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上访人何观娇被公安囚在精神病院已经超过6个月了,其家人也已经写两次信给公安部长赵克志,请求禁止这种公然践踏人权的行为,但都没有获得好结果。(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看中国2020年7月25日讯】(看中国记者卢乙欣综合报导)公安部日前为辟谣,曾否定“经公安机关决定就可收治精神病人”的说法并不准确。然而,一名福建归国华侨何观娇却因为有进京上访、维权的嫌疑,如今已经是第二次遭到地方公安非法拘禁在精神病院中,时间更是超过了半年,何观娇的家人为此,已经两次写信给公安部长赵克志,请求公安部长要阻止地方公安来停止这种公然践踏人权的行为。
维权网报导,在前一段时间里,一条“精神病院未经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的资讯引发了社会恐慌,因为此项资讯引起“正常人经公安决定就可以送精神病院?”的质疑,对此,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还特地进行辟谣,否定了经过公安机关决定就可以收治精神病人的说法是不准确的,该负责人甚至明确表示:针对没有发生触犯刑法行为的普通精神病人,安康医院是一律不得接收!
报导表示,现实并不如这一名公安部负责人所解释的那样。因为不时有报导称,上访反映问题的信访人,在遭遇截访后,被非法囚禁在精神病院中。
福建归国华侨何观娇因为在1月23日准备再一次上北京进行维权活动时,却在福州市火车站遭遇绑架并失踪,而她随后被非法关押在福州神康精神病院中,迄今未获自由。这已经是何观娇第二次被地方公安非法拘禁在精神病院中,且已经超过半年之久了。何观娇的家人为此,已经给公安部长赵克志写过了两次信,请求公安部长能够阻止地方公安,以让他们停止公然践踏人权的行为。
针对何观娇被绑架的过程,曾与何观娇一同遇劫难的妹妹何水姑向大纪元透露说:“一辆白色私人轿车,他们穿的便衣,把我和姐姐抓上车,在车里他们对我和我姊姊进行了殴打,连同司机共有6个人。当时因为疫情都戴了口罩,(他们)可以做任何事情。”
何水姑表示,“从早上6点半把我们抓上车,大概兜到动车开走了以后,才把我扔到一个没有人烟的路上,把我姐姐就这样带走了。”何水姑又强调,自己当天就报了警,但没有人出警。后续就爆发中共病毒疫情,导致这件事情就一直耽搁迄今。
报导称,何观娇的姐姐何二妹于3月25日收到一名自称是神康精神院中的蔡医生的电话(电话号码为18306971114),并被告知何观娇是被福州市公安局火车站员警送往该院的。
何水姑表示,“他们态度就很恶劣的,他们不愿告诉医院在哪里,他就叫我去百度搜索。”又说:“4月1号(我和大姐)就到医院里面去,去要求对方放我姐姐出来。”
但是何水姑当日到达那边后,一直拨打院方与蔡医生的电话,却始终无人回应,后来通过保安与医院内部联系,出来了一名蔡姓医生与一名医院负责人。当何水姑问到何观娇的情况以及是否用药时,蔡医生仅表示是在观察治疗,确实有对何观娇用药。
不过,当何水姑要求院方出示入院手续与相关材料时,医院负责人却表示,要么就让公安来处理,要么就结清何观娇住院费用,否则不可能放人。何水姑报警后,警方也不愿处理。
据何水姑透露,2019年8月19日至12月7日之间,何观娇也曾经因为维权,遭到深圳公安局非法拘禁于深圳坪山碧岭的康宁精神病院中长达4个多月。
那次是在2019年8月19日,何观娇突然跟家人失去联系,直至10月18日,家人才接获深圳市康宁精神病院一名自称是翟医生的电话,亦得知何观娇被深圳公安囚禁在精神病院中。由于何观娇在精神病院中长期遭到强制灌药,导致浑身浮肿,反应迟钝,手指在活动时还会出现电击性反射。
何水姑怒批,“我们现在要求他们给我们放人。每个人都是人身父母养的,凭什么去践踏一个人的人格,凭什么去以莫须有的罪名去伤害一个人,就是因为他的职位比我们普通老百姓高吗?!我要求一个合理的解释。”
由于前两次给公安部长致信都没有效果,福州地方公安依旧没有放人,何观娇的家人无奈之下,只好第三次给赵克志部长写信求救。
截止发稿时间,以何观娇之名于微博上搜索相关资讯后,仅获得帐号“中国监督网2003”的一条讯息:“美女华侨何观娇逃出狼窝又落虎穴-黑暗的广东深圳,宝安区法官骗撤诉、劳动部门虚假仲裁、电子公司致我工伤不给待遇,被软禁。我叫何观娇,女,越南归国华侨,住广东省深圳市。”
何水姑写给公安部长赵克志的信件全文
关于姐姐何观娇被非法拘禁精神病院的第三次求救信
赵克志部长:您好!
我是何水姑,女,汉族,身份证号3501111973022805X,越南归侨,住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佳社区,联系电话14759111644。这是就我姐姐何观娇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分局新店派出所非法拘禁精神病院第三次给您写信。
前阵子网上出现“精神病院未经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的说法,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回应称,这个说法不准确。公安部的负责人还明确表示:收治的必须是法定物件,对没有发生触犯刑法行为的普通精神病人,安康医院一律不得接收。也就是说,即使是普通的精神病人,只要没有触犯刑法的行为,公安机关也不能强制送精神病院,精神病院也不得接收,可现实中真是这样的吗?
我和家人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越南归侨。我今年已经54岁的姐姐何观娇,是个无精神病史的正常人,却因为争取劳动者权益和住房权利上访维权,已经两次被公安机关送精神病院非法拘押,还被强制性吃药。这一次从大年三十在福州市火车站遭不明身份人员绑架后,一直被非法拘禁在属于精神病院的福州市神康医院,目前已超过半年了!
2020年4月14日,我将得知姐姐何观娇被公安派出所非法拘禁在福州神康医院情况,向您写信进行了如实反映。很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分局新店派出所就派人连续找我,拒不释放我姐姐不说,还对我进行威胁恐吓。
到6月初,我又收到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分局作出的榕公(晋)不受“2020”074号不受理信访告知书,称我姐姐何观娇反映的劳动者的权益和住房权利不属于其管辖,应当向有关部门反映,故作出该不受理通知书。这应该是您收到我的求救信后作了转批,地方公安局为了向上级报结而作的通知书,而事实上我反映的是姐姐被非法拘禁于精神病院的问题,而非姐姐反映的劳动者的权益和住房权利的问题,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分局不放人,却答非所问作出所谓的不受理信访答复。
赵部长:我们国家早已经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地方公安将正常人囚禁精神病院的行为,显然违法了国家《宪法》条款,尤其您领导的公安部已经公开承诺,不允许将正常人强制送精神病院关押,故我再次向您求救,请求您责令福州市公安放我姐姐回家。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