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搞财富“三次分配”?学者指换汤不换药(图)

作者:刘世民 发表:2021-08-25 14:52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7个留言 打印 特大

习近平
近期中国大陆官方提及“三次分配”,当中鼓励高收入人士捐赠的“第三次分配”受关注。台湾学者王信贤对此认为,第三次分配跟政府“第二次分配意思是一样”。图为习近平资料照。(图片来源:Feng Li/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1年8月25日讯】(看中国记者刘世民综合报导)近期中国大陆官方提及“三次分配”,当中鼓励高收入人士捐赠的“第三次分配”受关注。台湾学者王信贤昨天对此分析,企业与非政府组织(NGO)才是第三次分配要角,但是在官方打压之下,已有丧失了灵活性等问题。

17日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于中央财经委员会的第10次会议中提到“共同富裕”时,提到“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并提及“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详报导:习近平为何要“打土豪”?明居正揭黑幕

《金融时报》刊发评论认为北京此时再次强调“共同富裕”,与近一年整治科技巨头有关。18日网络科技龙头的腾讯就随即于通过微信公众号说,将投入500亿元人民币,执行“共同富裕专项计划”。

“三次分配”的说法在大陆内部引起议论,《德国之声》指,这概念是出自于1994年经济学家严以宁出版的《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一书:分配市场经济收入有三次,第一次是由市场依照效率原则做分配;第二次则是由政府兼顾了效率跟公平,通过税收、社保一收一支所做的再分配;至于第三次则是于道德力量作用之下,通过捐赠个人资源做的分配。

据《中央社》报导,专研大陆社会议题、政治大学东亚研究所的所长王信贤接受采访时指,第三次分配要角为私人企业跟NGO,然而习近平在上任后接连压制的措施,让这一些角色丧失了灵活性。

王信贤举2016年北京政府通过的“慈善法”为例,指出“慈善法”第15条有要求不得从事或资助危害国安跟社会公共利益活动,不过相关定义诠释权却掌握于北京手中,使企业或者NGO从事公益工作“绑手绑脚”。

另外,王信贤还针对NGO来分析,2016年北京政府通过“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办法后,原本在大陆关注妇女、儿童教育等议题的许多境外NGO均纷纷撤离,剩下大多数是官方领导的“官办非政府组织”(GONGO)。

王信贤强调,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由NGO和企业来执行第三次分配,但仍然是在政府跟党的管理下,即属于官僚思维导向,令第三次分配“跟第二次分配意思是一样”。



来源:看中国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