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电影《无间道》主角刘德华与梁朝伟剧照。(图片来源:香港政府新闻处)
【看中国2021年6月11日讯】《港区国安法》全方位箝制言论表达自由,黑手已伸向香港电影界。港府6月11日宣布修订《电影检查条例》,将《国安法》列入电影审查及分级工作的指引,如电影含有“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甚至“整部影片及对观众的影响可能会危害国家安全”,就应不宜上映。电影界直言对做法感到冤枉又无稽,反问刘德华主演的《拆弹专家2》情节是否煽惑?有学者和影评人形容,今后电影节和观众的选择和自由大大收窄,香港电影制度形同大陆。
为落实国安法修订电检指引
港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6月11日早上发稿,宣布刊宪修订《电影检查条例》(电检条例),即日生效。综合《苹果日报》、《立场新闻》报导,电检条例过往是根据影片的暴力、恐怖、不雅用语、种族等条件进行审查及分级。检查员可决定影片是否适宜上映、对电影分级、要求删剪及附加条件。
如今港府称因应《港区国安法》,香港特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故就审查和条件作出修订,加入会否危害国家安全等考虑。
修订主要有4方面。首先,检查员须小心留意影片中“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或可能以“其他方式损害香港国安的行为或活动的描绘、刻划或表现”,以及一些可以“客观和合理”被视为“认同、支持、宣扬、美化、鼓励或煽动”危害国安行为的内容。
危害国安电影“不宜上映”
修订要求检查员考虑整部影片及对观众的影响时,应顾及其“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职责,及香港居民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共同义务”。当上映影片“相当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例如煽动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或勾结外国、宣扬恐怖主义、发布或展示有煽动性的刊物等,而“整部影片及对观众的影响可能会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害维护国家安全”,检查员都应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结论。
除了禁止上映外,检查员也可指使删剪部分内容,例如“暴乱、纵火、刑事毁坏”而相当可能“鼓励或煽动”观众做出类似行为,“不得在影片中出现”。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表示,“电影检查员在履行条例下的职务时,须遵照《港区国安法》的条文⋯⋯尽管发表自由等基本权利应受尊重,但同时受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法律订定的规定所限制。”
田启文:业界无所适从 冤枉又无稽
对于当局的电检新指引,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发言人田启文以个人身分回应《立场新闻》和《独立媒体》采访,表示得悉修订当下感“头痛”,直指做法令人“无所适从”,令业界蒙受“无形压力”。
田启文反问,经典动作片Die Hard(虎胆龙威)整套内容都是反政府、炸美国摩天大厦,“那么人们会否联想到炸国金(香港IFC大楼)呢?”又例如邱礼涛导演、刘德华和刘青云主演的《拆弹专家2》,电影中香港国际机场、青马大桥及多项基建设施被炸毁,“整个香港炸掉,又是否煽惑呢?好冤枉和无稽。”《拆弹专家2》讲述刘德华饰演的主角原在警队担任拆弹专家,因炸断左脚后不受重用,离开警队后策划一系列炸弹袭击行动。
他说,新指引内容空泛,根本无从判断何谓“违法”电影,盼相关部门给予清晰指引,及提供“不宜上映”的电影例子。
田启文又认为,电影内容都属虚构,片尾指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他们现在是否把电影当真了?电影是假的,只有纪录片是真。”至于日后还能否拍警匪片,田启文笑言可以拍《警讯》,再没有高智慧罪犯了。
至于修订后的香港电检制度,是否已等同中国的电影审查制度?田启文表示不知道。他说,大陆是要先把电影剧本交给电影局备案,通过后才能开拍;现在香港则是拍完整部片再禁止上映,“作为投资者,你说犯法,几千万就没了”,这样损失更大。
田启文强调,事先没有收到任何咨询,又说新指引存在许多灰色地带,业界需时消化,之后再跟政府沟通协商,又关注是否申诉机制。
一旦倒查 《无间道》成禁片
以反送中运动为题材的纪录片《理大围城》,遭到亲共阵营口诛笔伐,指控违反《国安法》。《理大围城》发行商影意志艺术总监崔允信对《苹果日报》指,发行商处于被动位置,有些电影就算通过电检,最终还是无法上映,要想办法在网上或其它渠道播放,因此认为指引此刻对他影响不大。但是,若电检处要重新检视过去所有电影,则影响深远,“《无间道》有卧底,警察有坏人,又会危害社会安宁,我相信很多这样的事会发生”。
崔允信强调,他至今不认为《理大围城》或任何电影可以危害“国家安全”。参考中国大陆的情况,他相信今次修订只是第一步,创作红线将被无限伸延,不止政治元素要管,今后所有题材都要管。
中大新闻及传播学院讲师梁丽娟接受香港电台访问时表示,有关修订会收窄电影创作和题材的空间,令香港电影制度更接近内地的一套,“对香港电影从业员来讲,会建立多很多的限制,以致他们将来拍电影时要畏首畏尾,忌惮。因为就算拍出来了,只要过不了电检,拿不到那张证书,你就不可以公映,对投资者是很大的打击。我觉得审查上再严格了,更接近国内拍摄的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