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说,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以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债务偿清后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1,中国的高油价中已经包含了各种税费,高速公路又永久收费,是不是重复收费?
2,四年前,交通部曾经向国民承诺,“不收费公路将占全国总里程96%以上”,是不是自搧耳光、信口雌黄?
3,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据“统计”亏损661亿元,2014年全年亏损1571.1亿元,车辆增长却又巨亏,而上市的十几家路桥企业、高速公路公司却无一亏损且盈利可观,是否涉嫌统计造假?
4,中国的高物价很大程度上源于运输成本,一般商品占价格的50%,农副产品占价格的70%,绝大多数国民本来生存已不堪重负,如今却“永久收费”,是谁在破坏所谓“建设小康社会”,是谁在破坏所谓“达到共同富裕”?
5,“高速公路永久收费”,这一涉及每一个国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否经过大多数国民同意?按照现有决策框架,是否经过了“人大”授权?交通部单方面宣布永久收费是不是“违法治国”?
6,全世界收费公路18万公里,其中有14万公里在中国,目前全世界实行公路收费的20多个国家,收费公路的比重基本控制在1%左右,而我国交通运输部却明确公布,在我国现有公路网中,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42%的二级公路都是收费公路。我国宪法明确说明,“国有财产归全民所有”,高速公路收费是否涉嫌违宪?
7,中国的百姓承担着全世界最严重的赋税,还不包括因高房价流向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国有企业上市圈钱造成的股票亏损,以及种类繁多的各项收费、罚款。而作为“全世界最富政府”,连“修路”这种最基本的民生建设还要百分之百的全部由百姓承担,这个国家的人民是国民、纳税人,还是没有思想的“自动提款机”?
结论:强盗组织只会拦路抢劫,不会也没想过要善待百姓,为百姓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