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轻信共产党,最后就可能搭上身家性命。图为“毛主席像章”。(图片来源:Adobe Stock)
善良的人们总是过高地估计这些腐朽反动的力量,以为它们言而有信并且无所不能,结果无不上当吃亏。半个世纪无数的惨痛教训人们,无论什么人,什么时候只要轻信共产党,最后就可能搭上身家性命;1957年的右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积极发言的都是对党的政策毫不怀疑的人。
1968年5月,我在煤矿当掘进工。热心的朋友向我推荐一种瓷制的“毛主席像章”,直径约50厘米,厚度约1.5毫米,底色纯白光洁,制作异常精美。5角钱一枚,一元钱三枚。我“请”了三枚,放置在用肥皂箱改装并加锁的“百宝箱”中。接着矿区发生了武斗,我跟着矿上的“造反派”群众,连夜逃到铜川市,第二天又乘车回到家乡韩城县。在逃离过程中,我的朋友,测量工高庆丙悄悄告诉我一个重要秘密:军管组准备逮捕我。那时的中国,凶事虽然可卜,却是无可逃遁的。尽管我自信并没有犯什么罪,却准备迎接坐牢的厄运。
在家乡的三个月中,惕惕然等待那致命的一击。一直到8月中旬,已经成立了“革委会”的“煤炭部89工程处”,才派出了“红色纠察连”一位姓郑的“排长”,带两名“红纠队员”,在韩城县造反组织一百多名武装人员如临大敌的配合下,对我实行了抓捕。先是背绑着吊在梁上打坏了党的两根棍子,坐实了“现行反革命”罪行;“牛棚”关押了一年多,直到1970年2月16日,我作为“一打三反运动”的第一批祭刀者,被列入“死刑”名单,实行了公开逮捕。在这期间,那三枚“毛主席像章”一直安睡在我那用肥皂箱改装并加锁的“百宝箱”中。
在上帝的保佑下,我没有“争取”到枪毙指标。1971年1月23日,我被押上公判大会,宣布“现行反革命罪”,判处20年徒刑。
和我一个监号的寇志德问我:“你判了20年,为什么看起来一点也不悲观?”我回答说:“能活下来就是胜利。关我20年,是他们的意志。不过形势的变化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我相信最多坐10年。”
但在检看“百宝箱”时,却不由一股凉气直冲脊梁:原来我那三枚瓷制“毛主席像章”,有一只被压成了两半。那时损坏毛主席像章绝对意味着祸事临头。王石凹煤矿的采煤工寇金柱,就因为不小心“污染”了毛主席石膏像,无法处理,半夜无人时偷偷用铁锤把它砸个粉碎,当垃圾埋掉,被判了15年徒刑。类似的悲剧时常发生,以致毛主席石膏像被许多老百姓视为“定时炸弹”。如果我“损坏”毛主席像章的事情暴露了,已有20年刑期垫底,罪上加罪,还有我活的路吗?我的心情非常紧张,悄悄问寇志德该怎么办?
寇志德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年轻人,原籍西安市,因为“绺窃”罪被劳教三年,期满后在崔家沟劳改矿“就业”。“就业”是二等犯人,名义上有公民权,实际上除了暂时的“生存权”,什么自由权和公民权也没有。他是一个星期前关进“号子”的,显然是准备好的判刑“材料”。当我悄悄问他是什么案情时,他小声说:“我的案子不敢承认,要承认了就没有命了。”原来“一打三反”开始后,劳改矿意图“挖出”一个“反革命集团”,剥夺他们暂时的生存权,以迎合中央文件“杀一小批”的需要。他们矿上有一个姓汪的西北大学的数学教授,1957年打成右派,劳教期满后也在矿上“就业”。因为和寇志德同住一个宿舍,两个人谈得来,关系也好,就有人检举:一个小偷和一个右派经常在一起,岂能没有反革命活动?于是隔离审查,攻心批斗,刑讯逼供。最后汪教授支持不住,招供他和寇志德组织了一个“反革命集团”,汪任“主席”,寇任“政委”。但寇志德怎么也不承认,百般用刑,就是一口咬定“没有”两字。戴了一年手铐脚镣,进来时,手腕和脚腕处磨破的伤痕宛然。由于寇志德坚决不承认,无法定案。最后,寇志德以过去的小偷论罪,判刑三年;汪教授因查无实据,免于处分。寇志德熬受非人的皮肉之苦,不但救了自己,更“救了”汪教授。
寇志德圆圆的脸,显得颇为单纯,而且善摔跤,会武术。我俩相处虽然只有一个星期,彼此都有好感,有一种说不出的信任,所以我才把自己面临的难题告诉他。
寇志德小声说:“你把那东西给我,连同另外两个。”
晚上放风时,寇志德“大便”了很长时间,最后才回到“号子”。监号的门锁上后,他对我说:“都处理完了。”我急忙问是怎么“处理”的?他说:“我把三个像章在手里揉碎,全扔到屎坑里了。”
我舒了一口气!原来事情这么简单,而且这么牢靠,事前我却发愁得不知如何是好。
不由得想起了一句“毛主席语录”:“许多所谓的知识份子,其实是比较地最无知识的。”这话对于我和汪教授,确实有几分道理。知识份子太单纯、太天真、太轻信,太没有对敌斗争观念:人家早已把我们当作敌人,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我们却总是用最善良的态度对待人家,信之惟恐不坚。后来我在监狱中见到许多犯了“反革命罪”的知识份子,说起真实情况,捶胸顿足,原来大都是自诬的“反革命”。最一般的想法是:“我承认了自己没有的事情,而党是伟大、英明、正确的,不冤枉一个好人,难道党竟会把假的当成真的?”但寇志德不信这个邪,死不承认。如果他承认了和汪教授的“反革命集团”,实无异以身饲虎,两个人的命早没了。“专案组”经常恐吓人的话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是无所不知的。”即如这三枚“毛主席像章”,寇志德把它揉碎扔进屎坑,这个“案子”,集全党之力也不可能凑足“物证”。如果现在再搞一次“文化大革命”,就是有我这篇文章“作证”,只要寇志德坚持不承认,仍然定不了案。那些专门制造冤假错案损人不利己的家伙,实际上并没有多少能耐。善良的人们总是过高地估计这些腐朽反动的力量,以为它们言而有信并且无所不能,结果无不上当吃亏。半个世纪无数的惨痛教训人们,无论什么人,什么时候只要轻信共产党,最后就可能搭上身家性命;1957年的右派就是最典型的例子,积极发言的都是对党的政策毫不怀疑的人。反而是那些对党的政策始终不信,像寇志德这样的人,绝不自投罗网,反而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
判刑的第二天,我被押送到西安新安劳改砖厂。此后再也没有见到寇志德。但我经常想起他,并把他干净利落地“处理毛主席像章”的事情,告诉许多朋友。
愿上帝保守寇志德先生全家平安!
“往事微痕”供稿
“往事微痕”更多故事请看:
http://www.secretchina.com/taxonomy/17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