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发文谴责贵州安顺公交车司机张某刚。(图片来源:胡锡进微博截图)
【看中国2020年7月13日讯】网上深夜1点左右,看到《环球时报》总编胡锡进在头条发表的文章,谴责贵州安顺公交车司机张某刚,因不满拆迁,将公交车开进水库,至21条无辜生命殇身,文中胡锡进对张某刚义愤填膺大加谴责,并要张某刚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但对事故的原因却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理由是,任何理由都不是张某刚伤及21条无辜生命的理由,在这里我要反驳胡锡进,这也绝不是一个国家级媒体的总编对事件原因不作任何探究的理由,胡总编的文章在评论区,留下了一片赞誉和叫好声,但给我的强烈感觉是,这是一个极善投机者伪装的正义。
天下人都知道,个人无论受了多大的委屈,都不能伤及无辜者的生命,用得着胡锡进来发挥你的“正义感”吗?更何况肇事司机张某刚也一同坠湖溺亡,胡锡进对张某刚的谴责和追责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假如张某刚因拆迁不公心生怨愤,导致21条无辜生命的死亡,的确不能成为张某刚的理由,但这也绝不是这个社会和媒体不去追究事件原因的理由,连当地政府都表态,一定要查明原因,看拆迁是否违法。
让我们来还原整个事件的过程:据安顺市的调查结论,张某刚在安顺市西秀区柴油机厂有一套由单位提供的住房,在拆迁中给予拆迁费7万余元,张某刚要求落实一套公租房,张某刚在拆迁款未领取,公租房未落实的情况下,发现自己房屋已被拆,张某刚随即向有关部门打电话投诉,事隔几天后随即发生坠河事件。
我在百度上查询安顺市西秀区房价每平米的平均价为5200元,显然张某刚的拆迁补偿款只能购买约14平方米,这意味着张某刚的拆迁补偿款根本就不能购买房屋,因此,张某刚要求一套公租房,是合理合法的,并且是必须的。而调查结论也明确指出,在拆除张的房屋时,公租房并未落实:张某刚拆迁房屋的性质,根据国家政策,张某刚得款应占80%以上,单位应得10%~20%,如果张某刚房屋面积不足40平米,按国家政策最低应按40平米计算,那么,以40平方乘以安顺市的平均房价5200元再减去单位的20%(40*5200-20%)=22.4万元,我们就不知道张某刚的拆迁补偿款7万余元是如何计算的,根据调查我们还得知,张某刚是借住在他姐姐家,被拆迁房是他唯一的住房,这样的拆迁后果,只能是让张某刚从一个有房户变成一个无房户,处境极其悲惨。
我们不知道胡锡进有几套房屋,一套房子对老胡来说,可能无所谓,但对于张某刚来说,却是他赖以生存的重要依凭。作为胡锡进这个著名的媒体总编,不去追究事件的原因,杜绝社会隐患,履行一个媒体人的职责,而一味谴责肇事司机张某刚,以彰显自己的正义,但明眼人所看到的却是他的伪善和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