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外商投资法能否“稳住”外企的心?(图片来源:NicoElNino/Adobe Stock)
【看中国2020年1月2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正鑫综合报导)中国海外并购已经降至10年低点,同时在华外企不断撤离,在2020年政经局势并不稳定的情况下,中国的外商投资法能否“稳住”外企的心?
在刚刚过去的2019年,由于中美贸易战升级以及海外各国对中国企业加强监管与审查,这些都影响了中国企业“出海”并购交易的进程,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是十年来最疲弱的一年。
据金融数据提供商路孚特(Refinitiv)的数据显示,中国企业2019年进行了410亿美元的海外并购交易,金额比2018年减少了近一半,不到2016年最高峰时期的五分之一,仅略高于金融危机过后交易活动锐减的2009年。
2019年,负责审查外国收购方潜在国家安全风险的美国外资审议委员会(CFIUS)开始对并购交易进行回溯审查。中国企业在美国的并购交易额比2018年下降了80%,降至20亿美元。
由于中国经济下滑并且资本管制仍然很严格,以往大举借债进行海外收购的中国企业也很难偿还海外债务。数据显示,以发行人的数量衡量,中国民企债券违约率从2014年的0.6%攀升至2019年前11个月4.9%的新高。
例如,曾经在海外大举扩张的海航集团一直在出售资产偿还债务。近几年收购了一系列海外时尚品牌的山东如意集团因收购积累了高额债务,现在也在苦于为债务再融资。
金融业人士预计,中国国有企业2020年将扮演重要角色,这些企业对矿业和基础设施等传统行业有兴趣。并且,在华外企撤资、企业重组,这些因素也可能促使国有企业进行更多的交易。
为了吸引更多外资,中国出台《外商投资法》并在日前进行司法解释,并针对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的司法审判做出规定。
中国最高法院2019年12月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外商投资法》的司法解释,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做出规定,主要涉及外资领域就负面清单的适用性产生的合同类纠纷。这份文件有两个重点:
第一,如果外国投资者投资了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只要在法院做出判决前,采取了必要措施满足了准入要求,投资合同仍然可以认定有效。
第二,在法院做出判决前,由于政府对负面清单做出调整,外国投资者的外资不再属于禁止或限制投资的领域,投资合同也可以认定有效。
此前外界普遍关注的金融业市场准入,在中国发布的负面清单中也得到了体现。文件显示,北京当局将在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另外,北京当局还将于2020年和2022年分别取消商用车和乘用车制造的外资股比限制。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旅美经济学者程晓农认为,中国司法体系向来比较死板,这样的司法解释给外商腾出了一些余地:“这个司法解释相当于给新修订的《外商投资法》开了几个窗口,使得外企能够获得更多的回旋空间。”
程晓农指出,在这些政府计划放宽准入的领域当中,金融业不仅是重中之重,也是当务之急:“目前中国的外汇储备相当紧张,已经接近警戒线水平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希望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特别是外国的银行、投行和保险业,能够送美元上门。”
近年来,由于中国经济下滑、中美贸易战等因素影响,外企在加快撤离中国的脚步。一个明显的效应是大批美国公司正在将生产线转移到中国以外的国家,并且这个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另一方面,中美贸易战造成的不确定性,只会进一步削弱中国的世界工厂地位。
《华尔街日报》2019年7月14日报导,康涅狄格州斯坦福德(Stamford)的家具制造商Lovesac Co.在中国生产约60%的家具,低于年初的75%。“我们一直在非常积极地将生产转移到越南,”该公司首席执行官肖恩‧尼尔森(Shawn Nelson)说。
尼尔森说,“一旦你搬家,你就不会回去了。”
随着外企撤离中国将生产线转移到其他国家,中国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也随着外企撤离的步伐转移其业务。
财经分析人士蔡慎坤认为,民营企业已经濒临全面崩溃,现在出手显然已经晚了。这几年的国进民退,严重破坏了市场规律,动摇了千千万万民营企业的信心,也给未来大规模的失业潮埋下了隐患,希望能看到实质性的拯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