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太后(中)和光绪帝隆裕皇后(左二)等人。(图片来源:公有领域)
按:在今年“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中共并没有如预期提出新的改革举措。大陆的知识份子及中共体制内人士都普遍认为“改革已死”,并对中国的前景感到焦虑与悲观。120年前,清朝开始了两次变法,均告失败,这其中有什么相似之处呢?
政治体制是治理国家的基本制度,当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状况发生根本性变化时,政治体制也要相应改革,不然就会制约、延缓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然而,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是统治者的“自我改革”,尤其涉及统治者的重大利益,所以阻力巨大、困难重重。面对这种局面,改革者的策略往往是先易后难,想以非根本性的行政体制改革代替根本性的政治体制改革,多少弥补明显已不合时宜的政治体制之弊。这种思路自有其合理之处,不过,晚清两次以裁撤无用政府机构与冗员、将功能相近部门合并成几大部门的“行政改革”,并冀以此代替“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结果却是你死我活的政坛恶斗,先是光绪被囚、康有为逃亡,后是袁世凯几被围殴、慈禧甚至想要跳湖,均以失败告终。这两段“行政改革史”,实在是引人深思。
第一次行政改革是戊戌变法期间的“变官制”。正是行政改革的“变官制”,成为镇压维新的戊戌政变的直接导火索。
众所周知,维新派的兴起肇因于只要西方的坚船利炮、回避西方政治制度的洋务运动的失败。因此,他们提出政治体制改革才是国富民强之道。虽然他们对近代宪政民主的理解不尽准确,他们的主张也有种种矛盾含混之处,大体而言,在真正开始维新变法的百日维新之前,建立君主立宪制是其基本政治纲领。但就在他们鼓吹“开议院”、“兴民权”的同时,又对中国此时的国情民情能否立即实行宪政也不无怀疑,进而认为“凡国必风气已开,文学已盛,民智已成,乃可设议院,今日而开议院,取乱之道也。”1898年初,翁同龢等五大臣代光绪帝问康有为“宜如何变法”,康答曰:“宜变法律,官制为先。”梁启超也曾明确提出“变法必先变官制”这种行政改革优先、行政改革导入政治体制改革的思路。
百日维新期间,维新进入实际操作,康有为等人的主张更加谨慎、现实,绝口不提君主立宪等政治体制改革问题。康有为在呈给光绪皇帝的《日本变政考》中明确提出现在开国会、立宪法为时过早,“中国风气未开,内外大小多未通达中外之故”,“民智未开,遽用民权,则举国聋瞽,守旧愈甚,取乱之道也”,他甚至主张“乾纲独断,以君权雷厉风行”。对于谭嗣同等少数“激进派”开议院的主张,康有为也“以旧党盈塞,力止之”。
在第一次被光绪皇帝召见时,康有为建议“就皇上现在之权,行可变之事”,力主行政改革的“变官制”,而不是政治体制改革。其行政改革的主张也非常谨慎,甚至被批评为“保守”。其主要内容是“勿去旧衙门,而惟增置新衙门;勿黜革旧大臣,而惟渐擢小臣;多召见才俊志士,不必加其官,而惟委以差事,赏以卿衔,许其专折奏事足矣”;强调要“存冗官以容旧人”。他后来上折,提出了分别“官”、“差”的具体措施。“官”即官位,高官虚位让老臣旧官去做,使老官僚仍稳坐官位,不减俸禄,以减少他们的反对。“差”即差使,地位虽不如官高,但经办具体实事,所以重要差使一定要委派“才能”、即维新派人士担任。他认为许多不合时宜、已经无用的旧部门虽应裁撤,但如果现在裁撤必将激化矛盾,“今行之非其时也”,“稍革一二”非但无裨于事,反而会因此坏事。
所以,百日维新期间光绪皇帝颁布的新政主要是经济、军事、文教方面的改革。在行政改革方面主要是启用了一些新人、新设了农工商总局,对行政改革起关键作用的“制度局”却因守旧派的强烈反对根本未能成立。他们原计划“既立制度局总其纲,宜立十二局分其事”;这十二局是法律局、度支局、学校局、农局、工局、商局、铁路局、邮政局、矿务局、游会局(专管游学与学会)、陆军局、海军局。
