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老太很冤,摆了一个小摊,竟然犯了法。(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1月13日讯】每到跨年的时候,很多媒体都要做很多盘点,做很多展望,让大家觉得,新的一年,总是有着新的希望。但是这种事我们已经很多年不做了,我们只想做一个记录者。多少豪言壮语,到最后,都不过是信口雌黄。
2016年,有很多人的生命在此定格,也有很多人的生命由此展开新的一页,迎接他们的2017。但是有一位在天津街头摆摊的老太太,却新年注定要在看守所中度过。
基本的事实大家已经知道了,因为她摆了一个打气球的摊位,却被便衣发现打气球的九支玩具枪中,有六支达到了枪支的标准。12月27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与她一起在10月12日被抓的,还有做同样生意的13位商贩。
很多人觉得老太很冤,摆了一个小摊,竟然犯了法。很多同行也为老太鸣不平,认为目前中国对于枪支认定的标准太低。
根据2010年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确实,按照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很多玩具枪都可以达到这个标准。记得我小时候有一把打塑料子弹的玩具枪,一枪出去砰的一声,可以打二三十米,所以爸妈再三嘱咐我,绝对不能冲人打,这把枪要是拿到现在的话,肯定也算是枪了。
那么这种标准是不是合理?很多媒体在形容1.8焦耳/平方厘米到底有多大力量的时候,总是引用曾经因为网购仿真枪而被判刑的刘大蔚的话,就是抓一颗黄豆扔你脸上,动能绝对不止1.8焦耳。
言下之意,是现在国家让你们连扔黄豆的力量都不许有。
但是扔黄豆的力量真有那么大吗?我们来看看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是如何制定出来的。
就是说,如果动能达到1.5焦耳/平方厘米,在10-20厘米的近距离射击的时候,就会让200斤的长白猪眼睛致残,达到2.5的话,就会鲜血直流。所以把一米内钢珠枪的致伤下限设定为1.8,是有科学依据的,是比扔黄豆的力量大的多的。
当然是不是应该把这个标准当作认定枪的标准,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作为公安部认定的标准,是否可以当作定罪的标准,也是可以讨论的。
法律是冷酷的,老太犯的是无知的错。但是我们关心的是,这些摊位,已经摆了很长时间,而且包括老太在内的摊贩,每个月都要交500元的管理费。
老太等13人所摆气球射击摊,图为旁边摊位上的枪支
我们来看看老太摊位上摆的枪,从她女儿提供的照片上可以看到,这里摆的枪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玩具枪,而是外形上和真枪非常类似的仿真枪,细心的军迷都看的出来,四把枪分别是51s,牛头701,牛头301和牛头707。这在那些每个月来收管理费的人眼中,难道看不出来吗?
老太一天要吹1000多个气球,吹的头晕脑胀,一个月也就挣3000多块钱,然后还要交跟她的房租差不多的管理费,然后就被抓了,就说她做的生意违法了,那么收管理费的人如果是公职人员,算不算玩忽职守?如果老太被判了三年半,那么这些人是否能算作情节轻微?
实际上,从2016年三月起,天津市公安机关就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行动截止时间是十二月底,收缴仿真枪也是成果之一。难道是时间快到了,可以收网了?如果管理人员早就提醒老太这种生意不能干,是不是就没法当作专项行动的成果了?
但是专项行动之后呢?
大到夜总会,小到足疗店、枪打气球摊,在每次轰轰烈烈的专项行动之后是会销声匿迹还是死灰复燃,答案也是显而易见的,否则到哪里收管理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