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清概(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4月23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台办)前副主任龚清概受贿案4月20日在河南安阳中院一审宣判。龚清概因受贿5352万元人民币,被判囚15年,没收个人财产500万元。有消息指,他曾以“反台独”为名逼迫一位在两岸走红的台湾女星陪睡。
据检方指控,龚清概1996年至2015年间,利用担任中共晋江市长、晋江市委书记、南平市长、福建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书记兼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的便利,受贿折合5352.9186万元人民币。
法院判词还提到,龚清概到案后曾检举揭发多人,因此从轻处罚,判15年有期徒刑。
此前中纪委指控龚清概长期搞迷信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挥霍浪费公款,违规打高尔夫球、不如实报告个人股票、房产情况等个人有关事项、收受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长期占用私营企业主高档汽车,搞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
龚清概在2016年1月台湾大选结束3天后突然落马时,曾有不少他与台湾政界、演艺界的传言。据台湾《旺报》引述东网的消息称,龚清概曾逼迫台湾一知名女星陪睡。
《旺报》即时新闻报道称,龚清概曾以反台独为由,逼迫一名知名的台湾女星陪睡。这名女星红遍两岸三地,姿容绝佳。她为了能在大陆发展顺利,只能一直默默忍耐,做龚清概的性傀儡,而龚清概的不法情事也因此被台商举报,中纪委因此以严重违纪为由将其拿下。
龚清概素有“龚十亿”的绰号,据称龚在申报个人事项的时候,财产上亿元,对此,他解释称不少财产为其在知名上市企业工作的儿子所持有的股份或收益。
《凤凰网》则称,龚清概得罪的商人,透过海外侨领举报他,让他落马。 据称他妻子、儿子虽在福建定居,但已经入籍香港,有消息指,曾有富商太太陪龚清概妻子逛街购物,指称龚妻光是单价过万的大衣就有超过一百件。
《新京报》报导称,龚的作风“霸气、匪气”,曾与官员因意见不合差点大打出手,在当晋江市长期间,处理市内一座水手掌舵大型雕像的建设案时,龚竟以自己外型作为水手原型。
《法制晚报》指出,曾经任职福建的龚清概与福建原省长苏树林有交集。龚清概在福建省任职35年,曾是苏树林属下。可见,龚清概落马,涉及一系列违纪行为。
苏树林是中共十八大以来首个落马的在任省长,2015年10月7日便开始接受调查。近一个月后,2015年11月,中共福建人大常委会宣布接受他辞去福建省省长的请求,之后苏树林便无音讯。从宣布被调查至今已接近19个月。
苏树林曾被指,除涉入“石油帮”与周永康有关之外,还是曾庆红在福建的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