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指“因为有‘全面管治权’,才有‘高度自治’”的言论来自“一国两制白皮书”,而非当初制订的“一国两制”框架之下。(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7年10月30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中共十九大报告指“中央牢牢掌握对港澳的全面管治权”,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日前出席电台节目时称,“外界无需过分担心”,指如果中共对港没有全面管治权,香港就无高度自治。言论引起立法会议员痛批,指高度自治是从主权移交前一直以来的承诺,直斥中共“当时哪有提过全面管治权这回事,明明承诺‘河水不犯井水’”。
《苹果日报》报导,袁国强于节目中指港人“不应就‘全面管治权’几个字作过份得担心”,并指“如果国家对香港没有全面管辖权,香港就“根本没有高度自治权”,称从法律角度及《基本法》看“全面管治权”,“两者没有冲突”。
然而,前律政司司长黄仁龙日前出席讲座时提到中共人大就立法会议员宣誓释法一事,直言对有关释法感到“非常可惜”,形容其“政治含义非常浓”。袁国强则回应称,自己“作为律政司司长,有责任维护香港司法独立与香港司法机构于《基本法》下的保障,但当然我们也要理解中央在此事上的观点”。
月前12名来自世界各国法律界权威发表联署公开信,就“双学三子”被重判入狱的事件显示香港法治制度与“一国两制”面临“空前威胁”。袁国强回应指律政司只是针对刑期提出覆核,“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更反指“外国人士对‘一国两制’一知半解”。加上月前就“一地两检”提出的“租地论”等,袁多次“失言”的行为,已经引起香港社会普遍质疑与批评。
身兼大律师的立法会议员陈淑庄亦批评袁国强“失忆”,指“高度自治”是97年主权移交前的承诺,当时已经讲明中港政府“河水不犯井水”,质疑何时出现过袁口中指的“因为有‘全面管治权’,才有‘高度自治’”。陈讽刺袁已经忘记自己作为律政司司长、捍卫香港法治制度的本分,变成“中共说一、不敢说二”之流。
同样身兼大律师的立法会议员杨岳桥亦指出,《基本法》订明除了“国防、外交”之外,其他都是属于香港内部事务,享有高度自治权。杨指出,袁口中的“全面管治权”,其实是来自于2014年、作为干预香港内部事务借口与开端的“一国两制白皮书”,并指出此后中共对香港的干预亦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