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哪里晓得是计,背起弟弟就跟他们走。(网络图片)
按:周家8岁的女儿周大妹带着弟弟在家,弟弟才两岁,叫个周小妹。派回去的人到他们家时,周小妹光着身子在堂屋里的木凳子上睡着了,周大妹刚刚打了一桶井水回来,见来了人,还招呼两位伯伯喝水。
“那天,我们几十个社员在离队上三里多路的杉木岭翻红薯藤。”兴桥乡桥头村村民周福妹向我们诉说了周文栋一家惨遭灭门的经过——
快收工时,我们(生产)队队长周××突然猛吹一声哨子,喊了一句:“大家快点动手!”我还没搞清白什么事,就看见十几个男劳力涌上去,把还在弯腰做事的周文栋和他的老婆陈莲娥,还有儿子周辉死死扭住,按在地上,捆了起来。后来我才知道这是队上事先商量好了的,要杀他们,因为周文栋是个右派。周队长接着命令:“快推到窖里去!”
这时,周文栋晓得大祸临头,跪在地上哭着求情:“要杀就杀我,莫杀我老婆、儿子,他们没犯法……”哪还管什么用?人就跟发了疯一样,拖起他们一家三口塞进一口废窖眼里。有人搬出早就藏在松树林子里的两捆干稻草,点燃了塞进窖里。听见里面喊得凄惨,又在窖口压了许多松枝堵住烟子。只一会功夫就听不见哭喊了。三条命一下子就了结了。杀人时,我看不得这种场面,走开了。
过去,我当过别人家的丫头,也受过好多苦,那些地富恶对人也有蛮好的。人,最怕将心比心,周文栋一家人在我们这里没过过一天好日子,怎么就会有死罪呢?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正要散工回家,周队长又想起周文栋还有一儿一女在家里,就派两个人回村里去,把两个乃崽也搞起来一起搞掉。派去的那两个人平时也蛮厚道的,可那种日子人都变了!
当时,周家8岁的女儿周大妹带着弟弟在家,弟弟才两岁,叫个周小妹。派回去的人到他们家时,周小妹光着身子在堂屋里的木凳子上睡着了,周大妹刚刚打了一桶井水回来,见来了人,还招呼两位伯伯喝水。
那两个人说不喝,又哄她说:“你妈妈要你带着弟弟到外婆家去,她在路上等你们。”周大妹信以为真,就说:“弟弟睡了,让他在家里,我一个人去算了。”
那两人说:“睡了没关系,你背着去吧。”小姑娘哪里晓得是计,背起弟弟就跟他们走。
走到大棋子,周大妹发现不是去外婆家的路,又望见杉木岭那边冒着滚滚黑烟,心里害怕,不肯走了。那两个人,一个抱起周小妹,一个拖起周大妹,往杉木岒走。
这边人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大家心里都明白,大的杀掉了,留下两个小的,一个8岁,一个2岁,哪个去养?
周队长接过周小妹,一把就丢进还在烟的窖里。周大妹吓得嚎啕大哭。周××哪管这么多,用力把她往窖眼里一推,推得太猛,一下子推过了窖眼。周××又赶过去揪住她,生生地揿进窖眼里去。那时候窖里还有火呀,两个毛乃崽硬是活活焖死的。
这个周大妹,扎着两根短辫,长得好乖的,嘴巴又甜,见了人,伯伯婶婶叫个不停,不是黑了良心,怎么杀得下手哦!可怜好好的一家人,哪晓得会遭灭门大祸。造孽啊……
我们这里有句老话:人死饭甑开。就是谁家死了人,全村人都去帮忙都去吃死人饭。当天晚上,周家屋里,灯火通明,队上的人把他家的鸡、鸭、一条黄狗、一头大肥猪全杀了。还有大米、茶油、红瓜子、黄豆、棉花,农具家俱、坛坛罐罐、屋里的楼板……能吃的当场吃了,不能吃的,像土改时分胜利果实一样分了。
周文栋何许人也?笔者从1985年6月30日道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有关周文栋一家人的《平反通知书》(编号0789)中看到,他1949年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137师军政干部学校,毕业后留在部队工作,后因病转业回道县当了一名教师。1957年因“爱提意见”被划为右派,开除回家务农。与《平反通知书》同时下达的,还有给周文栋一家人补发的被抄财产补偿费379元,房屋修理费300元,因周文栋一家已被杀光,以上款项交给了周的弟弟。指挥杀人的生产队长周××被开除党籍。
我们原打算就这样不作任何评论地记录下来让读者去见仁见智,因为我们知道任何评论在血的事实面前都是苍白的、无力的、片面的;更因为我们知道,对同一件事物不同的人会有多么不同的理解!
然而,有几句题外的话,如鲠在喉,不吐不快,那就是关于讲真话的代价。
每一个人都知道,在我们国家讲真话是要付出代价的。但这代价究竟有多么高昂,周文栋给了我们一个答案,首先,他因为在“帮助党整风”中讲了几句半真不假的话,付出了前途和美好的生活,接着,又在文化大革命中追加了他的性命和他妻儿的性命。
杀他一家的贫下中农们如果知道,周文栋在给“党”提的几条意见中,有一条是关于一些农村干部好大喜功,“歪嘴和尚念错经,虚报浮夸,加大了农民的负担”,不知会作何感想?
一位在道县工作多年的干部对我们说:“在道县,你一老一实的工作,不讲假话,就被人看不起,认为你没本事,打事不开。领导不喜欢你,群众也就看不起你,更莫想得到提拔和重用。”(这个现象绝对不是道县独有的。)
那么,提拔和重用的都是些什么人呢?
至少不能提拔和重用敢于提不同意见和讲真话的人。
呜乎,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