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封杀的大陆“劣迹艺人”郑爽突然起诉“倩女幽魂”出品方索赔1.08亿(图片来源:微博)
【看中国2021年12月10日讯】(看中国记者杨天姿综合报导)因代理孕母、阴阳合同等丑闻被列入“劣迹艺人”遭封杀的大陆艺人郑爽,于12月9日突然大动作控告北京文化等五家电视剧“倩女幽魂”的出品公司,理由是演员片酬纠纷问题,要求五被告支付人民币1.08亿元,引发关注。
郑爽起诉“倩女幽魂”五家出品公司 索赔1.08亿元
据北京文化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等诉讼文件,原告郑爽因某电视剧演员片酬纠纷问题向公司等五个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向其支付人民币1.08亿元。
12月9日,ST北京文化发布公告称,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2021)沪02民初240号《传票》《起诉状》等诉讼文件,原告为郑爽。
郑爽一共告了五家公司,她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令被告四(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向郑爽支付1.0825亿元,请求判令被告一(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二(天津嘉煊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三(浙江唯众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五(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对1.0825亿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遭到封杀的大陆“劣迹艺人”郑爽突然起诉“倩女幽魂”出品方索赔1.08亿。(图片来源:公告截图)
对此,北京文化称,郑爽因某电视剧演员片酬纠纷问题起诉上述被告,北京文化作为该剧的投资出品方未与郑爽及其关联公司签署过相关协议。公司将积极应诉,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时代财经报导指,该案所涉及的电视剧,正是郑爽2019年拍摄古装电视剧“倩女幽魂”(现更名为《只问今生恋沧溟》)。郑爽在此之前,才因该剧的阴阳合约案逃漏税,被罚人民币近3亿元,且“倩女幽魂”也面临禁播。
报导称,《倩女幽魂》为北京文化前全资子公司世纪伙伴投资拍摄,天津嘉煊为该剧的承制方,截至该公告日,该剧尚未最终制作完成,因此天津嘉煊尚未提交最终结算报告,故北京文化暂无法准确核算片酬等数据,郑爽可能因此尚未领到“片酬。”
北京文化曾押中《战狼2》《流浪地球》《你好,李焕英》等爆款电影,市值一度高达160亿元。但随着郑爽代孕风波和财务造假事件的落定,截至12月9日,北京文化股价为5.12元,市值36.7亿元。伴随着北京文化的,是股民漫长的维权之路。
被前男友曝光偷税 郑爽遭罚款2.99亿
大陆演艺圈近期大震荡。赵薇无预警被消失,从《还珠格格》演员名单除名、超话也被删除,林心如工作室被注销,郑爽的超话也被关闭,代表作《微微一笑很倾城》、《古剑奇谭》纷纷遭下架。
郑爽因为先前多起负面风波,形象大受损伤,27日她的个人及工作室官方微博正式被开铡且遭到永久禁言,而她过去涉嫌利用阴阳合约逃漏税,经过调查后,查明她逃税4526万人民币,少缴2652万人民币,依法追缴税款,加上滞纳金及罚款后,被罚以2.99亿人民币的巨额罚款。
上海税务局第一稽查局4月受理郑爽利用阴阳合逃漏税的举报,发现她在大陆多个地区及公司都有涉及逃税,细节复杂,而2019年她演出的陆剧《倩女幽魂》片酬为1.6亿人民币,实收1.56亿,分成两次收取,其中的4800万人民币改成企业收入,借此逃漏税,另外还有1.08亿人民币则是郑爽和制片人签订阴阳合约,以增资的方式来支付,借此避开相关单位的监管。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更透露,最初举报郑爽逃税的人,正是她的前男友张恒。根据新华社透露,税务总局坦言最初的举报人正是张恒,当时他担任郑爽的经纪人,涉嫌通过策划组织、沟通接洽、具体操作等行为,帮助郑爽偷逃税款,例如帮郑爽起草“增资协议”、帮她设立“掩护公司”等。
此前,根据郑爽前男友张恒的爆料,郑爽使用阴阳合同偷税漏税,从《倩女幽魂》中获得1.6亿元片酬。因为电视剧的拍摄周期只有77天,郑爽日薪约为208万元,这一度成为网络热梗。
2021年4月初,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受理了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举报。
经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明,郑爽于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未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偷税4302.7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617.78万元。同时查明,郑爽另有其他演艺收入3507万元,偷税224.2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034.29万元。以上合计,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据报,2019年年底,郑爽爆出与张恒分手,之前两人曾找代理孕母孕一对“龙凤胎”,不料郑爽不但弃养,还爆出许多令人瞠目结舌的话,例如“孩子真的打不掉,TMD,我都快烦死了!”、“他(孩子)这幺小,哪有什么不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