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宗教事务局实施《丹东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有关工作管理制度》(资料图片:自由亚洲电台)
【看中国2019年3月25日讯】近日,《寒冬》获取辽宁省丹东市宗教事务局于2018年5月下发的文件,文件规定,除对宗教活动场所资金、重大事项报告、教职人员的学习、考核事宜作出严格规定外,对宗教负责人开始实施“外出请销假制度”。
所谓的“外出请销假制度”规定,就是如果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离市外出1天以上,需提前3天向市宗教局业务科“请假”,无论因公或因私外出,都必须获批准后才可外出,请假申请必须写明事由、时间、地点、指定临时负责人,临时负责人的联络方式等;外出期间要保持联络畅通,如行程有变,须及时提交补充报告;返回后,须及时向宗教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
文件还规定,官方教职人员每年都要接受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依法管理内部事务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宗教教职人员每年不得少于两次集中“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党的方针政策等。
类似政策也在辽宁省沈阳市落实。
据沈阳市一处三自教会负责人透露,去年5月,该市公安局、宗教局、国保支队联合召开会议,会议要求各官方教会执事、法人代表、教会负责人外出需向宗教局请假,没有批准跨省旅游、探亲都不行,更不允许出国。
一位三自教堂牧师表示,以前只是针对异地讲道或到港澳台、出国才需经过宗教主管部门批准。
一些其他省份的官方教会教职人员也反映,有教职人员去管辖范围内的乡镇也会遭到抓捕,。
私自外出遭到的处罚更为严厉,以前出现此类情况,教职人员会被宗教局叫走谈话,现在他们则面临被撤职,甚至关闭教堂。
2018年6月,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一名三自教会讲道人,因到湖北参加培灵会,遭到本地宗教局官员训话,并声称给她半年时间,如果发现她“不听话”,就关闭其所在的三自教堂。此后,每月都有宗教局、派出所人员到该教堂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