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胡兰被利用来给一代代人洗脑。(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5月23日讯】这几天在微信群看到了《请刘胡兰离我的孩子远点》(其实这封信写在2014年)及所谓老师的回信(其实是共青团代笔)的公众号文章,公众号下面的回复着实让我觉得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想起来就反胃,那个家长其实说的太客气了,今天我实在憋不住了出来说几句吧。
我也是一个父亲,我的女儿现在刚满7个月,我爱我的孩子,我希望她以后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和学习,并且生活在阳光下。
小时候,就有人为我们准备了各种各样关于牺牲的故事。
黄继光、邱少云、江姐、董存瑞、刘胡兰……怎么就一个一个,全都壮烈牺牲了?
就连小姑娘们最爱玩的跳橡皮筋游戏也要配上爱国抗日小英雄《王二小》这样的儿歌。自从有了女儿,我就经常联想这个已经淹没在记忆中的场景:我女儿一边全神贯注地跳着橡皮筋,一边跟旁边的小姑娘们念经似的地唱着“敌人把二小挑在枪尖,摔死在大石头的旁边。
这该是一种怎样令人不寒而栗的风景?
那些故事不仅要辅以刻画牺牲者大义凛然的表情和施刑者猥琐邪恶的姿态的图片,还经常对死亡和刑罚的残酷加以描述。
我至今仍然记得江姐手指插竹签事件。那段看似简单的文字描写给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无限阴影,从那时起我开始拥有一种超群的“通感”能力。
任何关于残害肢体的暴力行为的描述和再现,我都仿佛能够真真切切地感觉到那伤害正施加在我的身上。我会浑身冷汗,严重的时候曾经发抖不止。
那时我还经常被各种各样关于日本鬼子的噩梦纠缠。
我经常梦到日本鬼子再次入侵东三省,战火连天,硝烟弥漫,周围是南京大屠杀般的场景。我很多次梦到我被机枪扫射,刺刀贯穿。
很多次我从梦里惊醒,沉浸在对被杀的恐惧之中。后来,大概在8岁的时候,我开始在噩梦惊醒时睁着眼睛对着天花板思考关于死亡的问题。
死亡,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死亡意味着再也不能见到家人朋友,再也不能吃到好吃的零食,再也不能看《足球小将》和《灌篮高手》,再也不能见到喜欢的女生……
而更可怕的是,我感到一种非常深刻而凛冽的虚空感。
那时的我完全不能够解释和把握这种感觉,只是隐约地意识到,生命的消逝是一件无比可怕的事情,它可以吞噬所有美好的事物,也让曾经存在的一切化为乌有,不留痕迹。
而对于一个孩子,拥有意味着存在,自己在别人生命中的印记就是存在的意义。
但是,我不敢告诉任何人,我害怕死亡。因为我害怕在日本鬼子手下“被牺牲”,害怕被插竹签,害怕坐老虎板凳,害怕变成小萝卜头,所以经常做这样的噩梦。
后来,我找到了一个安慰自己灵魂的说辞:此生之后是来生。
人在死亡之后是有轮回的,或者在死亡之后还有灵魂这种东西存在,它超脱你的肉体让你能够继续观察这个世界,虽然不能够对这个世界产生任何作用和影响,但是你还是以“某种”形式存在着。
因为那时的我,还完全没有能够理解生命意义的智慧,和直面孤独与死亡的勇气。
年纪大一点后,我记得是一个例行的升旗仪式上,不知为何身边的同学开始讨论大陆与台湾的问题。导火线大概是,有一位高年级的学长在自己的校服后面写下了“还我宝岛台湾”几个铿锵有力的大字。
周围的同学在国歌声响起之前纷纷开始表明决心,我当时不知深浅故作深沉地讲了一句:“我觉得,这是一个挺复杂的问题……”
立刻被一位同学用正义的眼神“秒杀”了。
她大声说:“一个不爱国的人,我不能和他做朋友!”
我当时甚为惊恐,因为这位同学是掌握班级生杀大权的班干部,她觉得我不爱国所以不能和我做朋友,我不就是“汉奸”一般的存在?
