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视频截图)
【看中国2017年3月22日讯】(看中国记者郑文新综合报导)中共山东省定陶县中共政法委原书记、定陶县原副县长卢庆林,借帮企业承揽工程、开发土地受贿190万;他还利用职权给3子女办假身份证、伪造人事档案,进而安排他们进了3家单位的“事业编”,3人在未实际工作的情况下,7年吃空饷共计28.7万元。
3月21日,陆媒的报道称,近日,山东菏泽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中共山东省定陶县政法委原书记、定陶县原副县长卢庆林构成诈骗罪有误,认定其帮子女吃空饷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并对此项判决作出改判。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卢庆林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5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并处罚2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5万元。
报道称,2003年,在得知定陶县供电局申请建设培训中心及家属楼后,卢庆林将这一信息告诉了定陶县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秦某。同时承诺能帮秦某联系到定陶县供电局的领导,帮秦某承揽这项工程。卢庆林提出,事成后要给他一定的好处费。
2004年4月,卢庆林收受秦某给的现金100万元。秦某又为卢庆林出具了一张10万元的欠条。此后,由于此事未办成,卢庆林先后分两次退给秦某现金70万元,下剩30万元据为己有。
卢庆林两头受贿
鹿某是银鹿公司的老板,鹿某在证言中称,2007年12月,卢庆林以北京易利丰行投资公司的名义和银鹿公司签订了购买其旧厂区搞房地产开发的协议。协议约定,他负责给北京易利丰行办理土地过户等一切手续,因为当时这块土地还有24亩没有办理土地证。
为了这个事,鹿某多次找中共县领导协调,但一直没有办下来。卢庆林说他负责找县领导协调。鹿某说,卢庆林是老县长,又是他的老领导,又分管过城建,在定陶县城市建设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这个事他能办成。当时卢庆林跟鹿某说,“事成之后,不能让我白操心,得给我点好处。”
鹿某说到时候肯定不会让他白操心,肯定会给他好处费。后来他分两次给了卢庆林160万元。
证人秦某称,因为卢庆林在定陶分管城建工作,他就想利用卢庆林的人脉帮他找块地开发。他的公司于2007年九十月在菏泽南华大酒店租房作为办公地点,卢庆林常住那里。
2007年10月,卢庆林对秦某说银鹿公司那块地很好,该公司董事长鹿某也想开发。秦某感觉这块地适合开发,就委托卢庆林具体去谈。秦某公司和卢庆林订有协议,卢庆林负责项目土地征用、合同订立及前期运作,促使项目如期顺利进行,公司给卢庆林20%的干股。
秦某说,他的公司分3次转给银鹿公司460万元,但之后没有任何收益,不但损失巨大,而且公司因历经仲裁、民事诉讼影响了发展,到现在还有210万元没有归还。后来他听鹿某说才知道卢庆林在他的公司转给银鹿公司的钱中,扣下了160万元。
秦某告诉鹿某,项目是他投资的,根本不是易利丰行投资的,并将鹿某收款后写的460万元的收条让鹿某看,这时鹿某才知道事情的真相。鹿某告诉秦某,他只拿到285万元,剩下175万元钱收条写了,但钱没有收到。
卢庆林3子女7年吃空饷28.7万
2003年,卢庆林在担任中共东明县政协党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伪造3个子女的人事档案、通过他人办理子女的假身份证,通过中共东明县县委领导、东明县卫生局局长等,分别将三个子女调入东明县农业局等几个部门工作,并在其子女未实际工作的情况下,于2006年4月份至2013年8月份,卢庆林以子女的名义骗领国家工资款28.7万余元。
对此新闻,有网友留言称:“培养的是什么垃圾官员,老百姓痛恨这种渣官。”
网友“只看不言”指出:“全国吃空饷的人多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