虽然不撤旧部,但旧部官僚当然明白自己的实权将因新部之设而大打折扣,旧军机大臣怒曰:“开制度局是废我军机也!”表示宁可悖忤皇上圣旨,制度局也“必不可开”。一时“朝论大哗,谓此局一开,百官皆坐废矣”,京师甚至谣传康有为欲“尽废六部九卿衙门”。军机处和总理衙门干脆以“不必更立名目,转滋纷扰”为理由,拒绝开制度局。这些“旧臣”得到紧握实权的慈禧太后的坚决支持,根本不把“日日催之,继之以怒”的光绪皇帝放在眼中。设立制度局的主张,终成一纸空文。最终,只成立了个农工商总局。
由于新设制度局遭到旧部群臣的坚决反对,而各项“新政”又需费孔急,朝廷财政一直困难,左支右绌,于是光绪皇帝只能不顾康有为不撤旧部的意见,谕令内阁,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仆寺、大理寺六衙门,归并到内阁及礼、兵、刑各部办公。外省裁撤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巡抚,以总督兼巡抚事。裁东河总督,所办事宜归河南巡抚兼。各省不办运务之粮道,向无盐场仅管疏销之盐道及佐贰之无地方责者,均着裁汰。此令一下,朝野震骇,以为此举“大背祖宗制度”,皆请慈禧太后保全,收回成命,甚至有老臣在慈禧面前伏地痛哭。所裁衙门奉旨后“群焉如鸟兽散”,如太仆寺的印信、文卷立刻无人过问,甚至门窗都被拆毁无存,犹如经历了一场浩劫,以此作为对裁撤的抵制、抗议。
简言之,百日维新的行政改革,主要就是启用了一些新人、设立了农工商总局、裁撤了部分闲散衙门这三项。然而,这些行政改革也使从京中的许多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六部尚侍,到地方上的一些督抚、将军大表反对,他们集结在慈禧太后周围,“不谋而同心,异喙而同辞”,使慈禧的政治力量空前强大。一些守旧大臣最终上书慈禧,请太后“训政”。在强大的旧官僚群体支持下,慈禧终于发动政变,对光绪痛斥道:“九列重臣,非有大故,不可弃;今以远间亲、新间旧,徇一人而乱家法,祖宗其谓我何?”表明了对“改官制”的愤怒之情,随后立即将百日维新期间“皇上所裁詹事府等衙门及各省冗员”悉数恢复,还恢复了被裁的广东、湖北、云南三省巡抚,而将新成立的农工商总局废去。
所谓“维新”,在政治方面其实只是非常有限的行政改革,而且因触犯既得利益集团终以失败告终。
几年后,立宪与革命这两个运动风生水起,渐成大潮,迫使慈禧也不得不宣布要实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新政”,并于1906年9月1日宣布预备立宪。而且,仅仅过了五天,即9月6日就颁布了改革官制上谕。显然,无论真假,慈禧这次也想走行政改革为先、政治体制改革在后这“先易后难”的“路线图”。
这次改官制的要角,是掌握北洋大权,同时在中央兼参预政务处大臣、督办商务大臣、督办邮电大臣、会办练兵大臣等数项重职的袁世凯。自戊戌政变后,袁世凯深得慈禧信任,同时他以巨金贿买了实权在握的领衔军机大臣、庆亲王奕,而他在北洋的新政又颇有政绩。此次朝廷谕令包括袁世凯在内的十四位王公大臣共同制定改官制的方案,袁虽排名最后,但他因有奕支持,同时在负责官制改革机构“编制馆”的关键岗位安插自己的党羽,编制馆的所有文件起草和建议方案最后都要由他阅定。
经过一个多月的准备,由袁主导的官制改革方案出台。由于是为立宪预备,所以对官制的改革较为全面。除合并了一些不太重要部门外,还将原来的内阁、军机处、吏部、礼部、都察院全都撤销,而新成立的机构则有资政院、行政裁判院、集贤院、大理院、审计院等,而最重要的,是成立新的、大权在握的“责任内阁”以取代军机处。袁世凯与奕议定,由奕出任未来的内阁总理大臣,他任副总理大臣,各部大臣由总理大臣推荐,内阁尤其是总理大臣、副总理大臣代替皇帝负责任,皇帝发布谕旨须经内阁副署,若未经内阁副署则不发生效力。这样,皇帝的用人和行政大权统归内阁手中。袁氏想掌中枢大权之野心,几不掩饰。
