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今日起开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大幅收紧港澳人士在内地纳税要求。(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18年8月27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北京近年大力鼓吹香港和澳门人北上发展,以建立“与国家牢固的关系”,不过人大常委今日起开会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港人在内地住满一年须纳税的规定大幅提高至住满183天就须纳税。率先发出“悲鸣”的,是一众港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人大常委会自今日起一连五日开会,审议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内的多项法案。新修订案下,将“居民纳税人”定义由居住满一年改为183天,而有关人士的所有收入、无论是来自内地还是境外,都要向北京纳税。
《苹果日报》报导,新修订案如果获得通过,则在内地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都会成为定义中的“居民纳税人”,而且连境外收入都要在内地征税。身兼全国政协委员的民建联主席李慧琼早前已经率先“提醒”,内地的实际税率相当高(约为30~45%),而且新修定下,包括境外的所有收入都要在内地缴税,“肯定会产生不满情绪”,并呼吁大陆当局“从有利港澳繁荣稳定出发,制订公平解决方案,鼓励两地人才流通”。
身兼全国人大常委的民建联谭耀宗日前则在Now新闻台节目《大鸣大放》中表示,大陆实际税务很重,不但加重到大陆工作的港人负担,还会令计划到大陆退休的人士受到影响:“假如到内地退休生活,可能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在香港的租金收入、或其他如股票收入等各项收入,都可能被征税,按照那边征税率,是20%”。
谭耀宗又称已经连同党内人大及政协去信港澳办主任张晓明,希望法案“一旦获得通过后,也能为港人作特别安排”,放宽港人的税务负担。
有港民指出,不少人大政协委员在大陆、香港、海外都经营生意,大部分都财力雄厚,享受着香港的低税率,又能饱揽大陆的投资利益,“不是说全力配合中央吗?一要收税你们就‘反’了?”;也有港民形容“这些招数‘改革开放’初期都用过啦,等你们台商港商以为有着数抬钱上去,一心以为可以掘金回来,最后一场空!”。
政策改变或冲击早年定居大陆人士
北京7月通过审议的税法修正草案,目前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人民币。草案也拟将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的超额累进税率。其它没有变动。草案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支出及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并将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扩大3%、10%、20%税率级距;缩小25%税率级距;30%、35%、45%高税率级距不变;经营所得各档税率级距亦有所调整,其中最高档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人民币。
这次虽然起征点较过去每月收入3500元人民币调高,但实际上对人均收入较高的地区如北、上、广、深、以及港、澳人士来说,影响并不大。事实上,香港最高收入人士最多只须缴付15%标准税率,但在大陆,最高税率可达45%。
北京这次修订税法,对于受早年“优惠”政策及投资市场吸引往大陆定居的港人来说,无疑是一大冲击。不少北上发展的港人,在香港及海外也有一定的资产和收入,而北京将对所有的收入纳税。
港澳人士也要多加留意“隐形税项”
事实上,除了缴税外,大陆也存在许多“隐形税”。中国民间独立观察、经济学者原野早前接受港媒访问时指出,当局采用的累进税率和增值税模式,也称为“隐性税收”:“用的电、走的路、买的车、吃的饭、买的粮食里都含着各种各样的税。只要通过运输、加工环节和销售环节。买的馒头、饺子、面条也好,其实这个环节他们是缴过税的。所以这个隐形税是每个人都无可选择的都要交。”
原野分析指出,比如民众买水好像不用交税,“但当局在商人申请水源地取水时,是要办各种证照和手续的,摊照费、工矿费、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环保,这些环节都要交各种费用”。原野举例指出,“就我所看的资料比较而言,比如简单的一件事,中国的油价几乎是人家的两倍;甚至我们的油还不如人家的标准,但为什么高?其实就是各种税、费,层层环节都要加。消费者只要开车,用的油都含着各种各样的税费。”
实际上,中国当局“各种收费”的名目之多,远远超过其他发达国家,仅2008年当局就曾声称,将停收超过2600种“收费”,而仍在征收的“各种收费”也相当之多,遍布各行各业、所有领域。
北京市华远集团董事长也曾指出,在大陆购买房产,“不光是土地出让,加上房地产开发税等各方面及费,加在一起能达到房价的70%。其实说房价7成是当局拿走了,也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