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法官由于贪赃枉法,最终受到天惩。(图片来源:Pixabay)
这是发生在民国六十年(注:1971年)间一则颇为传奇的事件,不管是不是所谓的报应,里头的故事确实值得一些擅于偷鸡摸狗的司法人员做为参考和警惕。
事情的发生是在该年八月的某一天晚上,时间大约十二点左右,位在台湾台北县树林镇的一处废墟空屋内突然传来女孩子呼救的惨叫声,不过才短短的几分钟就停止了,接着只见三名年轻人从室内匆促的离去,或许是巧合,也可能冥冥中真的有鬼神的指引,这一景一幕正好被正在附近田里巡田水的“阿顺伯”撞见,当时他心里想,这么晚了,那三名年轻人到底在屋内干什么?
存着好奇之心,他缓缓的走进屋内一看,结果发现地上躺了一个全身赤裸且已经气绝身亡的年轻少女,年约二十来岁,她两眼张大怒视,嘴巴更呈现咬牙切齿的模样,仿佛死不瞑目,阿顺伯见状吓得浑身发抖,火速地跑到派出所办案,并将所看到的一切过程详细的告诉警方,后来在警方全力的搜证缉捕下,再加上阿顺伯的协助及指认,不到两天的功夫便将那三名凶手逮捕到案。
这三名凶手都年仅二十岁,他们分别是陈万凯、许金辉和一名绰号叫“大头仔”的人,其中又以许金辉的身分较为特殊,原来他父亲许纯发是树林镇颇有财势的望族,早在日据时期他父亲曾经当过刑警,经常仗着权势欺凌台湾人,算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日本走狗。
后来日本人走了留下不少财物给他,而许纯发就是靠着父亲的这笔横财在树林镇大肆收购土地和房子,同时在镇上开设一家名为“豪绅”的金饰店,不到三十岁她已经是家财万贯了。
不过许纯发并不以此为满足,为了巩固自己在地方上的恶势力,他甚至广交黑白两道来做靠山,同时认了一个中央级的官员当义父,每个月固定给他送红包。
可是尽管许纯发财大势大,但对于教育孩子却是彻底的失败,由于从小他们夫妻就对独生子许金辉溺爱有加,以致于长大后竟养成骄纵贪婪的习性,不仅整天游手好闲闹事,甚至还在外面养了一堆流氓,经常调戏镇上的少女,称得上是一名恶霸。而更令地方人士痛心的是,每次出了事情,他父亲总是利用关系将事情摆平,造成许金辉更加肆无忌惮的为所欲为。
这次强奸杀人罪也不例外,被捕的第二天,许纯发便透过三位民意代表到警察局“关切”,进而施予压力,要警方“慎重”处理许金辉的案子。
不过此案关系到人命,警察局的主管也不敢明目张胆的草率结案,只是私底下给许金辉一个暗示,要他在法庭上把全部责任推给陈万凯和大头仔两个同伙,然后声称自己只是在旁观看而已。接着警察局的主管再教许纯发私下塞一个大红包给审判此案的法官,若法官不卖面子,再去找民意代表,这样一来,即使许金辉被判重刑也不致于被枪毙。
许纯发一听果然照做,那时主审本案的法官姓杨,绰号“金狮”,他不仅是个渔色之徒,而且也是个贪官污吏的鼠辈,得到许纯发的好处后,并指称该案的行凶主谋是陈万凯和大头仔,许金辉获判无罪的原因是他没有做案。
对此宣判,当时庭下一片哗然,尤其以被害者家属反应最为激烈,他们当庭情绪激动的指着法官判决不公,而陈万凯及大头仔对于法官将责任推在他们身上也提出反驳,他们异口同声的说,主谋、强奸及杀人都是许金辉一人所为,他们只是在旁把风,如今全把罪责都往他们身上推,日后真的被抓去枪毙,做厉鬼也要回来讨个公道。
台湾总督府高等法院,现由司法院使用。(图片来源:维基百科/公有领域)
不过对此质疑和不满,法官居然不理不睬,同时还当庭口出狂言的说,他是一个耳聪目明的公正法官,对于本案的判决绝对是合情合理,如有瑕疵那也只有瞎了眼和耳朵听不到的人才会做出这种事,他希望大家能相信他的专业。
所谓“官大学问大”,法官都这么说了,庭下的人又能反驳什么,倒楣的被害者家属及陈万凯、大头仔这两名替死鬼也只有认了。
然而天网恢恢,虽然自己能欺骗自己和别人,但绝不能骗得了隐藏在某个角落的神眼,或许老天爷真的听到法官所讲的话了,不到半年的时间,这位无耻且可恶的法官终于得到了报应。
在一次疾病中,他莫名其妙的瞎了双眼,接着耳朵内又生出一点一点的红斑,不久双耳便烂掉了,并且变成了耳聋。这种折磨总共持续了六年,因为痛苦不堪,他仿佛活在地狱里一般,所谓“恶有恶报”,等他家产全部花光后,他也跟着离开人间,结束了他臭名污蔑的一生。
本文经大喜文化出版社授权看中国刊载,取自《台湾报应奇谭:看到现世报的三十一则故事》一书,赖树明着,请勿任意转载。连结电子书、实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