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2021年七一,警察在铜锣湾截查一名男青年。(图片来源:李天正/看中国)
【看中国2021年7月4日讯】今年七一当日,几个学生团体在香港闹市摆设街站,派发单张,期间11人被以“分发煽动刊物”等罪拘捕。翌日11人陆续获得保释。据报,学生团体所派发的单张有提及过往的七一游行和2019年七一当日示威者占领立法会等事件。贤学思政召集人王逸战获释后表示,被捕时还未开始派发文宣,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据《立场新闻》报导,学联岭南大学学生会在今年七一当日所派发的单张上印有2019年七一大事件,报导则来自《端传媒》、《自由亚洲电台》和《自由时报》。单张上的新闻图片配以文字说明,讲述示威者在立法会外把香港区旗下半旗“悼念反送中期间以死相谏的义士”,升上黑色洋紫荆旗取代中国国旗;55万人参加游行;示威者冲击立法会综合大楼,在立法会会议厅内喷黑香港特区区徽,涂鸦写上“反送中”、“释放义士”、“真普选”等诉求。单张表示,示威者坚持共同进退,在凌晨警察清场前高呼“一齐走”强行带走四名打算留守死士。
贤学思政的单张则以“身土不二 坚守此城”八字为封面,内容指“自香港回归,暴政便不断粉饰太平,希望为中共制造一个虚假的太平盛世”。单张提及港人在2003年因23条走上街头;在2019年,港人占领立法会,宣读抗争宣言;在2020年,国安法实施的第一日,仍有数以万计港人走上街头,“以实际行动击碎中共的繁荣虚像。”
单张又指,今年七一没有游行,“但众人多明白,这看似平凡的日子,其实每时每刻都在发生荒谬之事”,“如果前人的薪火我们要承接,那么现在的我们便不能放弃,必须继续向着目标前行,尽力坚守自己岗位。”
究竟这类印有过往新闻的文宣是否涉及“煽动”罪?香港大律师陆伟雄指,《刑事罪行条例》提及的“煽动”两字定义模糊,涉及的因素可以很广泛,指行动还是言论,还是两样都有才算?陆指,政府呼吁市民不要违法,但没有定义违反行为,即使日后上庭,双方仍须就“煽动”定义争拗。
香港《刑事罪行条例》订立于上世纪70年代,针对香港左派亲共势力。六七暴动后多家左派报章因此被指控。《刑事罪行条例》第10条规定,任何人“刊印、发布、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最高可处监禁三年。第10(2)条亦规定,“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管有煽动刊物”,同属犯罪,最高可处监禁2年。
泛民政党——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早前因摆街站,被控以多项发表煽动文字罪,案件尚未审理,至今谭已被拘押300天。有评论指香港已经进入文字狱时代,任何异议声音都将被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