虽然我一直对此事耿耿于怀,但是这位同学之后也没有对我采取什么实际行动,态度上也没有太大的变化。我想,她大概早把我这“狼心狗肺”的言论给忘记了吧。毕竟,她还有大好前程需要赶赴。
虽然我没经历过三十年前的岁月,但是我总是隐隐觉得那时候人们就喜欢用这样的问题来判断一个人。表态,站队。就是这种剽悍的价值观和方法论,让许多高贵的头颅再也没能抬起,让许多家庭永远失去了信任就此破碎。
然而在我们的历史教科书上,还有一段类似这样的文字:拨乱反正后,人们心情愉悦地走回工作岗位……
我每每阅读到这里,总是对着“心情愉悦”四个字久久发呆,真的很想骂娘。
终于有一天,我鼓起勇气对一个人说:“我怕死,更怕疼痛和凌辱。如果那些酷刑施加在我身上,我要么咬舌自尽,否则难保不会把秘密和盘托出。”
后来,我和几个人提到这个想法,纷纷得到类似的回应。在这个隐秘的心事纠缠了我十几年后,我终于能够站在阳光下无畏地审视自己的这个想法。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人们对死亡、酷刑、疼痛、孤独、丧失尊严的恐惧是与生俱来的,是再正常不过的。即使有一个巨大的国家机器,通过各种教科书、课外读物、影视作品、音乐歌曲来渲染慷慨就义的光荣与高尚,也无法将这些“软弱”和“自私”的本性,从人性中剔除。
我不需要别人向我灌输恐惧,让我因为捕风捉影的恐惧而错拿武器。
因为,牺牲与否永远是最个人最自由的选择,这是交付最宝贵生命的抉择,没人能用道德、正义、公共利益等任何道貌岸然的理由来强迫别人做出决定。
因为,生命结束就是空,“生命轮回说”那套小孩子的把戏已经无用,“永垂不朽”是意淫过度的冠冕堂皇,“党会记住您,人民会记住您,少先队员会记住您”有个蛋用,无论你是共产主义战士、自由主义死忠还是打酱油的无党派人士,至此为止你的生命就要终结了,化成一把灰被扬在已经被污染的空气中,或者扬在波涛汹涌的海水里污染别人。
因为,我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有人牺牲,必有人获得牺牲品;有人免费服务,就有人免费获得服务。跟你大谈牺牲奉献的人,不是在跟你谈别的,正是跟你谈奴隶和主子,而他们,准备去做那个主子。
我害怕死亡,我热爱我独一无二的生命,不愿意将她交付于拙劣的洗脑,连绵的炮火,战争的仇恨,甚至病痛和意外。
我当然也不希望我的女儿复制我残忍的童年。对我的孩子进行热爱祖国的教育,我没有异议,作为一个中国人,当然要教育自己的孩子热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
但是,这些年来学校所作的可以称作爱国主义教育么?简直可笑!
他们是在打着“爱国主义教育”的旗号给孩子们洗脑!唯一的结果就是让孩子们丧失最基本的道德观,失去分辨是非的能力!跟“爱国主义”四个字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从我小时候开始,所谓的爱国主义教育基本就是用强制灌输的方法让我们去崇拜那几个“典型民族英雄”,组织我们去看一些歪曲事实并加入很强意识形态的电影。
刘胡兰只是其中之一,还有诸如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之流。甚至孩子们写作文的时候都会习惯性的用上“每当我碰上了困难,都会想起邱少云在烈火中”云云,可是在我上到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在旧书摊里偶然看到了一堆来自某个台商家里旧书之后,我慢慢被一种生活在谎言中的恐惧感笼罩了。
所以,我绝不希望我的孩子以后也像我一样留下这样的童年阴影。
说白了,诸如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之流,不过是洗脑教育里竖立的人偶,从前的洗脑政策是不许人民受教育,现在的洗脑政策是只许人民受某一种教育。不受教育的人,因为不识字,上人的当,受教育的人,因为识了字,好嘛,上印刷品的当。
现在是信息社会了,有些东西有心查都能知道,这刘胡兰又是个什么货呢,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啊。
刘胡兰的人物生平记载,她8岁上村小学,10岁起参加儿童团,被选为村儿童团长,带领伙伴站岗放哨查路条,侦察敌情,运送武器弹药等。
首先,让一个10岁的女孩被招募参与战争,这种行为属于使用娃娃兵,招募者明显违反国际法,有重大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嫌疑。
你们可以想象:一个10岁的女孩能知道什么?一个民众信息闭塞知识匮乏的年代里10岁的女孩能知道什么?10岁的孩子连基本的社会价值观都还没建立起来,怎么可能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她只是一个被洗了脑的可怜小女孩而已。
别忘了1942年也是民国31年!我们的国家那时候也是有政府的!而当年的刘胡兰是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
可能你们无法想象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是一个什么概念,但其实这对我们并不陌生,就在这最近这几年,看看索马里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看看刚果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看看哥伦比亚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
你就会发现,这是一件多么残酷且悲哀的事情。这有什么好值得宣扬的?有什么值得让我的孩子学习的?
