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公安副局长姚伟涉黑

作者:知情人 发表:2016-01-05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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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姚伟滥用职权,包庇刘利全冒充中纪委官员,伪造公函诈骗200余万元;充当当地黑社会胡永家(“家哥”)保护伞,致使胡永家团伙强取豪夺,捏造假案,霸占张艳秋4.6亿资产矿山,抢占耕地、策划打手殴打他人。

姚伟在鞍山公安系统经营多年,其派系在当地公安内部号称“姚家军”,因此姚伟明目张胆干预省内司法机关办案,2012年至今历经4年之久的报案、起诉、上访无果。姚伟目前还是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面对多次举报安然无恙,党纪国法都奈何不了他。

包庇刘利全冒充中纪委官员制造冤案

2013年6月,刘利全自称中纪委官员,许诺能帮张艳秋办理由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及到张本人矿山诈骗案。刘利全出具一份以“中国廉政建设网”名义给辽宁省纪委办公厅的公函,骗取张的信任,并与张签订了一份1000万元的合同,同时骗取张艳秋现金220万元,随后,刘利全、胡永家、刘铁成三人订立策划了瓜分张艳秋矿山的合同。

张艳秋发现被骗后,立即到辽宁省公安厅报案,省公安厅认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将此案移交鞍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理。

胡永家得知消息后,立即带领刘利全找到鞍山市公安局的副局长姚伟,姚伟便对案件进行干预、阻挠、不予立案。

张艳秋再次向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处反映,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至今公安机关没有做出任何结论。

刘利全不仅没有受到法律惩处,还到辽阳县公安局报假案,诬陷张艳秋抽逃资金,致使张艳秋被刑事拘留。辽阳市检察院发现张艳秋没有任何犯罪证据和事实,给张艳秋下了不起诉的决定,张被关押了38天后无罪释放。

刘利全公开身份仅是北京前程锦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刘利全为何其假冒中纪委、辽宁省纪委官员伪造公函实施诈骗、勒索等罪行却仍能逍遥法外,态度极其嚣张、对国家法律法规更是有恃无恐呢?就因为有个别领导为他撑腰以及姚伟的庇护。

充当鞍山黑社会“家哥”保护伞

胡永家在辽宁当地被冠以“家哥”称号,表面身份是海城鑫汇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名下经营着经贸公司、重型设备有限公司等,但这些企业只是幌子,真正让胡永家名声响亮的是他“黑道”的身份。胡永家及手下杨福胜、胡伟等50多人在鞍山已是尽人皆知的黑恶势力,他们动辄携带枪支、砍刀、铁棒进行打、砸、砍、杀。

2010年10月因时任矿山法人的刘铁成欠张艳秋600万巨款,张艳秋到辽阳市中法进行诉讼,经法院调节,确定未经张艳秋同意刘铁成及钾长石矿不得将矿山变更、转让他人,否则视刘铁成违约、合同无效。

2011年1月,在“黑社会”老大胡永家安排下,手下胡晓芳与刘铁成订立了意图诈骗张艳秋的虚假借款合同。伪造金额达1800万元的虚假借款并付违约金900万元合计人民币2700万元的虚假借款证据,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在时任院长宋景春安排下,2011年9月法院下达了调解书。(辽宁省纪委已对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宋景春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2012年1月7日,鞍山中院对矿山查封时,张艳秋才得知此事,向辽宁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省高院发现其提款凭据是虚假的,银行并没有此项提款(向法院诉讼时提交的三份证据均为虚假),立即中止鞍山市中法的执行。

但由于刘利权等人的“公关”下,驳回再审申请。张艳秋向鞍山市纪委和中院纪委反映案件,中院纪委认为此案涉及重大刑事犯罪,法院发公函要求鞍山市纪委及市公安局介入侦查。

在姚伟的指使下市公安局回复市纪委没有犯罪事实的报告。张艳秋及企业法律顾问到公安局找到姚伟,问其公安局依据什么事实给市纪委没有犯罪事实的侦查终结报告。姚伟回答:法院的事公安局管不了,也立不了案。张艳秋询问他们有没有犯罪事实,够不够成诈骗犯罪。姚局长回答:公安机关根本没有介入此案的侦查,市纪委的报告不是公安局给的,是他们自己出的,你去找纪委领导。

张艳秋找到鞍山市纪委领导,纪委领导得知此事后,与公安局姚局长取得联系,并让张艳秋再去公安局。鞍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2015年5月27日正式了受理胡晓芳、刘铁成合同诈骗案,并给张艳秋出具了受案回执。但在第二天张艳秋却接到鞍山中院法官通知称:法院于2015年5月27日接到鞍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份关于胡晓芳与刘铁成合同诈骗案的案件侦查终结报告,不构成诈骗,并要求法院继续执行裁定,让张艳秋去法院看公安局的侦查终结报告。张艳秋到法院后,果然看到鞍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于2015年5月27日给鞍山法院的侦查终结报告,并盖有鞍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公章。

