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愿为了婆婆而不惜背负罪名、舍生忘死的贤良儿媳。(图片说明:志清手绘/看中国)
中国古代有“为亲者讳”的说法,孔子也认为要“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这对于维护社会的人伦秩序有着很大的意义。它既是人性的一种反映,也是“仁”之一端。在清朝时代,就有这么一个贤良的儿媳,她甘愿为了婆婆而不惜自己背负罪名,以致于愿意舍生忘死而替亲者讳。
婆婆悬梁自尽 媳妇受诬被关大牢
史绍登在乾隆六十年(1795年)任文山知县。据说在其任知县前半年,当地便出了一桩扑朔迷离的案子。城中有户人家,主人出外做生意遭土匪抢劫而身亡。留下了二十多岁的年轻妻子带着一岁多的儿子生活。年轻寡妇咬紧牙关、坚守贞节、含辛茹苦地把儿子抚养成人、娶了媳妇。
媳妇贤惠孝顺。儿子常年在外做生意,婆媳俩相处得非常融洽。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半年后,婆婆不知怎么地,突然在自己房中悬梁自尽。等到媳妇发现,呼叫邻里街坊将婆婆解下时,婆婆早已气绝身亡多时。等法医赶到验尸后,媳妇来不及等自己的丈夫回来便把婆婆葬土了。
不过事情并未就此打住。左右街坊因对此自杀事件感觉蹊跷,于是议论纷纷,但都说不出个所以然,于是便按着人们的观念和想像,将此解释成“媳妇虐待婆婆致死”。由此乡里一些人便以此罪名联名告到文山县衙。当时还是史绍登的前任知县在这儿为官。前任知县也审不出个结果,便大刑伺候,但小媳妇只是一味地嚎啕大哭,但不说半个字。于是前任知县判小媳妇死刑,只等上报朝廷刑部,便可秋后问斩。
知县略作安排 媳妇终吐真情
后来,史绍登接任后,知道此案在文山县远近皆知。当时史绍登虽然面对文山县百废待兴的众多难题,但他还是认为人命关天,决定先查清此案。他取来卷宗细细研究后,觉得其中疑点很多。遂将小媳妇押来亲自审问,但那年轻女子只是要知县“开恩”,以求速死。
史绍登细看那女子,文文静静、细皮嫩肉,无论如何不像虐人致死的悍妇,于是他决定推翻原判重审。但如何使那年轻女子说出真情呢?史绍登经过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一个办法。
他先故意差遣一个衙役去办一件无法办成的事,又只给他很少的盘缠。衙役压力巨大,回家跟妻子诉苦。正巧他妻子是个远近闻名的“雌老虎”。这个悍妇听了丈夫的诉说后便迳直来到县衙指着知县破口大骂。于是史知县便喝令衙役将“雌老虎”打了二十大板后投入大牢。
话说知县有意将那悍妇与小媳妇关在一屋。悍妇进牢里后直骂了三天三夜才歇息。小媳妇等那悍妇消停了凑近过去说:“这位大嫂,有甚冤屈好好申诉就是,何必大吵大闹的?”
悍妇向那小媳妇吼道:“你说得轻巧,你要像我受这么大的委屈,只怕你比我骂得更凶呢。”小媳妇听完不禁脱口而出:“我替人背黑锅,受天大的冤屈,命都不要了,也没像你这样啊。”此时隔墙有耳,小媳妇的话全被知县派来的人听去了。于是在知县的循循善诱下,小终于道出了真情。
原来在婆婆自寻短见这天早上,媳妇按惯例每天都给婆婆端热水进房,侍奉婆姿洗脸。媳妇推开房门来到床前,忽然看到有两双鞋子,其中一双分明是男鞋。媳妇年纪虽小,却聪明过人,见状马上悄悄退出,带上房门。
床上那男的原来是婆婆的远房表哥。因为婆婆年纪轻轻便当了寡妇,一直受那远房表哥的接济,于是日久生情,暗中往来了多年。由于两人格外小心,故一直未被人知晓。想不到那天也是合该有事,男的进屋后竟然忘了关门。于是出现了上述一幕。
婆婆发现事已败露,觉得奇耻无比,立即悬梁自尽。而媳妇又怕再闯进去尴尬,便一直等到中午才在门外呼唤婆婆吃饭,见没人应声,便硬着头皮推开房门,抬头一看,见婆婆已悬梁自尽。媳妇为了保护婆婆的名声,死活不肯道出真情。
媳妇在道出真情前要求知县严守婆婆的“丑事”,深笃仁爱信义的史绍登答应了请求,弄了些官样文章把此事遮掩了过去。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久而久之,此事真相大白于文山县。人们在赞扬史绍登的同时,也赞扬了小媳妇为夫家名誉而舍生忘死的高尚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