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5-01-29 01:11:18作者:
申请政治庇护所能遇到的所有倒霉事,万孟华(Meng Hua Wan,音译)几乎都遇到了:给了错误的地址;遇到不良律师;没有按时上庭;没有及时申请重开等等。对于申请政治庇护的华人而言,万孟华的案子可以提供很多教训。
万孟华1997年6月持访客签证来美,在六个月的签证有效期过了以后,超期停留并非法打工。三年以后,联邦机构启动了递解万孟华出境的程序,并决定在2001年3月20日举行听证。上庭通知发出以后,没有收到万孟华的任何回音,万孟华也没有出庭。移民局并没有立即发给递解令,而是给了他一次机会,定在2001年5月1日再次举行听证,这一次上庭通知发出后,还是音讯全无。在万孟华再次缺席听证以后,法庭裁定缺席递解。
被缺席递解以后,法庭也没有收到任何来自万孟华的上诉,直到递解令发出11年以后,万孟华提出要申请重新开案,当时他因为使用假绿卡被刑事指控。在申请重开时,万孟华向法官表示,他收到了出庭通知,但他的律师(姓陈)告诉他不用上庭,律师说会帮他摆平。
移民法官和移民上诉局都拒绝给万孟华开案,他一直上诉到联邦第二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庭认为:一是申请开案的时间太晚,已经过了11年。二是对律师服务不当的指责并不成立,因为即使律师服务不当或被律师欺诈,万孟华11年中没有与移民局联系过,说明当事人也有责任,不完全是律师导致了他的案件无法重开。
1月20日,联邦第二巡回法庭对万孟华诉司法部长霍德一案作出裁决,拒绝了万孟华的上诉,标志着万孟华申请政治庇护的路已经走到头。
由此可见,申请政治庇护,一定要准时上庭,有问题及时和移民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