时间内被摘取器官。”
他问:“如果不这样做的话,两周后谁能相信中国获取的器官会是以一种合乎伦理的方式得到的呢,谁又能相信它承诺的改革只不过是为了掩盖不道德的器官摘取行为呢?”
这个协会还发布了四点要求:要求医学界发出一份声明,拒绝黄洁夫提议,并且避免把台湾病患转移到中国;要求台湾政府修订《人体器官移植条》,以实现国家对器官捐献和移植的自给自足;要求中国应该维护人权,停止摘除活着的死刑犯的器官;要求台湾各界应该秉持人权标准和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