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子”获终院准许上诉,3人感谢支持者以及国际社会的支持,认为这次上诉将是社会公义得到彰显的机会。(图片来源:自由亚洲)
【看中国2017年11月7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因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本来已经完成刑罚的“双学三子”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被上诉庭裁定重判入狱,分别判囚6至8个月。3人在分别服刑60多天及80多天后,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今早终审法院3名法官均认同案件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批准3人上诉许可。
《苹果日报》报导,周永康今早成功申请保释,与早前已获保释的黄之锋及罗冠聪前往终审法院。3人得知获准上诉、步出终审法院时被大批传媒追访。周永康首先表示感谢家人、支持者及律师团的支持,称自己在狱中亦学到了不少事情,认为这次上诉将是社会司法公正、公义能否得到实践和彰显的机会。
终审法院今早阅毕3人上诉陈词后表示,“基于有关案件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及严重不公”决定批出上诉许可,并将于明年1月16日处理有关上诉。首席法官马道立总结上诉许可的主要理据,包括“上诉庭是否有权修订裁判官的事实裁断”、“判刑应否考虑犯案动机,如公民抗命”、“黄之锋判刑前仍未满21岁,但上诉庭没为他索取任何报告就判刑”、以及“上诉庭是否可以自行制定判刑指引,并将之应用于往后同类案件判刑上”,并强调3人犯案时并无相关判刑指引参考。
罗冠聪表示,终审法院划定的上诉范围,不少都回应了双学及社会关注,希望法院的裁决能够保障港人未来集会自由。
黄之锋表示,虽然3人仍要面对1月的上诉,且一旦败诉3人仍有机会要重新入狱服完剩余刑期,但指相信终院法官能对他们当日行动的理据作出合理判断。黄亦感谢国际社会的关注,以及联合国人权专家就这次案件发表的要求香港港履行《国际人权公约》的联合声明。3人均表示,在囚的经历不会磨蚀追求民主香港的初心和信念,并指对上诉结果感到“审慎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