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获刑7年。(图片来源:网络)
【看中国2021年10月12日讯】(看中国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中共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因受贿罪被判刑7年。贾小刚不仅大搞权色交易,还嗜酒如命,家藏880瓶茅台,并享受专人开车、做饭、洗衣、安排酒局的“管家式”服务。
中共青海高院10月12日通报称,贾小刚被指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款50万元人民币。宣判后,贾小刚表示将上诉。
贾小刚被指控,自2015年至2020年期间,利用其担任最高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贵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最高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等职务上便利,通过其他公务员,为他人在工作安排、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等事项谋取私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请托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17.3479万元。
现年54岁的贾小刚曾在河南省安阳市行政干部学校担任教师,1994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后,进入最高检察院工作,后被调往青海。2019年3月起,贾小刚任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一级高级检察官。
2020年7月22日,青海省纪委监委宣布贾小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贾小刚被查14天前,2020年7月8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贾小刚也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后,首批被拿下的“政法虎”之一。
2020年11月28日,贾小刚被开除党籍、公职。
今年4月27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深度调查》专题片指,贾小刚被指贪图享受,生活奢靡。特别爱喝酱香酒,酱香酒里面又特别爱喝茅台酒。青海任职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贾小刚几乎每天都在喝酒。工作日也是每天必喝,周六周日有时喝两场甚至喝三场,心思多是在想约酒场、怎么喝酒、怎么醒酒,要么人就是在喝酒的路上。
调查称,贾小刚在北京的两个住处,以及青海西宁的两套房子里分别被搜查出880余瓶茅台酒,总共有140余箱。这些酒中包括许多年份酒、生肖酒,还有12斤装的典藏酒等比较特殊的酒。
他到青海后为享受“管家式”服务,特意将河南老家村子里的亲戚带到身边。其“管家”负责给他开车、做饭、洗衣服、安排酒局,照顾贾小刚的生活,每天出门,都要把贾小刚的皮鞋擦得一尘不染。对于管家的服务,稍有不满,贾小刚抬脚就踹。相关费用都由贾小刚的朋友圈中的商人支付,这些人则通过他的影响力承揽到一些工程项目。
另外,贾小刚还搞权色交易。据报导,曾经有两个女老板来找他承揽项目,为投其所好,跟他发生不正当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