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景被“国安法”的阴云破坏。(图片来源:Ruby Tang/看中国)
【看中国2021年9月23日讯】曾几何时,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会保障市民不会被滥捕的权利,不会未经审讯就要接受惩罚的权利,不会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政治因素──会否被指控“危害国家安全”,而如今这定义,已经去到所谓“万能Key”,随时令“玻璃”般的安全被“损害”。
记得2020年5月时,香港一些人引述中共的说法,指《国安法》只针对“极少数港独、恐怖主义人士”,声称“无碍言论自由”,而所谓“北京消息人士”更指《国安法》下照样可以“参与六四晚会”;然而事实胜于雄辩,以往被“港独派”视为“眼中钉”的六四晚会主办单位支联会,同样被特区政府“有罪假定”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以至取消其商业登记,不但冻结所有资产,更把其网站移除,而历史图片更被删去,不禁令人想起经常被中国人质疑的“日本右翼教科书”云云,如今是谁要“窜改历史”呢?
当悼念是颠覆,保留历史图片也是颠覆,存在了三十几年,在“特区”廿几年的组织,原来也是颠覆,这正说明了香港人的结社、集会以至言论自由,已经沦落到什么的田地;例如周一(20日)国安处拘捕学生组织“贤学思政”的三名成员,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该组织呼吁公众不要使用“安心出行”软件,向在囚人士提供物资等,只要意图是“招揽追随者以增加影响力,意图继续危害国家安全”就犯法,但如何决定其意图呢?
担心软件不安全拒绝使用,就已经“危害国家安全”吗?向在囚人士提供协助,又如何去界定是否属于“招揽追随者”?更荒谬的是,在高度设防的监狱中,究竟如何可以“危害国家安全”?是用念力去影响国家安全吗?负责保安的惩教署在做什么?和这些在囚人士串谋吗?
因此市民都已经非常清楚,就是任何言论与行为,都随时可以被指控属于“危害国家安全”──只要政府有人看你不顺眼,就可能是“危害”;讲真话,指出政府的错误与谎言,其界线就非常模糊,随时会过界变成“煽动颠覆政权”。你意图是什么,不是由你自己去决定,而是由别人指控你,有如帝皇时代的罪名──腹诽。一旦被控“腹诽”,你就需要“自证清白”,而在你能够“自证清白”之前,你的存在,包括在高度设防的监狱之内,也“可能”会“危害国家安全”。
这种做法当然可以令香港市民“收声”,不敢再质疑政府的说法;但不出声,不代表会接受,就一如中秋节翌日(22日)的中共党报香港《文汇报》头版──“弃养哀歌 命运豪赌押上至亲骨肉”、“迷信外国月更圆 狠心移民抛老幼”,连港共的报章,也要“认证”香港的移民潮,已经去到如此“狠心”的地步,去“抛弃老幼”?不是说香港制度已经更“完善”了吗?不是说“国安法”如何令香港更安全,市民都支持吗?为何“一少撮人”的行为,会上到党报头版,来“大锣大鼓”去报道几个“个案”呢?绝无此事,别有用心,《文汇报》是什么意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