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从银行存取五万元人民币现金需要登记。(图片来源:misledum/Adobe Stock)
【看中国2022年1月31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正鑫综合报导)中国经济下滑,北京当局再次加强对金融的管控,中国央行等三部门发布联合发布文件,民众单笔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1月31日,据中国官媒报导,中国央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与中国民众存取现金、汇款、购买基金等息息相关的几项内容。
《办法》第十条提到,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单笔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自然人客户是一个法律概念,自然人是指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自然人与法人都是民事主体。自然人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登记客户的经常居住地。
另外,以下三种情况,《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开展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其它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九条显示,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实物贵金属买卖、销售各类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额单笔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情况。
第十二条显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它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向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销售各类金融产品,并且交易金额单笔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情况。
第十七条显示,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及向客户出售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人民币以上;通过签约或者绑卡等方式为不在本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客户提供支付交易处理且交易金额为单笔1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内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5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情况。
上述《办法》内容凸显北京当局更加收紧金融方面的控制,也或意味着金融风险高企。
因为在2019年11月15日,中国央行公布了对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方案。试点将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进行,为期两年。对公账户(企业)的现金管理起点是50万元,对私账户起点不同,河北省是10万元、浙江省是30万元,深圳市是20万元,凡达到这一数额以上的客户在存取现金时都要进行登记。
“天钧政经”撰文《中国个人破产制度是弃房断供者的福音吗?》指出,经济犹如一个人的身体,而金融好比血液。要想身体健康,首先得血液健康和流通顺畅,然而,中共祸国殃民数十年,经济成为烂摊子,金融系统也是千疮百孔。以至于习近平在中央层级的会议上不断发声,要求下面各部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现在,“血液”出了问题。
另有分析人士指出,官方此举是担心银行业出现问题,故想进一步监控现金走向,亦想打击走资。随着中国经济放缓以后,银行业出现大量的坏账,中小银行倒闭的速度也会越来越快。
并且,中国近年来出现的民营股份制中小银行,已成为中共权贵家族的圈钱工具,因此导致中国金融系统的风险越来越大。