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5年05月09日讯】五月四日,新法实施第一天,天津市民,向河西区法院递交诉状,状告中国共产党,要求文革赔偿。现将特别诉状公布于世。
特别诉状
一、 原告:
刘崇盛,男,82岁,干部,党员,有六十余年的党龄
刘增喜,男,57岁,曾毕业于空军第一预备学校,空军第十三航空学校,任学员班班长,任航空兵第十二师歼击机(战斗机)飞行员。
原告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钢厂宿舍老工房58号
联系电话 : 13034353729 刘增喜
二、 被告:中国共产党
要求被告承担“文革”责任给予受害者原告“文革”赔偿
三、 刘增喜简述诉状:
“文革”是中国共产党亲自发动和领导的一场人类浩劫,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对此早有公论。中共内部的权利争斗,宫廷政变,导致了十年内战,殃及了无数平民百姓,这样的悲剧再也不能重演了。中共应对“文革”问题负历史的和法律的责任,任何政党和个人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置身于法律之外。依据“文革”对我们全家的迫害所造成的恶果,依据法律向最高法院提出诉状,要求中国共产党给予“文革”赔偿。
我母亲刘秀亭,1946年入党,战争年代枪林弹雨出生入死跟共产党卖命,曾任人大代表,第一批法律陪审员,曾带领群众白手起家不向政府要一分钱创办企业,为当时的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当时叫集体企业,按照现在的说法应当是民营私营企业。一直担任领导工作,“文革”中惨遭迫害,我母亲遭殴打批斗,我父亲被下放劳动改造。残酷的折磨,使我母亲精神失常“疯”了。我们永远也忘不了一天的晚上,我母亲被许多人送回家的情景,母亲完全失常了,当时我和姐姐、哥哥大声痛哭,周围的人都在哭。写到这里我的心在颤抖,泪水止不住的流。四十多年过去了,但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母亲“病”后,父亲不能休息照顾母亲,仍要继续接受劳动改造。生活的重担都落在了年幼的姐姐身上。当时我们遭受的苦难人世间罕见。比封建王朝的满门抄斩还惨……!“文革”的摧残给母亲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退休后该拿的工资拿不到,该报的医药费报不了。滚雪球似的巨大的医药费压得人喘不过气来,无法承受,无力医治,母亲把她的一生都献给了共产党,最后还是惨死在共产党的手中。话不受听,但是这是事实。年迈的父亲,年轻时陪伴精神失常的母亲一辈子,至今还住在低矮潮湿破漏的平房中,至今我们一分钱的赔偿都没得到。我父亲以每月微薄的退休金养活自己和下岗失业十多年分文收入都没有,因“文革”迫害残疾的孤身一人的我的哥哥。难道我们不应该得到赔偿、补偿吗?难道我们的生活住房不应得到改善吗?“文革”宫廷政变后,中共所有的高官都得到丰厚的补偿和赔偿,子女们又都被封侯拜将,进入了党政事业机关……。所以我们向最高法院提出诉状,要求中国共产党给予我们“文革”赔偿。依据中共十八大公开承诺依法治国以及最高法院的法规:“有诉必理,有案必立”的规定,敬请最高法院立案,在法规期限内告知我们,并在中外媒体面前公开审理此案,如果最高法院拒绝受理此案或无期限拖延,我们就向国际法庭提出诉状,目的就是要造成轰动。
四、 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第一个原因:打天下的不给坐天下的送礼就不给落实老干部政策。像我母亲这样的党员干部,由于我们没有向有关人员行贿,就故意刁难,隐瞒销毁篡改由组织调查取证的1946年入党的材料,此问题,向天津市市委书记,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上访实名举报控告长达六年之久,无人查办答复,更不敢在中外媒体面前对簿公堂。
第二个原因:我们居住的地块,2006年和2014年遭到河西区政府两次非法黑拆迁。依据我们家的实际情况,要求给予政策落实,遭到拒绝,我们将河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告到河西法院,结果是我们胜诉,河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败诉,面对败诉结果,河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我们不理不睬。有判决书为证。
第三个原因:当事人刘增喜,在1985年的一起案件中,仅作了一次司法精神病鉴定,确有三份不同版本内容的鉴定书,1989年以后实施的版本的鉴定书,为什么出现在1985的档案中。为什么要销毁一、二审律师辩护书及做精神病鉴定的录音带,对这些问题,天津市河西区法院,天津市中级法院,天津市高级法院,隐瞒欺骗我们长达三十年之久。目前此案在北京最高法院第九合议庭审理,2014年9月15日,2014年12月15日,最高法院的熊法官,59号的女法官对我们进行了电视接访,2015年3月31日,在北京最高法院一位不愿讲自己姓名和代号的男法官,对我们进行了接访,此案件曾答应我们一个月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将近一年过去了,没有任何答复。
第四个原因:我儿子大学毕业,本已进入公安部门,由于我们是上访家庭就被非法剥夺了工作权利至今失业在家长达十年之久,这比封建王朝还残暴,株连九族。
我们就是要通过这种方式,造成轰动求得上述问题的解决(附上述问题的相关材料),不论什么原因,我们都有要求赔偿和获得赔偿的权利,如果问题不解决,此诉求也不立案,我们就向国际法庭起诉,问题解决了,或者敢于在中外媒体面前对驳公堂,把我们驳的体无完肤,哑口无言,我们就心悦诚服,永不在提“文革”赔偿之事,否则我们永不放弃,我们决不自杀。依据法律,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这是解决一切问题,唯一最好的方法。
此致
原告人:刘崇盛
刘增喜
2015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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