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张扣扣案死刑原判。(图片来源:VOA)
【看中国2019年4月27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珐综合报导)张扣扣案件被中国陕西省高级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原判,并送交最高法院复核。外界普遍认为张扣扣会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判决,引发海内外社会各界热议,由此引申出一个问题:如果张扣扣案件发生在美国法官会如何判决?
综合大陆媒体报道,4月11日上午9时,陕西省高级法院宣判有关汉中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扣扣杀人、毁坏财物一审判决上诉案,驳回张扣扣上诉,维持汉中市中级法院一审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张扣扣案件在海内外引发舆论热议,呼吁法官刀下留人及各种反对死刑和声援张扣扣的网友呼声此起彼伏;也有人认为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据美国之音报导,一位署名“七重天”的读者留言提问说“张扣扣一案,如果发生在美国,美国的法院会给出怎样的裁决?”这个问题非常具有代表性,不仅有意思,还点出言外之意:在美国,杀人是否也必须偿命?
4月26日,美国大学访问学者、中国人权律师滕彪接受采访时称,中国与美国不但政治体制非常不同,而且司法制度也很不一样。所以,张扣扣案件发生在美国的概率是非常低的。张扣扣杀人的主要原因是:二十多年前的一个案件中,张扣扣所杀的王家父子是先杀了他的母亲,张扣扣和家人都认为法官对那次案件的审判非常不公平。
滕彪表示,在美国的政治与司法制度下,类似中国法院对张母汪秀萍被杀案件作出的这种不公平判决的可能性极低。
美国与中国的司法制度不但差异很大,而且本质也不同。在形式上,中国大陆只有一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全国都必须按照这部刑法来审理和判决刑事案件;美国则是联邦法和各州法律并存。针对死刑问题,滕彪认为,美国50个州将近一半没有死刑;有的州就算是有死刑也不在审理案件中使用,有的州甚至数十年没有做出过死刑的判决。
因此,张扣扣案件在没有死刑的州,结果自然就不会有什么争议。若是发生在有死刑法律的州,就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分析判决。美国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杀人案,有罪无罪的裁决权是在陪审团手中,法官会根据陪审团的决议来具体量刑,案件裁决依据及考量因素就是法律和陪审团的公民道德逻辑、常识价值观判断。而在中国,则是法官掌管案件裁决的生杀大权,法官背后以及案件最终决定权是由中共政法委掌控,政法委就是中共控制指挥公检法的最重要国家机器大脑核心。
滕彪认为,在美国司法中,法官与陪审团的作用很大,然而在一般法律案件判决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刑事案件”都是由检方(原告)和被告方通过辩诉交易(Plea bargain)来完成的。虽然美国民众对有些重大或死刑案件结果并不满意,由于法律程序透明公正,符合程序正义,公众最终也能接受判决的解释。
在美国,张扣扣案件的检方与被告一方的辩诉交易不可能以死刑来进行,因为被告不可能接受死刑。中国这些司法程序全部或缺,通常是法院法官根据高层指示作出裁决。此外,如果“张扣扣案”的原告(检方)在美国觉得有胜诉的很大可能,就不需要辩诉交易,只需要陪审团和法官来审理作出裁决。这种情况陪审团成员就会考虑所有的因素,包括杀人的动机、有无前科、有无自首情节等相关因素。如果陪审团“流审”,那么被告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就非常低。
根据美国法规,陪审团必须全部成员都达成一致才能做出有罪裁定,有人不同意则是流审(以著名的辛普森案为例)。即使陪审团全体成员无异议通过,死刑判决成立,以美国对人生命的重视,审判到结案定案的周期会非常冗长,一般会到最高法院这个层级,一个死刑案件通常会延续多年甚至十几年或数十年,巨额费用是来自纳税人。而在中国,最高法院核准死刑之后,七天内就要执行。
美国法律还规定,总统与各州州长都有权赦免死刑。中国则不同,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后,没有行政官员能赦免这些死刑犯。
报导称,由于美国法律规定可以合法拥有枪支,很少有人用刀械来解决纠纷出现命案。一般只有严重杀人案才有可能被法官判处死刑。白领非杀人犯罪行为通常不会动用到死刑,诸如浙江吴英集资案(2009年先被判处死刑,10年后改判终身监禁,后又改判25年监禁)。
综合各家媒体报道和公开资料,张扣扣案,即陕西汉中2・15杀人案。2018年2月15日,中国陕西汉中人张扣扣杀死三人的刑事案件,因案件涉及血亲复仇而受到各界关注。2019年1月8日,陕西省汉中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损财物罪”宣判张扣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扣扣随后提出上诉。2019年4月11日,陕西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张扣扣上诉,维持死刑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