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国家对话四方机制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看中国2015年10月17日讯】突尼斯国家对话四方机制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在中国舆论中引发一场争论。一方认为,此奖鼓励了和平理性的公民社会建设,正是“茉莉花革命”之前与之后的公民社会力量,让突尼斯避免了像其他国家那样陷入战乱的可能。因此,在公民社会成熟之前,应该避免激烈的政治革命。另一方认为,事实分明是激烈的政治革命解放并成就了公民社会,极权政治的结束才让多方对话有了可能;反对结束极权政治的革命,奢谈根本不存在的公民社会,有替专制“维稳”的效果。
首先应该明确这样的事实:这些争论不可能直接出现在中国媒体上,只能以隐晦或者只言片语的形式出现在社交媒体。不仅如此,挪威诺贝尔奖委员会的宣示中提到的“茉莉花革命”,在中国媒体的新闻报道中根本没有出现。
还有这样的事实:在微博上发一条“支持香港民主运动”的信息,在餐馆里和几个朋友聚会谈论政治,都会有警察找上门来,“喝茶”甚至刑拘。发表两篇批评文章,可能被判入狱四五年;建一个网站,可能被判无期徒刑。与中国直接相关的两位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达赖喇嘛和刘晓波,一个在流亡,一个在狱中。
毫无疑问,突尼斯国家对话机制功勋卓著。但是,对话本身并不新鲜。达赖喇嘛多年来的呼求,就是对话机制。刘晓波发起并起草的《零八宪章》,也是一纸对话的邀约。无论达赖喇嘛怎样宣示和实践非暴力对话,也无论刘晓波怎样宣称“我没有敌人”,当局都不允许有半点容许空间。
多年来,一些体制内的学者、依法维权的人权律师、回避直接冲突的民间团体,作出了各种委曲求全的努力,甚至站在维护一党专制“长治久安”的立场上,但当局都毫不含糊地,对任何可能带来威胁的言行予以坚决打击。而且讨论的空间越来越窄:十年前可以在媒体发表的批评文章,今天变成了罪证;五年前可以当作标语刷在墙上的“建设公民社会”,今天只能偷偷摸摸出现在社交媒体。
倘若有人组织或参与暴力革命,一定会被当局判处极刑。在这种情况下,谈论革命的人,会被贴上“怂恿他人充当炮灰”的标签,尽管这种事情几乎没有发生。正在发生的事实是,那些相信和平理性建设公民社会的人,纷纷身陷囹圄,或者流亡国外。难道我们也要谴责鼓吹非暴力运动的人,认为他们是在怂恿别人充当囚犯或背井离乡吗?
香港公民社会 VS 强大的中央政府
无可争议的是,香港一向被认为公民社会发育较好,中产阶级较多,司法相对独立,社会团体发达,居民素质较高。也正是受益于此,近年来香港发生了多起反对中共控制的社会运动,尤其以“雨伞革命”为甚。
“雨伞革命”自然成就丰厚,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它没有达到让北京撤销“8.31”决议的目的,甚至没有让中共有所收敛。官员及喉舌媒体反而更加放肆,常常主动挑衅。强大的公民社会为什么没有孵化出让专制胆战心惊的反对力量?
既然争论围绕本届诺贝尔和平奖展开,那么不妨听听获奖者的意见。突尼斯全国对话大会机构之一、突尼斯人权联盟主席阿卜杜萨特拉·本·穆萨,在接受香港端传媒记者采访时说:“在(香港‘雨伞革命’)这个形势中,中央政府过于强大,对话异常困难。”记者阐释说,目前而言,“突尼斯式”对话,在香港并不存在土壤。势均力敌的局面没有出现,不得不坐下来妥协的前提并不存在。
增强反对方的力量,提升其对话资格,这才是真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