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钱太多,可放高利贷?(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3月29日讯】《南方周末》近日报导“辱母杀人案”后,引来无数篇相关文章刷屏,此案成为舆论热点。
该事件发生在2016年4月14日,催债人当着女企业家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甚至脱下裤子用极端方式侮辱苏银霞(期间还有很多其他极端侮辱行为)。
由于警方不作为,于欢在情急之中拿起一把水果刀乱刺,最终导致11名催债人中1死3伤。
2017年2月17日,于欢被山东聊城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据大陆媒体报导,网上流传的一封举报信显示,吴学占以房地产公司名义高息揽储,招揽社会闲杂人员从事高利贷和讨债业务。
在山东冠县,不少企业热衷于向吴学占借款。一位企业负责人告诉媒体,现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为了资金周转,部分企业宁愿铤而走险,互相担保向吴学占借高利贷。
另据多名大陆媒体人转发的微信消息披露,杀辱母者案子中,死者杜(杜志浩)的亲二哥在冠县检察院公诉科工作,吴的后台是县人大主任,于家事情轰动全县,正义人士直接捅到山东省检察院,才异地用警。
“官方高利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机构下属企业直接向民企发放高利贷。
《中国经营报》曾于2015年10月10日报导,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济南市公安局属下分局,被指以其下属企业济南市新大洲贸易中心与社会企业合作,对外放贷,月息6%。
2011年,因还款纠纷,直接向上述“官方”借贷的两家企业及间接借贷的一家企业,均被济南市公安局属下分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企业负责人随即被控制。其中有企业负责人在一审曾被以“合同诈骗及集资”等罪判处无期徒刑,随即引发其家属公开实名举报,由此揭开“官贷”往事。
家属公开实名举报称,正是这种“官方高利贷”特殊的追讨方式,导致一家地产企业陷入停顿,企业负责人身陷囹圄。
“官方高利贷”还有一种形式,就是贷款方是国家公务员。
2011年,《法制日报》记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西海固”地区采访时发现,在这个有着“中国最贫困地区”之称的地方,民间借贷活动也异常活跃。据固原市中院法官钱勇智介绍,贷方以公务员、事业单位、中央直属企业职员和个体工商业者居多,约占民间借贷案件的80%以上。
温州市永嘉人施晓洁曾向社会筹集资金约13亿元,2011年9月21日其举家潜逃后被警方抓获,据估算“大约有八成的债主是公务员,有的是局级以上的”。
如此巨额资金的出现使人不禁浮想联翩。其中多少是自有合法资金,多少是贪腐黑金?
公务员为何热衷于向社会放贷?有人做过分析:
1、公务员福利太好 有钱放高利贷
据济南日报2011年6月报导,曾有学者粗略统计,各地擅自发放的公务员津贴补贴名目达到300多项。在2010年对武汉市的检查中,有的市直机关各种津贴补贴竟然有13项,征管考核奖、组织收入奖、社保考核奖等等。
四川一政府单位的一般办事员何先生对记者透露,由于单位是政府职能部门,福利很好。前几年又建了集资房,当年也就是花了十来万,现在市场价在一百万以上。“现在炒股也炒不动了,想法变现后把钱投入民间借贷,有风险也不怕,家里还有两套房。”
2、公务员灰色收入可观 贪腐严重
据21世纪经济报导,“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研究报告显示,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为23.2万亿元,比国家统计局“资金流量表”中的住户可支配收入计算高出5.4万亿元。这说明现行政府管理体制存在许多弊端和漏洞, 导致围绕权力产生了大量腐败现象和寻租行为;在公共资金、资源和土地的管理制度上也存在大量问题,导致公共资源的漏失和不合理配置。在自然资源收益和垄断性收入的分配制度上也存在很多问题,导致垄断性行业与竞争性行业之间以及垄断性行业内部不同人群之间收入差距悬殊。
而有的公务员拥有巨资,想要成为高利贷债主不难。据东方早报报导,在今年年初,温州市龙湾公安局侦破的周某非法吸储案,警方发现债主名单中的人均为当地司法机构人士,牵涉资金从1,500万、2,075万、3,500万到8,000万元不等。在公务员斥巨资放高利贷的背后,多半都有贪污腐败的嫌疑。
东方早报称,温州市瓯海区委书记谢再兴碎尸情妇案就涉及高利贷。谢以1,000万元为本金放在某担保公司取利,但因谢的特殊身份,每月50万元利息就打进情妇的银行卡。
3、公务员从银行获取贷款能力强 转手赚取高额利差
“由于公务员的工作和收入相对稳定,可以支付消费,相对于一般实力不是很好的中小企业,我们更愿意将款贷给他们。”龙岩市某银行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时代周报记者说。
时代周报报导,在龙岩,公务员从银行申请消费贷款,一般采取房产抵押的方式申请,而即使不用资产抵押,公务员之间互相担保,从银行贷款也较为容易。据悉,通过互相担保,一般处长、科长、普通科员,在银行授信评级中分别可以达到10分、8分和6分,相应的贷款规模分别达到50万、20万和10万不等。
据龙岩市银监会的调查,截至今年4月底,辖区银行业机构共向公职人员发放个人贷款约8.1亿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1.04%,贷款用途主要是个人消费。
时代周报报导,正是在这种情境下,一些公务员通过向银行申请消费贷款,转手就可将这些资金借给担保公司、典当行或高利贷,从中赚取高额利差,这种风险传递和扩散,其实却直接指向了银行。
4、公务员利用国家公器,可以采取“特殊”的追讨方式
就像张杰律师对“辱母案”做出的评论:山东辱母案放高利贷的钱原来是公安局、检察院、镇政府人员的钱。大家明白警察为啥不作为,法官为啥瞎判了吧?——法制腐败是独裁暴政逐级授权作恶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