此前姚伟称鞍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根本没有介入此案的侦查,那么,刑侦支队哪里来的对此案的侦查终结报告?鞍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5月27日刚刚正式受理此案,刑侦支队也没有接到受理此案的通知和命令怎么会出这个案件的侦查报告?张艳秋马上给姚伟打电话问其原因,姚伟没接电话。但半个小时后,张艳秋接到经侦支队电话通知,要其立即赶到经侦支队。

5月28日下午两点张艳秋到了经侦支队,看见办案人员正在打印不予立案通知书,打印完后就把不予立案通知书给了张艳秋。张艳秋问:这么大一起案件,不到一天时间就侦查完了么?办案人员不予回答。

两个执法部门都是姚伟局长主管,同一个案件却在同一天给出了不同的结论,没有任何理由,案件就此撤销。

2015年6月25日,法院强行裁决将张艳秋所属位于辽阳县塔子岭乡大西沟价值4.6亿元的钾长石矿的釆矿权以9000余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拍卖给了杨福胜(胡永家手下,并无实际出资能力。实际购买者为胡永家)

根据工商登记注册,2015年11月27日辽阳县塔子岭乡大西沟钾石矿被更名为辽阳赫泰矿业有限公司,杨福胜为法人、刘利全、胡桂华、张德华为股东。

抢占耕地盖违建、砍伤无辜

2014年5月7日,在胡永家、刘利全的指挥下,刘铁成、巴老四带领黑社会人员20余人,开着10余台车辆到张艳秋矿山进行打砸。将上前阻拦的矿工张蕾打伤。
2015年7月7日,刘利全自称“辽宁省纪委李刚主任”,带领鞍山市中法执行局的刘波法官及胡永家的手下“巴老四”等人,开着8辆无牌照车,带领20余人到张艳秋的矿山准备强行开走矿山铲车及挖掘机,将矿工张蕾再次打伤。刘利全还要求吉洞派出所出面抓无辜矿工。并当场叫嚣:到省高法直接取判决拿逮捕证,要求辽阳县公安局不要放人!被打伤的无辜矿工张蕾在辽阳县公安局羁押了24时后才被释放。

霸占了张艳秋的矿山后,胡永家将矿山附近的山头、耕地全部霸占,甚至在耕地上违法的盖起了三层办公楼。当受侵害的农民和相关权利人向矿山所在的吉洞乡举报,高明纪副乡长却说,乡政府去矿上检查,门卫拿着刀不让进。“我们不是管不了,是根本不敢管。”

2015年9月4日,在胡永家、刘利权的指挥策划下,胡永家的侄子胡伟带领20多人携带刀具、镐把找到辽阳县吉洞乡大西沟村部,将正在要求看土地台帐的承包者打成重伤,左胳膊皮下出血和左腿两处骨折,腿、头部多处被扎伤血气胸、脑震荡、脾破裂、盲肠开裂,多处钝挫伤。被打伤村民在网上发帖控告要求伸张正义、打击黑恶势力,凶手和主谋却至今没有得到法办。

鞍钢蒙受巨额损失百姓遭殃

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胡永家指使其弟胡永弟与鞍钢集团以签署货物运输合同为名,窃取烧结矿和红粉、废钢等。案发后公安机关现场就查扣烧结矿3471.08吨,价值人民币2680885元。铁碳球散料(红粉)2701.56吨价值人民币945546元,这一情况是胡永弟在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交代的一部分。

此事如果按照偷窃长达7个月之久计算,涉案金额累计达25455017元。鞍钢集团蒙受几千万元的巨额损失,胡永家对外称此事用钱摆平了,其弟胡永弟仅判6年,而真正的幕后黑手胡永家却依然逍遥法外!

据我们掌握的证据,刘铁成是辽宁省鞍山市铁西东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经理。2012年因卖假房诈骗820万元被公安机关立案并刑拘,当时健康状况均正常),

但在刑拘一个多月后却被公安机关重新体检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在取保候审期间刘铁成与胡永家等人又策划、制造了多起对张艳秋矿山的虚假诉讼,诈骗共计人民币8900余万,其中两起已被法院发现,移交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阻力十分巨大,办案民警不敢侦破此案。
胡晓芳是鞍山市千山区达道湾村的农民,也是胡永家黑恶势力成员。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切违法犯罪的丑恶行径,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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