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8年4月18日讯】中国商务部4月17日发布公告,初裁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存在倾销,决定18日起对美国高粱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进口商从明天起必须缴纳178.6%高保证金。
根据裁定,自2018年4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178.6%,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归在中国进出口税则10079000项下。
中国商务部公告表示,初裁后,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作出最终裁定。将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保障各利害关系方的正当程序权利。
美国谷物协会(U.S.Grains Council)的数据显示,美国出口高粱有3/4以上卖给了中国。
中国海关数据显示,美国在2017年向中国出口了约480公万吨的高粱,价值约10亿美元,占中国大陆市场比例近60%。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反倾销协议(Anti-dumping Agreement),在调查反倾销期间,可以先对该项商品进口暂时收取相当于税额的保证金。如果倾销调查结果属实,即作为反倾销税予以征收,倾销不成立时,反倾销税即予以退还。
也就是说,如果中国最终裁定美国高粱倾销,进口商从明天起必须缴纳的178.6%高保证金,就被视为反倾销税予以征收。
中国商务部于2月4日宣布对美国进口高粱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当时强调,已经掌握美国政府对高粱提供补贴的初步证据。
王贺军介绍称,初步调查结果显示,美国高粱对中国市场存在倾销行为,严重冲击中国国内高粱市场。美国对中国出口高粱数量急遽成长,从2013年的31.7万公吨,增加至2017年的475.8万公吨,成长14倍。
并且他表示,美国出口高粱价格由2013年的每公吨290美元,降至2017年的每公吨200美元,降幅31%。由此导致中国高粱价格下滑,中国高粱产业受到实质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