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竟发生这样一件稀奇的事,港资企业港丰集团有限公司老板何建华1999至2003年从花巨资收购深圳罗湖东门大厦和港丰大厦两栋烂尾楼项目无缘无故被黑恶势力侵夺、抢夺去了,都十几年了,却无人管无人问,有冤无处伸。记者为此强烈呼吁:在全中国都在打黑除恶破伞的大好形势下政府主管部门该管一管了!
记者从深圳市有关部门了解到:2003年,港丰地产承接并开发建设的港丰大厦和东门大厦烂尾楼盘,因融资需要,不幸陷入了朱景辉和陈建新设计好的金融圈套。他们通过实施股权让与担保、债权转让、虚假诉讼等多种圈套,再施以暴力威胁、抢占等一系列黑恶行为,终于将港丰地产巨额资产强夺侵占到手。
朱景辉,系深圳市闽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多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幕后老板,是盘踞在深圳的一股强大黑恶势力集团的头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长期纠集和豢养一批地痞流氓,称霸一方,以非法放贷、暴力讨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绑架、敲诈勒索、打砸抢等方式,为非作歹或暴力强夺抢占他人财物,或编织金融圈套,侵吞蚕食房地产项目,在深圳为祸多年,影响极其恶劣!
在这起案件中,朱景辉以为港丰地产提供担保为诱饵,设置圈套,恶意投诉阻止港丰地产建行开发贷款的审批发放,引诱港丰地产进入民间高利贷融资漩涡,以达到控制和夺占港丰地产项目的目的。
事情经过如下,2006年,港丰地产以自有房产物业抵押向深圳建设银行申请2.5亿开发贷款,但银行在出账前要求再追加一个第三方企业信誉担保,因此,港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建华经人(被朱景辉收买的港丰地产财务负责人唐雄)引荐找到闽泰集团投资人和法定代表人朱景辉。朱景辉满口答应担保,但却以承建东门大厦工程和支付担保金额2.5%的担保费为条件,双方最终签署了合作担保协议。该协议约定若担保不成,则合作担保协议立即作废。可谁知,朱景辉表面上愿意为港丰公司贷款担保只是他引诱何建华的一个圈套,目的就是为了套取何建华烂尾楼工程合作方、贷款方、施工方的财务状况等商业机密。事后,朱景辉不仅未作担保,反而利用在签订担保协议的过程中所掌握的商业机密,在背后以多种手段向深圳建设银行匿名或署名投诉港丰地产,恶意阻碍建行向港丰地产贷款。还通过收买港丰地产财务经理唐雄套取港丰地产贷款申报审批进展等核心机密,然后精心编制一张完整周密的网,以图搞垮港丰地产。为达到夺取港丰大厦和东门大厦开发权的目的,朱景辉联合陈建新等人采取了暴力抢夺、经济封锁、金融圈套等一系列“组合拳”,招招见效,步步为营。
2003年,在港丰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名夏公司已收购东门大厦44%股权的情况下,朱景辉欲加抢夺,便以重金买通深圳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钟铮、刘署彬(因受贿被判刑),阻止名夏公司与物资公司的合同履行。但由于朱景辉犯罪集团没有资金,便伪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的保函1.35亿元(该函经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调查并确认虚假保函),致使东门大厦迟迟不能复工。
朱景辉与香港新义安黑社会组织头目谢某是拜把兄弟,该组织便派出打手多次针对何建华工程项目的暴力抢夺、破坏,时间长达二十年之久,致使至今东门大厦仍无法复工,已完工的港丰大厦地下室机电设备长期遭积水浸泡,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朱景辉还亲自出马或指使李某(朱景辉控制深圳益州酒店总经理)冒充国家安全部门干部对深圳市党政部门、人民法院、人大领导及人大代表、银行行长、律师、企业负责人进行威胁恐吓,阻碍依法行政,干扰法院公正审判,阻止银行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支持港丰地产对烂尾楼港丰大厦和东门大厦的盘活建设。
据深圳市政法部门有关人员介绍:朱景辉等人以国家安全部门名义,强行约谈深圳市人大信访办主任施一伟,要他们不要管港丰地产的任何信访投诉或行政复议;强行约谈深圳建行副行长赵自然,要他们不要管港丰地产的事,否则就要查其私人存款,家庭隐私,让其下台;他们还半路堵截强行控制港丰地产法律顾问李祖坤和深圳人大代表杨剑昌,强行阻止李祖坤参与港丰地产的法院诉讼,阻止杨剑昌向深圳市政府提出盘活深圳著名烂尾楼东门大厦的建议,并以“让他们在深圳消失,当不成人大代表”相威胁;他们还冒充国家安全部门干部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他们起诉港丰地产等公司的案件,判朱景辉一方胜诉。
港资老板何建华巨资收购两栋烂尾楼改造项目,竟因一帮黑恶分子以长达十二年的围堵、摆场打斗、打墙砸柱、挖坑破坏、聚众滋扰、阻挠,迟迟无法动工,致使其在深圳市中心原封不动地地停在那里达十五年之久。陈建新在朱景辉的暗中勾结下诱骗何建华和港丰地产举借其早已设计好的股权让与担保性质的“套路贷”,然后故意阻挠举报人行使股权“回购权”,套住举报人,夺取港丰地产的控制权,套取巨额现金,圈住小业主36房产和港丰地产项目资产及股权。
据了解,陈建新、朱景辉两个团伙的“保护伞”主要集中在司法部门,这些人虽然职位不高,但权力很大,他们相互勾结在一起,为非作歹,足以整垮任何一家辖区企业,真叫人不寒而栗。
翻开厚厚的案件卷宗,足以看出:朱景辉、陈建新等人组织领导黑恶势力,以暴力和“软暴力”等形式,肆意侵吞和掠夺港丰地产股权及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行贿罪等,是国家严打的“黑恶势力”。为此,记者吁请深圳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朱景辉、陈建新等的刑事责任,尽快追回港资企业何建华的资金和物业,还港资企业一个公道,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