此案一出,官场风波顿起,众臣几乎群表反对。反对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是以军机大臣铁良、荣庆等为主角的满族亲贵。取消军机处,尽管他们可能另外任职,但权力毕竟要大大削弱。而且,袁有王公、贝勒、贝子等不实际干政,待上议院成立后让他们充当议员的设想,也使这些公、子们愤怒异常。在一次会议上,醇亲王载沣竟拔出手枪直抵袁世凯胸前大声说:“尔如此跋扈,我为主子除尔奸臣!”经奕调解,方才作罢。由于传说内务府也要裁撤,所有太监都要裁去,有次袁世凯下朝时百余名太监将他团团围住大声谩骂,有的甚至挥拳要打,几成围殴之势。袁世凯招架不住,急忙大呼奕过来为其解围。经奕百般劝解,并保证绝不裁撤太监,这些太监才愤愤而去。
另一个主要的反对力量来自以瞿鸿禨、岑春煊、王文韶、赵炳麟等为要角的汉族大臣、御史。他们有的一直与袁争权,有的对袁结党营私愤怒已久,有的认为改官制是“用夷变夏”,有的则反而认为这次改制完全虚假。有人上折慈禧指出,袁世凯的“责任内阁”实际为少数一二总理大臣专权,也就是袁世凯专权,而外国君主立宪国的责任内阁之所以不能专权是因为有议院监督、限制,中国议院一时恐难成立,所谓“责任内阁”既不对皇上负责又不对议院负责,只是统揽了过去皇帝的权力。“立宪精神全在议院,今不筹召集议院,徒将君主大权移诸内阁,此何心哉!”还有人指出,袁之所以在没有成立议院时先成立使皇帝居于无权地位的“责任内阁”,主要考虑是一旦慈禧去世,光绪复出,也无法报戊戌之仇。光绪就曾当面对袁冷冷说道:“你的心事我全知道。”袁则不敢答话。
这样,从王公亲贵、大小太监到大臣御史,尽管观点不同,但几乎全都反对袁世凯的改官制,不是到慈禧处哭诉哄闹就是不断上折,天天鸡飞狗跳。向来杀伐决断的慈禧此时居然也寝食难安,向人诉苦道:“我如此为难,真不如跳湖而死。”
袁世凯可能过高估计了慈禧对自己的信任,在慈禧召见时竟然面奏要求朝廷令守旧大臣退休,结果招致慈禧怒斥,并将参劾他与奕劻的弹章交二人同看。此时,袁才知道自己已成众矢之的,局势非常险恶,慌忙以检阅新军南北秋操为名请调出京,以避锋芒。
袁世凯离京后,慈禧命令其余厘定官制的大臣继续制定改革方案。11月6日,朝廷发布裁定中央官制上谕,少数旧部被裁并,但多数未动,只是改名,军机处仍旧保留而不设责任内阁。最重要的是,在实际所设十一部的十三个大臣、尚书中,满人占七席,汉人仅占五席,蒙古一席,以“满汉不分”的名义打破了“满汉各一”的旧例。虽然以前的“满汉各一”也是满人掌实权,但毕竟在形式上满汉平衡,汉族官员心理上更易接受。形式上的“满汉平衡”被打破,汉族官员的心理平衡也随之被打破。几年后,辛亥革命爆发,不少汉族督抚宣布独立,可能与此不无关系。
这次官制改革,各路权贵、官员你争我夺,种种矛盾更加尖锐、激烈,导致政坛严重分裂。而且,还使人对清廷是否真准备立宪大起疑心,甚至有立宪派直斥其为“伪改革”,“徒为表面之变更”,“袭皮相而竟遗精神”,“竭数月之改革,迄今仍是本来面目,政界之难望,今可断绝”。远在日本东京的梁启超当时写信给康有为说,清廷宣布准备立宪时革命党力量即减弱,而官制改革一出,革命党势力便迅速扩张,也说明了这次行政改革的效果与清廷初衷正相反。事实无情地说明,这次行政改革完全失败。
晚清这两次本想以行政改革推动或导入“宪政”的政治体制改革实践的失败,适足促人“逆向思维”:原以为行政改革只是局部性变革,阻力肯定要小于全局性的政治体制改革,当更容易,其实未必。行政改革将使某些部门和部分官员受益,而另一些部门和部分官员受损,受损部门和官员的抵制、反抗必然十分强烈。甚至保持原待遇不变,也不足以抵消无权的损失,对官员来说,权力大过一切,要裁撤一些部门和一些官员自然难上加难、难以执行。争斗的激烈程度,可能并不小于政治体制改革。而实行宪政的政治体制根本性改革是对从上至下政府所有部门、所有官员权力的监督限制,由于大家都“待遇平等”、一同受“损”,官员们的不满和反抗反可能会相对小得多。在宪政框架下,最高掌权者的权力也同样要受限,其他官员当更无话可说。但近代以来,清王朝一次又一次想以并无实效的行政改革代替政治体制改革,殊不知成本和代价其实更高;而最高的成本和代价,则是耽误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时机而导致自己垮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