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在美国生下的孩子可以自动获取公民身份。不过,有专家认为,第十四修正案本意不包括给外国游客来美产子的自动公民权。(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5年10月25日讯】(看中国记者黎紫曦综合报导)一名华人孕妇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获得美国公民身份,于10月7日在飞往美国的的中华航空班机上产下女婴。虽然该女子后来被强制遣返回国,但是该女的孩子却顺利拿到美国公民的身份,事件引发外界广泛讨论。
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规定,所有在美利坚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并受其法律管辖的民众,都是美利坚合众国和他们所在州的公民。就此,两位宪法问题专家在华盛顿保守智库传统基金会的讨论上展开讨论。
美国之音援引美国宪法专家、吉布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詹姆斯·何(James Ho)表示,自第十四修正案通过以来,不论是立法、司法还是行政当局的结论都是:“自动公民权适用于任何生在美国,接受美国法律管辖的人。”但是,第十四修正案的争论焦点是“受其管辖”(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的条文。
詹姆斯·何认为,除外交官等享受豁免权外,其他在美国出生的民众,只要接受美国法律管辖,就有权获取美国公民的身份。
但加州查普曼大学(Chapman University)宪法专家、法学教授伊斯特曼(John Eastman)则认为,受美国法律管辖还应该包括效忠美国。“法律管辖指的是,完全彻底受其法律管辖,而不是有条件的、部分管辖。”伊斯特曼说,“如果是临时居住,当然按照目前的情况,还包括非法居住在美国的人,他们是没有权利按照第十四修正案获得自动公民权的。”
美国目前的做法是,只要是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无论其父母是否有美国身份或非法居民,在美国落地出生的孩子,都可获取美国公民的身份。因此,许多外国人以游客的身份来美国生产,目的是想先让孩子得到美国身份,随后自己亦可通过孩子的美国身份转为美国公民。
事实上,自2008年美国放宽中国大陆居民赴美签证政策后,“赴美生子”在中国社会非常流行。甚至美国加州还出现了许多华人“月子中心”一条路服务。根据2013年的资料,洛杉矶的“月子中心”达到154余家,占整个“美国月子中心”的88.6%。
伊斯特曼认为,外国游客到美国生的孩子没有获取美国公民的资格,“因为他们是临时访客,他们的父母不效忠美国。这些孩子和他们的父母一样,会对他们父母的国家效忠,而不是效忠美国。”
伊斯特曼认为,第十四修正案本意不包括给外国游客来美产子的自动公民权。
而稍早,美国国土安全部所属移民及海关执法局公关部门发言人也曾表示,该孕妇虽然到美国生产不违法,但却存有欺诈方式取得签证的不当行为。
华航产子回顾
事件起因于10月7日,一名近40岁的简姓女子在赴美的华航班机上身感不适,当时她告诉空服人员是胃涨气,但该孕妇在发现羊水破了之后,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怀孕,而且已经是36周。然而,就在机组人员帮孕妇找到有接生经验的乘客医生为她接生时,该孕妇却在不停的询问“到美国领空了没?”并执意称,要再等等。
机长考量孕妇与胎儿的安全问题,决定就转降安格拉治,其后孕妇在医师的协助下,顺利在机上产下一名女婴,母女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