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主委邱太三表示,会全力保护台湾在港财产,绝不让其轻易落入港共政府之手。(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1年11月16日讯】(看中国记者明思综合报导)“港版国安法”上路,官方评估,若港府进一步罗织入罪,中华民国在香港的国有财产,恐有被中共没收的风险。陆委会主委邱太三15日在立法院受访时表示,台在港两笔财产,就港澳相关条文适用“第三地”解释,已邀集外交部、国产署讨论,找出一个最好的模式,确保国产无虞。
据联合报报导称,目前中华民国台湾在香港有两笔国有资产,分别是位于新界“荃湾校产”的大楼,由教育部管辖,价值约4亿,过去曾租给珠海大学,每月租金25万元港币。另一处是位于九龙闹区弥敦道上的旧建筑,由海华基金会营运,用来协助港人来台。但外界担心在“香港国安法”之下,港共政府很可能籍“国安”为由,将财产没收。
民进党立委王美惠指出,香港现在已经没有民主、法治及人权,中共可任意以《国安法》逮捕起诉民众,罗织罪名侵吞财产,台湾在香港的国有财产应尽快处理,不然有一天会消失不见。
对此,陆委会主委邱太三15日在立法院受访时说,“这是假设性甚至过度臆测”,香港这两笔财产,已经邀集外交部、国产署讨论,出售、出租或怎样处理,会找出一个最好的模式。
至于在港国有财产到底是算“境外”或“国内”?邱太三说,根据“国有财产法”第十四条规定,如果是“境外”财产是由外交部来管理。这个条文是民国58年就制定,没想到1997年香港情势会有变化,当时没有注意到这样的“特殊性”,对于港澳相关条文的适用,会做“第三地”解释。
邱太三指出,国产法没有注意到香港情势变化,所以才会有今天认知理解的落差,两岸的情势有很多特殊状况,如果很多法律没有适时调整,就会产生很多解释上的问题,外交部会协力说明清楚,问题应该会迎刃而解。
《自由时报》报导称,财政部长苏建荣当日受访时表示,港澳地区相关事务依“香港澳门关系条例”由陆委会主管,港澳财产与外交部所辖的境外财产不太一样,法规适用上不属于外交部主管的境外财产,是由陆委会负责办理,而财政部国产署会协助、尊重陆委会相关处分。
陆委会承诺,不管用什么方法,都会全力保护国有财产,绝不会轻易落入港共政府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