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法官下令壹传媒需即时清盘。(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21年12月15日讯】(看中国记者文龙综合报导)12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下令壹传媒需即时清盘。日前,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也被裁定煽惑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罪名判刑13个月。
壹传媒集团此前被香港政府列入清盘程序,港府宣布,根据香港《公司条例》赋予的权力,向原讼法庭提交将壹传媒有限公司清盘的呈请。
壹传媒集团银行账户被冻结 《苹果日报》停止营运
壹传媒集团拥有《苹果日报》、《壹周刊》和多媒体平台,在2021年6月,因为香港法院冻结了主要股东黎智英和壹传媒集团的银行账户,在缺乏足够现金支持的情况下停止营运。
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年9月在发出的新闻稿称,出于“公众利益”,已根据《公司条例》赋予的权力,向原讼法院提交壹传媒清盘的呈请。
根据《条例》,财政司司长如果认为某个可以根据《条例》清盘的法人团体应予以清盘,则他可提出呈请。
12月15日,香港高等法院法官下令壹传媒需即时清盘。
根据香港东网报道,壹传媒一方没有任何代表到庭。据代表政府出庭的高级政府律师林卓麟庭外透露,目前是完成有关壹传媒在香港的清盘程序,至于有关台湾《苹果日报》的问题,会由法庭早前委任的临时清盘人去处理。
港府早前曾向高院原讼庭申请先委任临时清盘人,当时处理该申请的法官陈静芬表示,壹传媒已经资不抵债,表面证据显示尽快将壹传媒清盘,故委任临时清盘人,以保存和处理壹传媒的资产。
香港警方国家安全处在今年6月17日以违反国安法为由,拘捕了《苹果日报》及其母公司壹传媒包括创办人黎智英在内的五名高级管理人员。当天上午,壹传媒宣布股票暂时停止交易,其后一直没有恢复交易。
黎智英被判刑13个月 现在香港狱中服刑
74岁的黎智英目前在香港监狱中服刑。他之前被中国官媒大加批判,在去年被香港警方拘捕。黎智英此前已经因为组织和参与2019年的三次游行获刑20个月。他同时还涉及其它待审案件,其中也包括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等。
上周,黎智英和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以及香港记者何桂蓝均被法院裁定“未经批准集结罪”成立。
12月13日,包括黎智英在内的8名被告被区域法院宣告刑期。黎智英判刑13个月,香港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12个月、记者何桂兰6个月。涉及同案的另外五人亦于同日被法院判刑,其中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判刑14个月,前支联会常委蔡耀昌12个月,前常委梁耀中及梁锦威各入狱9个月,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4个月零两周。
维园六四晚会点燃蜡烛 黎智英被控煽动非法集会
《法新社》指出,香港政府不断加强压制在香港举行纪念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的活动。
多名泛民人士被指控去年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仍到香港维园出席六四晚会,控方检控了26人。
去年泛民派人士在出席维园六四晚会时发表了演讲并且对媒体表示,他们呼吁香港人,无论身处何地,都可以为纪念“六四”点燃一根蜡烛。
去年活动当天,黎智英只是在维园点燃了一根蜡烛。但是审案法官胡雅文认为,由于黎智英的名气和声望,此举仍可被看作是“煽动”他人参加非法集会。
黎智英亲笔写信陈情,由他的律师在法庭宣读:你们还记得那些流血的人但忘记了镇压的残暴……但愿爱的力量最终战胜毁灭的力量。
他在信中说:“我没有参与维园六四集会。我在记者前点燃蜡烛,是为了提醒全世界要记得和悼念,31年前在天安门广场,那一班将真相、公义和美善置于自己性命之上、并为此牺牲的年轻人。”
黎智英在信中说:“若悼念为不公而死的人是一种罪,就让我背负这种罪、承受这种惩罚吧! 那我便可以与在六四牺牲的年轻人一同背负这份光荣和重担,继续追求真相、公义和美善”。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责任编辑:辛荷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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