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8年2月12日讯】在澳洲,经常能听到“黑民”一词,这是对那些没有合法签证身份的人的一种称呼。这里的“黑”是个贬义词,不仅在法律上得不到承认,而且还会被严加打击。
据澳洲移民专家Tony Xiong在《运通移民》撰写的文章称,在澳洲成为“黑民”,在法律上就意味着变成了“非法的非公民(Unlawful Non Citizen)”。“非法的非公民”包括:签证到期未归者;签证未到期但未遵守签证规定,致使签证被取消者;从未持有合法签证者等。
根据澳洲法律,“非法的非公民”如果被发现,要被强制“羁押”,并且在所有澳洲法律赋予“黑民”的权利用尽之后,“非法的非公民"是要被递解出境的。特别是自从自由党政府上台以来,面对国际国内的形式,严厉打击境内的非法移民,一旦发现,立即进行羁押、遣返,并且很难获得“保释”的机会。
Tony Xiong最近接触了这样一个案子,一位持学生签证来澳洲读书的男孩子,大概学了半年语言,因成绩不好,就辍学了,在外边打起了黑工。
在打工期间认识了一位有澳洲永久居民身份的女孩子,两人关系相处融洽,女生的妈妈也接受该男生成为未来的女婿。该男生告诉母女,他的学生签证明年3月才到期,女生的妈妈觉得时间还早,不着急,在学生签证到期前,让女孩子与男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不迟。
没想到,某个周末的一个晚上,该男生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聚会,在聚会进入高潮的时候,移民局的官员“从天而降”,将房子团团围住,检查所有在场人员的身份。该男生被告知因为他没有去读书,他的学生签证早已经被学校通知移民局取消了,该男生的身份已经非法,于是该男生与另一位也没有身份的男生,被一起送进Villawood的“羁押”营。
该男生多次以将与具有澳洲永居身份的女士结婚为由申请“保释”,均被拒绝。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现在澳洲移民局坚持羁押“非法的非公民”的态度是坚决的,而一旦被羁押后,很难获得“保释”。“黑民”除了面临被“羁押”的风险,就算一直未被发现,在澳洲顺利生活,曾经当过“黑民”的"黑"历史对未来申请签证也会造成很大的障碍。
按照移民法律规定,曾经当过“黑民”的人,即便以后离开了澳洲,要想重新申请签证返回,都有可能面临“禁入期”(Exclusion Periods)的限制。“禁入期”又称为"再次入境限制"(Re-entry bans),它是指某些人因为以前逗留澳洲期间的某些原因,移民局规定这些人,在一定的时间内不能再次获批澳洲签证。
这些人包括:所持的签证曾经被取消者;违反签证条款或超越签证批准时间,逾期不离开者;曾被澳洲政府遣返或递解出境者;特定人群者(比如澳洲援助的学生)等。可以看出,这个限制期,主要是针对“黑民”而设的。如果“入境限制期”适用某个人,当他申请临时签证时,“入境限制期”的长度为三年;如果他申请永居签证,虽不受"再次入境限制"的影响,但移民局会考虑过往“黑”历史,会对签证申请做出不利的决定。
Tony Xiong有很多客人,以前有作过“黑民”的“黑”历史,结果尽管后来拿了澳洲永居,有些人也有可能随后加入了澳洲公民,但是由于有过这段历史,想办自己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过来探亲,无论申请人的条件多么好,就是在澳亲友曾经“黑”过,移民局就是不给亲友批探亲签证。
有的人以为,转成了澳洲公民,这段“黑”史就能洗“白”。殊不知移民局的系统中,都有一五一十的记载,就算转成了公民,曾经的历史,也会被移民官拿出来判断该不该给与“黑”过的人有关的家庭成员批准新签证。
因此所有人,在可能的情况下,一定要确保身份合法。即便是想留在澳洲,一时找不到合法途径,也不要轻言“黑下来”。一旦“黑”下来了,变成了“非法移民”,想由“黑”变“白”的出路,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那么已经当了“黑民”,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有个法律小贴士送给“黑民”:一般被移民局官员抓住时,在进行羁押前,移民局的官员会按澳洲法律的要求对“非法的非公民”查验身份、核实有关信息,其中包括:讯问该“黑民”有什么特殊情况应该让移民局考虑不羁押?是不是还有别的签证要申请、或正在申请什么类别的签证?如果有,移民局的官员是有可能考虑不羁押,给予短期过桥签证E。这样,“黑民”要么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移民局报道,安排自愿出境;要么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有关的签证,签证申请提交后,申请人将获发新的过桥签证,保持身份的进一步合法。
就以上的案例来说,该男生完全应该把在澳洲建立的配偶关系在被送进羁押营前告诉移民局的官员,并且告知自己要在境内与该女生结婚,申请配偶移民签证,或签证材料正在准备中,可以让移民局的官员与该女生及其妈妈通电话,证实他们的配偶关系及未来的打算,比如结婚、即将申请配偶签证等等。这些情况都有助于使移民局的官员相信,该男生正在想办法使自己的身份“正常化”!
相反不知道这个常识,“无事心空,有事心烦”,当移民局的官员出现时,脑子中空空,被吓破了胆,那就只能被羁押。而到了羁押中心,再想“保释”出来就很难了。
2014年7月现任自由党政府修改了“压倒性的理由(Compelling Reasons)”的政策,移民局不遗余力地打击“三种人”:
(1)未遵守签证条款的(fail to comply with their visa conditions);
(2)故意制造情况来产生“压倒性的理由(Compelling Reasons)”的(deliberately manipulate their circumstances to give rise to compelling reasons);
(3)可以离开澳洲,到境外申请配偶签证,但故意不走的(can leave Australia and apply for aPartner visa outside Australia.)
许多事实案例证明,自2014年7月以来,许许多多在境内的非法居留人士,想通过配偶移民在境内直接“由黑转白”,已变成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因此在当前的形式下,绝大多数的“黑民”就算在澳洲境内已建立了稳定的配偶关系,都不要对在境内直接“由黑转白”报以幻想。还是要做好离开澳洲,去境外申请配偶签证,进而实现“由黑转白”的打算。无论是澳洲政府,还是移民局,都三番五次重申,如果不具备真正的“压倒性的事实”,“黑民"必须先离境,在境外申请配偶签证返回澳洲。境内配偶移民不会为曾经不遵守澳洲法律的人士开绿灯。
结语:请像珍惜您的生命一样,来珍惜您的签证。在您未成为“黑民”之前,请在可能的情况下,一定要确保身份合法,不要轻言“黑下来”。俗话说得好“开弓没有回头箭”,您这一黑,会给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未来由“黑”变“白”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