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8-04-28 06:22:00作者:韩凤河
我是工商银行国家正规学院毕业的国家干部,因工商银行内部出现监守自盗,对外直接窃取储户现金,导致储户因痛失现金而死亡的事实。本人看在眼里痛在心头,向县,地,省及北京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提交过书面检举报告,遭到了全行上下打击报复。
因本人承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于2002年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在治疗期间于2003年被工商银行遗弃,以谭锡良行长为首,副行长王清林为副,工会主席史新香,人事股长袁静波等人,通过塔河县法律公正处公正员冷友华,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非法公证。当时本人的病情为国家标准重护人员,因老母亲不懂法律,整个工商银行党组织骗去了受害人王玉清的病历,诊断书资质证会计证书等有关原始证件,由袁静波统一销毁。老母发现被工商银行欺骗后,同工商银行党组织进行了理论,工商银行党组织给老母亲统一答复意见是:我工商银行不养精神病,你家精神病女儿自谋职业去了,老母不服与工商银行进行了数年的理论。在2015年4月同工商银行的理论中,这位80岁的老母亲被工商银行党办住任袁静波等人强行拖出了工商银行2天后被活活气死。此事有老母亲生前的日记及医院出示的死亡报告和1000多人的致丧团的证言及被偷储户的证明书,还有工商银行毁掉被偷储户的证言证词及送入工商银行的原始材料的证人证词为证。
工商银行的储户们,全国的网民们,受害人是在同坏人坏事做斗争中落残的,而整个中国工商银行连个最起码的工伤都不给受害人报,使受害人连全国普及的医疗保险都享受不到,更别说工资了。
朋友们,受害人是交五险一金的人,请问她违反了中国工商银行的哪条霸王条款?请国际友人帮助转发,本人及家人在此恩谢。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