10岁的娃娃兵!并且不是为了抵御外族侵略,而是丧生于内斗!这是一个民族的耻辱啊!只是为了某种政治目的,把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可怜的10岁小女孩洗脑,然后卷入战争,最后害死了她这都不算完,竟然还恬不知耻的拿着这份肮脏的耻辱当荣耀!
且问:任何一个现代的明事理的父母怎么可能让自己所深爱的孩子被灌输这种肮脏的罪恶理念?
这使我不禁恐慌:对我的孩子进行这种洗脑,是不是准备着如果万一战争爆发,我的孩子是不是也要成为同样的牺牲品?
更何况,刘胡兰童年积极参与政治斗争,死的时候也不过十三四岁,那是中华民族8年抗日战争刚刚结束没多久,当时的中国政府的军队在抗日战争中死伤320多万人,元气大伤。
而刘胡兰却是反政府军的娃娃兵,导致她死亡的最直接原因是她犯了罪:参与谋杀了一个政府基层行政官员(村长石佩怀),然后被当时地方政府(当时她所在省政府主席为阎锡山)依法处以死刑(死刑判决依据当时《中华民国刑法》第二十二章之规定)。可以说:刘胡兰不仅是一个娃娃兵,还是一个杀人犯。
当时中国已经是法制国家,法律也已经趋于健全,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她违法参与了谋杀。
就算在当时由于民众文化落后法制意识淡薄,但是杀人犯法、杀人偿命可是几千年来人尽皆知的事情。所以,刘胡兰于情于理于法都该死。
别拿那个被杀害的村长是贪官污吏是欺压百姓的坏人这种话来欺骗我的孩子!
就算是个人渣,刘胡兰一个十三四的小女孩也没有权利不通过法律途径去谋杀他!
现在社会上贪官污吏更多!更坏!难道学校是要教我的孩子小小年纪去杀掉那些欺压百姓的贪官么?杀的是坏人就不是杀人犯了么?
这种教育明显是摧毁和扭曲孩子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的鄙劣行为!更何况,当时被谋杀的那个基层官员是否真的是坏人我们根本不得而知!也许他本身只是尽忠职守,但因为双方分别代表了不同人群的利益而产生的矛盾。
而且为什么这些年来的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只说刘胡兰死的是多么悲壮,而把刘胡兰是因为谋杀而被判死刑的起因给隐瞒了?
就算退一万步来讲,由于内战最后的结果是反政府武装所代表的政党获胜了,刘胡兰这个娃娃兵谋杀前政府官员的行为可以算作是革命战争的杀敌,刘胡兰因谋杀被前政府判处死刑可以算作为革命光荣牺牲,可以算烈士。
但起码要清楚一点:就算是烈士,也是你们那个政党的烈士。跟我没关系,跟我孩子也没关系。
我们家现在的幸福生活也不是那个娃娃兵的鲜血换来的!而是依靠我们家人辛苦劳动换来的!
我们凭什么要感她的恩?
我生个仔,让你来洗脑,那我还不如直接生个傻瓜呢。
话说回来,我当然没有批评刘胡兰个人,她只是个牺牲品。
我批评的是让儿童走上政治斗争最前线的组织者。事实上,这类组织者完全违背了公序伦理,最终导致了全民父子相残的十年动乱。
你说成年人的政治斗争,你让一家人男女老幼全上阵了,合适吗?
最终在可笑的和平年代,大量出现儿子批斗老子表忠心的事情。这就是这类组织者一旦失控必然出现的局面。最终,还是我们整个民族埋单。
而这一切,从解放年代对儿童的洗脑即开始了。
不客气的说,现在的孩子,送他们去isis受训几个月,都能成为人肉炸弹。isis如此臭名昭著,小孩子尚不能分辨,更不用说别的组织形式了。
所以,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作为人类,有必要完全禁止童子军的行为,不论发生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至于对他们的宣传,当然更不适合,因为这种宣传完全是反人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