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夫妇(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11月28日讯】赵薇黄有龙夫妇因收购万家文化一事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后,黄有龙神秘的背景被陆媒起底。日前,有陆媒曝光了黄有龙的发家史,他曾与国企合作,在不出资的情况下仅靠“业务沟通”即获得某项目30%股权等内幕。
11月27日,中国大陆门户网站网易《清流》工作室发表了题为《赵薇丈夫黄有龙前传:与国企合作拿干股》的长篇调查报导,揭开了黄有龙早期不为人知的一些商业经历。不过,该文刊出仅一天即在中国大陆的网络上被封杀。
这篇长文曝光了黄有龙2009年与国企云南锡业集团合作开矿时曾经拿“干股”的内幕。
据披露,2009年,黄有龙、王建国、陈思贤、温纯青联合云南锡业集团,共同设立投资平台“云锡鑫润达公司”。
其中,黄有龙、王建国、陈思贤、温纯青四方通过一家名为“深圳锦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锦城公司”)持有“云锡鑫润达公司”40%股权;云南锡业集团持有“云锡鑫润达公司”60%股权。
上述合作各方达成了多个约定,其中就包括以“云锡鑫润达公司”名义,与“个旧创源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一个合作企业,发展硫酸和铅锌等有色金属及相关产业。同时,云锡鑫润达公司还将在红河州元阳县成立一个矿产资源开发公司,负责运作元阳县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云锡集团在上述约定中承诺,所生产的硫精矿产品首先保障云锡鑫润达公司与创源公司的合作生产所需,不再在云南省内与第三方合资、合作新建硫酸厂;承诺当硫精矿实际年产量大于30万吨时向云锡鑫润达公司提供不少于年产30万吨硫酸所需的硫精矿。
作为对上述承诺的回报,黄有龙、王建国、陈思贤、温纯青共同成立的深圳锦城公司同意赠与云锡集团6000万元。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黄有龙、王建国、陈思贤、温纯青四方曾就上述合作签订过一份《战略合作备忘录》。
根据该备忘录的文件资料,这次合作经营的首期总投资为16200万元,除了陈思贤、温纯青分别出资8100万元而各自拥有30%的股权外,黄有龙和王建国均出资0元,仅靠“业务沟通”而分别获得该项目30%和10%的股权。
而上述文件并未阐明,黄有龙、王建国在不出资的情况下而可以获得该项目的三分之一强的股权的具体原因。
2013年7月初,原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毅落马被查。在2015年云南省高级法院发出的《雷毅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2015)云高刑终字第351号)中,披露了雷毅在2004年至2013年担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云锡集团董事长期间,曾收受14名商人的行贿,而“黄有龙”和“王建国”就在行贿者的黑名单之中。
2016年年底,赵薇旗下龙薇文化传媒公司拟收购万家文化时,曾在回复上交所的有关问询时宣称:赵薇女士及其配偶黄有龙先生投资金宝宝控股、顺龙控股、阿里影业、云锋金融、唐德影视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股票市值约45.22亿元;
另经初步统计,赵薇女士及其配偶黄有龙先生还持有不动产价值约6.66亿元,其它股权投资价值约3.18亿元;赵薇女士及其配偶黄有龙先生同时经营影视、酒业贸易、4S店等多项业务,截至2016年11月30日总资产合计约1.57亿元。上述相关资产总价值约56.63亿元。
不过,在诸多公开商业运作背后,原本家境普通的黄有龙为何能在二十几岁的年纪就开发金叶子酒店、替人“向政府报审批、跑手续”?他为何能仅仅依靠“业务沟通”便可获得国企合作的三分之一的矿产股权?他早期投资生意的资金究竟来自何处?
这些问题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答案。尤其,上述长篇起底式报导在网易上独家发表后仅一天即被删除,令外界感到黄有龙背后的后台(或金主)绝非等闲。
此前,人民日报旗下媒体“侠客岛”发文称黄有龙曾是深圳落马市长许宗衡的司机,让此人身份愈发显得扑朔迷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