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7年3月15日讯】一名来自中国大陆的女子,和人假结婚获得身分后离婚,却和安排假结婚的餐厅老板通奸,并生下孩子。当女子怀有第二胎时,却东窗事发,被联邦移民部发现她透过假结婚取得居留权。女子以人道理由申请继续留在加拿大,但移民部认为她"不实陈述"(misrepresentation)问题严重,判她离境,5年中不得回加。她要求司法覆核,最终还是被联邦法官驳回。
据报道,案中女子董氏于2002年获得4年的学习签证,到卑诗省读书。但仅读了半年,就返回中国。
其后,她又来到多伦多读书,但这次并没有合法文件。她被发现后,虽被移民部勒令离开,但她仍非法留下来。
2006年7月,董氏和一名加拿大人结婚,通过配偶团聚申请,于2011年5月取得永久居民身分。翌年,她便开始申请离婚,2013年获批。
但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其实早在2012年便开始调查董氏假结婚的情形。2014年2月,移民部发现她"不实陈述"的问题,对她下达递解令(order of exclusion)。董氏没有挑战移民部递解令的合法性,反以人道理由申请继续留加。
移民部在调查中发现,为她介绍假结婚对象的是一名开餐馆的姓陈男子。当时陈已育有2个孩子。据称,他俩的关系从2006年开始。陈虽每晚回家,但另方面每天仍私会董氏。
陈不但为董氏介绍了2个假结婚对象,还代她支付了2.5万元。他现虽已跟太太分居,但他无意离婚,还声称要等2个孩子(分别生在1992年和1999年)入读大学后,才申请离婚。
陈和董氏于2014年6月生下大儿子。自儿子出生后,他们就住在一起。陈与元配所生的孩子从未见过董氏,太太和孩子似乎也不知道丈夫有婚外情。
董氏以人道理申请居留的聆讯举行时,2人的儿子只有20个月,她当时还怀有身孕,是个女儿。预产期是2016年3月。
董氏表示,她的孩子尚年幼,陈氏很忙,故如果她被遣返中国,只能她一个人带着2名幼童。
她说,她届时只有和自己的父母同住,但他们生活在农村地区,没有好学校,经济也很困难。她和孩子将要吃苦。
移民部在考虑各种因素后称,董氏的“不实陈述”问题,危及移民系统的正常运作。因此尽管将其遣返中国后,或对她造成很大困难,对两名幼童也可能不是最佳选择,但她必须对自己“许多年中严重的、有意的不实陈述问题负责”。
联邦法官审阅双方证词后认为,移民部最初的判决没有出错的地方,决定驳回该女子司法覆核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