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原常务副市长李士祥受贿逾近9千万判囚10年。
【看中国2019年11月12日讯】(看中国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吉林长春中法院12日公开宣判北京市前副市长、政协副主席李士祥受贿案,李士祥以受贿近90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他曾是北京前市委书记刘淇的大秘。
2019年11月12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北京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士祥受贿一案,李士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李士祥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3年,被李士祥利用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区长、朝阳区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北京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推进拆迁、调整规划、项目推广、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利用其职务影响力,直接或通过亲属收受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819.284万元。
法院认为,李士祥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因此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8年9月15日,李士祥落马,他成为中共十八大以来,继时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吕锡文之后落马的“第二虎”。
今年2月3日,李士祥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通报称,李士祥大搞权钱交易,通过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巨额利益,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从中获利;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和职工录用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礼品、礼金;为求得仕途顺利,搞迷信活动。
现年60岁的李士祥长期在北京工作。曾历任朝阳区区长,北京市委常委、朝阳区区委书记等职。2006年10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晋升副部级。同年12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市直机关工委书记。2012年7月,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常务副市长。2017年1月17日,转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2018年1月28日卸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值得一提的是,李士祥2006年12月接替孙政才出任北京市委秘书长,成为时任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的大秘,直到2012年7月,时间长达六年。
北京官场势力交错,1989年六四事件时起先后主政北京的是陈希同、尉健行、贾庆林、刘淇以及郭金龙直至现在的蔡奇。
其中刘淇是江泽民的亲信,刘淇在江泽民任内被提拔为北京市长、2002年升任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在任北京市委书记期间以及退休后,一直饱受外界质疑。
在李士祥卸任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时,仍有媒体报导强调他在朝阳区工作时,推动了CBD的建设。而刘淇十八大退下来之后还曾发表例如“将朝阳CBD建成国际一流现代化高端商务区”的谈话,似乎也是肯定了时任朝阳区一把手的李士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