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辽宁省营口市曾经发生“坠龙”事件。(网络图片)
营口老人讲述当时看到龙骨的场景。(网络图片)
在中国,龙是一种未知的生物,也一直是传说中的生物,从来没有人见过。不过,松花江曾经传出“坠龙事件”,村民在沙滩上发现一个黑色巨型动物,算起来有10几公尺长,颈比身子细,头略呈方形,前额长了扁铲状的角,脸形和画作中的龙差不多,还有4个爪子。
这段往事被刊登在上海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的1989年12月《中外书摘》的《人间奇事》专栏里,题目为《我所看到的黑龙》,黑龙江省杜尔伯特县对山奶牛场退休干部任殿元口述,杜尔伯特博物馆任青春整理。
文章描述,事发于1944年8月,27岁的任殿元与父亲去捕鱼,一早他们的船只到了牡丹江(松花江某段的旧称)南岸(当时这里归肇源县管辖),忽然发现陈家围子村后方聚集了许多人。船靠岸后,他们向一位民众打听,民众小声地说“黑龙江里的黑龙落到沙滩上了”。
一听到这消息,任殿元与父亲觉得兴奋又紧张,跑着到人群围观处,发现一个黑色的巨型动物卧在沙滩上,身长大约10几公尺,颈比身子细,头像刚出生的小牛脑袋那么大,略呈方形,上宽下窄,没有杈角,前额上长了一个扁铲形状的角,像牛角,短且直,根部粗约10公分。
另外,它的脸形和画作中的龙差不多,长着7、8根长须子,又粗又硬,嘴形又扁又宽,有30多公分长。而4个爪子深深插入沙子里,小腿比年轻人的胳臂还粗,后腿以后的部分是尾巴,比前身细,但很长,有8、9公尺。它全身是鳞,脊背的鳞是铁青色,肚皮和爪上的鳞是粉白色。
文章指出,陈家围子只有20几户人家,总共60多人,但在场却有300多人,原来附近的任家亮子、瓦房子、尚卧子等好几个村的人全来了。陈家围子代理村长陈庆不许大家叫这个动物为“龙”,只能称“水虫”;他说,水虫是前一天晚上出现的,他组织村民搭起棚子,挑水往水虫身上浇。
看了2个多小时,任殿元与父亲恋恋不舍地上了船。在船上,他们与其他渔民还议论不停,有人认为这个动物一定是黑龙江里的黑龙,“你没看它通身都是黑色的吗?”
当天下午下起了大雨,到夜晚变成了暴雨。第二天一早,任殿元一行人再搭船直奔陈家围子村,但“黑龙”已不见踪迹,只剩一条深沟,沙子里还留有浓烈的腥味。据当地人指出,“水虫”是半夜走的,怎么走的,会不会像飞机那样行进一段距离后鳞甲张开、腾空飞起来了呢?飞又是飞到哪去了,谁也不知道。
任殿元说,再后来与父亲到陈家围子村捕鱼时,听当地人悄悄地讲,日本人封锁这消息,不准大家到处乱讲。
据悉,任殿元于1994年3月初辞世,而《中外书摘》刊登文章的同时,还发表了任青春写给编辑部的一封信。任青春说,他很早就听过父亲讲述这件事,一开始也怀疑真实性,后来去肇源县出差,住在一家旅社内,同屋的一位老人和他闲聊时谈及此事,经过和父亲讲的完全一样。
为了考证真实性,以《上海滩》杂志社编辑马小星为代表的一些人,在1992年委托任青春给任殿元看了许多种类的恐龙、鳄鱼的图片,结果任殿元对异齿龙的图片表现出一定的兴趣,他认为如果把这个动物背上的帆状物去掉,有几分像自己见到的“黑龙”。
马小星1994年亲自到肇源县调查,找到一位目击过“掉龙”事件的妇人,但她所说的事件与任殿元所说之事的时间、地点不同。在被访问的数十人中,有不少老人证实松花江南岸确实发生过“掉龙”事件,而且确实发生在伪满时期,也确有代理村长陈庆这个人。
马小星是古籍、古生物爱好者,为了研究龙,10几年间查阅了大量资料,做了大量的调查。他认为,龙是一种曾经存在过、被人们神化了的珍稀动物。
马小星说,在许多小说杂记、诗词曲赋中,龙的形象无所不在,但人们主观地认定龙是一个神话,就不会认真看待这些文字。然而,人们信赖的史书《左传》曾提到舜帝赐为自己养龙的人姓董,名为豢龙氏,意思是养龙的人,而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中也曾记载夏代有专门养龙的人,名为御龙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