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司法体系联合发文要改革刑事诉讼制度(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10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黎紫曦综合报导)中国大陆司法体系五个部门日前联合发文,指出要改革刑事诉讼制度,防止刑讯逼供。有评论指出,新制度推出是否能防止冤假错案,关键要看公检法是否仍被中共一个法外机构“610办公室”所控制。
10月10日,大陆公检法5个部门,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见》,宣称大陆刑事诉讼制度要进行改革,同时要求公安、国安在侦查过程中,不得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收集口供。
对此,自由亚洲电台引述维权律师江天勇指出,酷刑案例层出不穷,矛盾根源是体制性原因,只要司法不独立就无法遏止刑讯逼供。他说:“公检法穿一条裤子根本不去制约,又有党委在后面保证着,根本没办法制约他们。”
江天勇认为,类似这种所谓的防止刑讯逼供的东西不少了,甚至中国也加入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如果当局真的愿意用心去做,现有的足够了,但是它不会去做的,因为中国没有真正的司法独立,法官也没有独立的地位,再好的规定都没法落实。
中国问题专家横河则表示,新制度出台后能否真正起作用,仍需观察。“因为中国从来就不缺法律,是缺执法,往往是执法犯法。”也就是说,中共把司法作为政治工具打压异己,才导致中国出现大面积冤假错案。
横河以迫害法轮功为例进行说明,“它们依据的是两种:明的和暗的。明的就是高检、高法和公安部违宪违法的通知和'解释',暗的就是610系统的内部文件。”因此,他认为,这5部门意见只能解决个案,无法杜绝法外机构和违法文件干预司法。
横河认为,如要“依法治国”,其最基本和必须要做到的,就是公开废除所有违法违宪的“两高解释”和“通知”,废除610办公室,并清算违法罪行。
中共法外机构是指“610办公室”,它是1999年6月10日,在前中共党魁江泽民的授意下非法成立。这个特殊的机构,可以通过政法委控制公安、法院、检察院、国安、武装警察系统,同时随时调动外交、教育、司法、国务院、军队、卫生等资源镇压法轮功。
根据美国人权法律协会数据指出,自1999年4月25日至1999年7月19日,江泽民连续以2封党内信件、3份党内文件命令,要求中共各级组织服从其个人决定,开始迫害法轮功。
对於此次新文件推出,横河认为,这是首次对仍在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提出警告。因为“高层当局已经在推卸责任了,他下了通知,责任就不是他的了,所以,识时务者应该认清形势。同时这也是一个机会,基层执法人员可以用这个意见,来抵制包括来自610的违法的红头文件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